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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祭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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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发表于 2024-12-20 2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赎罪祭的条例>





<赎罪祭的条例>

读经【利4: 1-35】【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在利未记第四中记载了,赎罪祭的条例,就是误犯了罪的人献祭的条例。【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误犯”是指因人的软弱,无意间犯了一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禁令,而不是故意犯的罪。人【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必须按照律法受惩罚。民数记15:30-31说:【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所以“赎罪祭”,只对“误犯”的罪有效。关于误犯的罪这里列出四种人,第一种人是:“受膏的祭司犯罪”,就是大祭司犯罪。大祭司若无意中犯了罪,就是犯了一条耶和华所吩咐的禁令,会“使百姓陷在罪里”,所以祭物的价值最高,他“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以色列的大祭司必须为自己赎罪,【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来5:1-3)但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祂不需要为自己赎罪,希伯来书7:26-28说:【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大祭司必须“按手在牛的头上”,象征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并由无辜的祭牲代自己受惩罚。然后“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因大祭司在会幕里事奉神,他的罪也会使会幕变得污秽,所以必须把血“带到会幕”,洁净“香坛”,恢复他在神面前的属灵功用。因此在“赎罪祭”中,血的处理非常严肃,【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17:11)。【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但基督【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就是把多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下,而燔祭坛就在靠近会幕门口处。大祭司还“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就是要把祭牲的脂油和腰子“烧在燔祭的坛上”献给神,其它部分要搬到营外烧掉。

第二种误犯了罪的人是:【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他们“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祭物的价值和大祭司犯罪一样,但必须由“会中的长老”在神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代表会众在神面前认罪,其他的步骤也与大祭司犯罪相同。因为以色列全体是一个【祭司的国度】(出19:6),所以全体所犯的罪与大祭司的罪相等。“祭司要为他们赎罪”,表示祭司作为“中保”替献祭者承担罪责,使献祭者因着“必蒙赦免”的应许,【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来10:2)。而罪的全部后果,要等候将来那位“中保”(提前2:5),舍命付上【罪的工价】(罗6:23),才能彻底解决,因为基督是那位真正的【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9:11),祂【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9:28),彻底解决了罪的后果。

第三种误犯罪的人是:【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因官长犯罪只会影响自己管理的会众,所以使用的祭牲“公山羊”,在价值上也低于祭司和全民众所用的“公牛犊”。但官长同样要“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官长”赎罪祭的过程比较简单,祭司要做的只是抹血、倒血,但不用在圣所弹血,另外一步是烧献羊的脂油。但“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这是神为官长“误犯了罪”,所预备了赎罪祭的条例。

第四种误犯罪的人是:【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当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这样“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赎罪祭的条例所表示的意思是:一切的罪都是神所憎恶的,无论谁犯罪,无论是祭司、官长、或众人、或个人误犯了罪,都要献赎罪祭,使罪得赦。那么今天我们需要献赎罪祭吗?我们不需要献赎罪祭,因为大祭司主耶稣基督,祂【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10:12) 因此我们靠着基督的宝血,罪得赦免,这是何等奇妙的恩典!今天我们若误犯了什么罪,只要来到主面前承认我们的罪,主必赦免我们的罪(约壹1:9)。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感谢赞美我们的主,主的救赎是永远完全的!阿们!

「创25: 1-34」“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在创世纪第二十五章中记载了,亚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还有以撒的后代。这里说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别处圣经称她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与撒拉相题并论。“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基土拉的后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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