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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途是光明的,曲折的是我们

京港台:2025-4-26 11:19| 来源:李宇琛 | 评论( 3 )  | 我来说几句


前途是光明的,曲折的是我们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河北,一片古老的燕赵之地。这里的人们,据说慷慨悲歌,但也见证了太多法槌落下时的沉重与回响。那回响,有时带着金属的冰冷,有时带着血的腥气,久久不散。

  近些年,有三起案子,像三根鱼刺,卡在河北司法的喉咙里,吞不下,吐不出,时不时就引发一阵剧烈的咳嗽:

  它们都打着河北制造的烙印。

  都共享着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标签。

  甚至,都见证了生命的消逝:

  陈国清,暴钦瑞,原伟东。

  三个名字,三段被司法洪流冲刷、扭曲的人生。他们或他们的家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遭遇了相似的命运:被卷入一场看似正义的追捕,却在程序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最终发现:

  所谓的证据链条,要么脆弱不堪,要么根本就是人为编织的谎言。

  他们共同指向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

  那条通往正义的道路,怎么在河北,就显得如此崎岖、如此漫长、如此充满难以预料的曲折?

  1

  故事的指针,要拨回到上世纪九十年代。

  1994年,承德。避暑山庄名扬天下,但那个夏天,笼罩这座小城的,不只是酷暑,还有挥之不去的恐惧。

  7月30日深夜,一名出租车司机被发现死在车内。利器刺入身体,财物不翼而飞。仅仅半个多月后,8月16日,几乎是同样的地点,几乎是同样的手法,又一名出租车司机倒在了血泊中。

  出租车,这个城市流动的风景线:

  突然变成了移动的灵堂。

  司机们慌了,晚上不敢接活儿。市民们议论纷纷,治安亮起了红灯。

  市局的电话,估计快被打爆了。压力,像乌云一样压在每个办案人员的心头:

  破案。必须尽快破案。

  给死者交代,给市民安心。

  然而,线索渺茫。时间一天天过去,案子像进了死胡同:

  几个月,毫无进展。

  直到11月,转机似乎来了。警方将目光锁定在了承德市大石庙乡庄头营村。一个叫陈国清的村民,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当时的《承德日报》,用充满敬佩的笔触记录了这一辉煌战果:

  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运用出色的审讯策略……

  这出色的策略效果显著。报道称,陈国清陆续交代了:

  十多个犯罪嫌疑人。

  像撒网捕鱼,一网下去,捞上来一堆名字。警方挨个排查、审讯,最终,精准地锁定了四个同村的年轻人——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

  警方宣布,两起出租车司机劫杀案,成功告破。还在陈国清家中,搜到了一件关键物证:

  一把带血的刀。

  经过鉴定,刀上的血迹,与第一起案件被害司机的血型,一致:

  铁证如山?

  2

  时间是最好的侦探,它总能在不经意间,揭开幕布的一角,让你看到背后隐藏的真相,或者,是更大的疑团。

  很多年后,当案卷摆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面前时,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细节,浮出了水面。

  比如,那把作为铁证的带血的刀。更准确地说,是第一起案件出租车内提取的血迹,以及据称从陈国清家搜出的刀上血迹的鉴定报告。报告的出具日期:

  竟然早于陈国清等人被抓获归案的时间。

  这是什么操作?人还没抓到,定罪的关键证据之一——

  血型鉴定,已经提前准备好了。

  是办案人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还是承德警方掌握了超越时空的侦查技术。

  再看第二起案子。警方在遇害司机的车里,找到了一截烟头。又是一份鉴定报告,称烟头上的唾液与嫌疑人杨士亮的血型一致。

  报告给出的匹配准确率,高达99.06%:

  听起来,无懈可击。

  但是,这份鉴定报告的日期,是1994年8月23日。

  而杨士亮,是什么时候被抓,什么时候被提取唾液样本的:

  1994年10月。整整晚了近两个月。

  这烟头是穿越时空,提前找到了它的主人?还是鉴定报告本身,就自带了预言功能?

  这些反常的细节,像一个个巨大的问号,砸在案卷上。

  河北高院的法官们,也坐不住了。在日后一次次将案件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和《发还提纲》里,他们罗列了长长的疑问清单,据统计多达23项,质疑的矛头直指案件的核心:

  赃物的下落?

  作案时间能否确认?

  人未捕获,血型、唾液鉴定如何做出?

  人未招供,破案报告为何已出笼?

  关键证人(比如那位幸存者)的证言是否受到威胁或引诱?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获取口供?

  每一个问题,都像一把小锤,敲打着这个案子看似坚固的外壳。

  问询被送回了承德中院。但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解答。

  案子,依然在判。

  3

  从1996年一审开庭,到2004年终审落槌,将近十年的时间里,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这四个人的命运,如同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在生与死之间反复颠簸。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共判了四次:

  前三次,判决结果高度一致——死刑,立即执行。

  理由很充分,抢劫杀人,连夺两命,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也驳回了三次。

  理由同样一致: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每一次发回重审,都意味着将皮球踢回了承德。补充侦查,重新审理。但每次报上来,证据似乎还是那些证据,疑点依然是那些疑点。

  这像一场旷日持久的司法拉锯战。一边是地方顶着巨大压力的杀声,一边是省级法院面对疑点重重的卷宗,不敢轻易按下核准死刑的按钮。

  拉锯到第三次发回重审时,河北高院的《发还提纲》里,出现了一句极具指导意义的话:

  如查证没有新的进展,就留有余地地判处。

  留有余地这四个字,像一把万能钥匙,试图打开这个死结。既然证据搞不扎实,杀头的事就缓一缓,但也不能轻易放人。毕竟,两条人命在那里摆着,社会影响在那里摆着。

  于是,2004年3月26日,河北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来了。这一次,没有发回,直接改判:

  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三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朱彦强,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书的措辞,也颇有艺术。

  承认四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其中陈、杨二人按情理应判处死刑,但是:

  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决定对二人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这个具体情节,究竟是什么?判决书语焉不详。或许,就是那些河北高院自己都觉得没搞清楚的二十多条疑点吧。

  更妙的是河北省检察院的表态。他们认为这个判决是适当的,理由是:

  尽管本案某些证据上存在不足和遗憾,但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

  不足。遗憾。

  然后是,基本清楚,基本充分:

  这个基本,用得炉火纯青。

  它像一块巨大的遮羞布,盖住了证据链上那些无法弥合的窟窿。

  就这样,四个年轻人,在经历了四次死刑判决的惊魂之后,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却被永远地打上了“杀人犯”的烙印,投入了漫漫刑期。

  他们在法庭上无数次翻供,嘶喊着冤枉:

  坚称自己是被打出来的口供。

  这一切,在留有余地的判决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早在2001年,田文昌等国内顶尖的刑法专家,就曾对这个案子进行过论证。专家们的意见,掷地有声: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改判被告人无罪。

  承德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本案中存在明显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使得本案的办理过程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原则,也直接导致本案根本无法认定有罪。

  专家的声音,没能阻止最终的有罪判决。

  那个叫刘成金的在押犯人,举报的真凶另有其人线索,也被河北高院以经查,所谓真凶在另案被讯问时,均对此予以否认为由,轻轻带过:

  否认了。就等于没这回事了?

  没人知道,当年的调查,是否真的穷尽了所有可能。

  4

  时间,是磨灭记忆的橡皮擦,也是考验信念的试金石。

  二十多年,弹指一挥间。监狱的高墙,足以磨平棱角,改变容颜。但对陈国清案的四个人来说,有些东西,从未改变。那就是,喊冤。

  他们的家人,也从未放弃。奔波于承德、石家庄、北京之间,递交申诉材料,找律师,找媒体。一年又一年。

  2021年8月25日,朱彦强,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他在里面待了整整:

  25年。

  当年进去时,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出来时,已是年近半百的中年人:

  我一天都没承认过。我要继续申诉,直到无罪。

  他的母亲杨淑霞,头发全白了。她说,二十多年,家不像家。儿子进去时,孙子才几岁,如今:

  重孙子都快出生了。

  2021年3月,何国强也出来了。他减了七次刑。杨士亮,据说也已刑满释放。

  只剩下陈国清。因为始终不认罪:

  不配合改造,他在监狱里的时间最长。

  2025年才能出来。从1994年被抓算起,他将在失去自由的状态下,度过整整:

  31年。

  2023年初,已经重获自由的朱彦强、何国强、杨士亮,在家人的陪伴下,又一次走进了最高人民法院。

  他们递交了最新的申诉状,带着律师整理的厚厚材料。

  最高法的接待人员,收下了材料,说了一句很官方,但也留有想象空间的话:

  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建议他们,补充更多细节材料。

  研究。还要研究多久?

  从1994年案发,到2024年,整整三十年过去了。

  几代法律人,从田文昌到后来的赵军律师团队,接力棒一样传递着这个案子。媒体也一次次报道,《四次死刑,四次刀下留人》的标题,曾震惊一时。

  这个案子,甚至被写进了某些大学的法学课堂,作为疑案、错案的典型案例:

  可它,至今没有翻案。

  前途是光明的:

  但曲折的,是他们。是那些被偷走的人生,和永无止境的申诉之路。

  5

  镜头切换。时间快进到2022年。河北省会,石家庄。

  如果说陈国清案是一部跨越世纪的司法悬疑剧,充满了证据漏洞和程序疑云,那么接下来要讲的暴钦瑞案,则更像一部:

  惊悚片。

  它短促、惨烈,并且直接撕开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个法律术语背后,可能隐藏的黑暗与暴力。

  暴钦瑞。一个普通的名字。时年34岁。

  2022年7月7日,凌晨。许多人还在睡梦中。暴钦瑞的人生,却被一声粗暴的敲门声打断。

  石家庄警方正在进行一场:

  代号5·25专案的集中抓捕行动。

  目标,据说是当地一个涉嫌寻衅滋事、殴打民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的团伙。

  暴钦瑞,以及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叔叔暴纪涛,还有几个同村的乡亲:

  一共10个人,被从各自家中带走。

  带队的,是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新乐市公安局、高邑县公安局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专案组:

  阵仗不小。

  但接下来的操作,却不按常理出牌。

  这10个人,没有被送往看守所。看守所,毕竟有《看守所条例》管着,有相对规范的管理,有监控,理论上律师也可以会见。

  他们被拉到了石家庄下辖的新乐市,安置在一家宾馆里。

  对他们执行的强制措施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简称,指居。

  这个词,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有些陌生。但在法律圈,它越来越像一个:

  敏感词。

  《刑事诉讼法》里有规定,理论上,指居是介于取保候审和拘留逮捕之间的一种措施,适用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等几类犯罪:

  或者普通案件中嫌疑人无固定住所等特殊情况,且需要经过严格审批。

  立法的初衷,或许是在保障侦查顺利进行和嫌疑人权利之间,寻找一种平衡。

  但在某些地方的实践中,指居的味道,似乎变了。

  它有时会变成:

  一个不受《看守所条例》约束的变相羁押点。

  一个律师难以介入、家属无法探视的封闭讯问室。

  一个更容易让嫌疑人交代问题的压力锅。

  一个合法的黑屋。

  暴钦瑞和他的父亲、哥哥、叔叔们,就被关进了这样的黑屋。等待他们的,是什么?

  6

  仅仅13天。

  2022年7月20日:

  暴钦瑞死了。

  死在了被指居的第13天,死在了新乐市医院的抢救台上。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的父亲暴继业,当时也被关在同一家宾馆,就在隔壁房间。他后来痛苦地回忆,那天晚上,他隐约听到了儿子房间里传来的惨叫声:

  声音凄厉。

  不久,他听到门外看守他们的保安在低声议论:

  完蛋,电疵了。

  暴钦瑞被带走后,再也没有回来。

  当天深夜,发生了一些反常的事情。办案人员突然给其他被指居的人:

  松开了手铐脚镣,还破天荒地送来了比平时丰盛许多的饭菜。

  这突如其来的优待,让暴继业等人心里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第二天凌晨,噩耗传来。医院宣布,暴钦瑞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抢救,无效死亡。

  死因是什么?

  后来的官方尸检报告给出了结论:

  死于肺动脉血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听起来,像是突发疾病。

  但是,报告的关键在于后半句。法医明确指出,暴钦瑞的死亡,与其生前遭受的多种因素直接相关,这些因素包括:

  长时间限制性体位约束,反复机械性外伤,电击伤害。

  这份专业的法医报告,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人,是被折磨死的。

  怎么折磨的?

  随着检察机关的介入调查,那个宾馆黑屋里的场景,逐渐被还原。

  后来的起诉书指控,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张旭光、邢子超、王子谦、吴玮涛、马林炫等5人,直接对暴钦瑞实施了刑讯逼供。

  他们用了什么手段?

  长时间将暴钦瑞铐在特制的铁椅子上,固定姿势,动弹不得。

  反复殴打。

  使用手摇式电话机,对暴钦瑞进行电击。

  手摇电话机,这个几乎只存在于老电影里的物件,摇身一变,成了21世纪的刑具。两个电极,连在人的身体上,这边疯狂摇动手柄,那边电流瞬间通过。

  那是怎样一种痛苦?无法想象:

  据说,同案的暴纪涛,也被打断了两根肋骨。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暴钦瑞,就是在这样的折磨下,熬过了12天,最终在第13天,生命走到了尽头。

  7

  一个年轻的生命,在警方的指居点里戛然而止。这事,无论如何也捂不住了。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河北省检察院启动了异地管辖程序,以排除地方干扰。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望都县检察院,分别对涉案的新乐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裕华分局的共计11名警务人员(包括民警和辅警):

  以涉嫌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

  而就在暴钦瑞死亡后不久,那个曾经动静很大的5·25专案,突然就:

  偃旗息鼓。

  同案被抓的其他9名暴家亲属和村民,先是被取保候审,没过多久,又被公安机关正式解除了强制措施。

  理由是:

  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结论,无异于承认:

  当初抓错了。

  所谓的“涉黑涉恶”团伙,根本就不存在。整个案子,很可能就是一场闹剧。

  闹剧的源头,指向了同村一个叫暴增强的人。据查,他可能因为跟暴继业家有私怨,于是向警方捏造事实,举报暴家涉嫌犯罪:

  这个暴增强,后来也被抓了。

  罪名是,涉嫌诬告陷害。2025年1月,检察院对他提起了公诉。

  整个事件,形成了一个悲凉的闭环:

  有人报假案 > 警方兴师动众抓人 > 采取指居强制措施 > 在指居点刑讯逼供 >逼死一人,打伤一人 > 回头发现原来的案子是假的,撤案放人 > 起诉刑讯逼供的警察 >起诉报假案的村民。

  一连串的操作下来,似乎:

  每个环节都依法了。

  最终坏人(诬告者和施暴警察)也受到了追究。

  但那个在指居点里死去的暴钦瑞,他付出的代价,谁来偿还?

  8

  死了一个人,还是在警方的控制之下。带队的警察,不可能不慌。

  后来的调查显示,就在暴钦瑞死亡当晚,掩盖行动就已经开始了。地点,新乐市医院。带队的张旭光,开始指挥手下:

  删除手机里所有跟专案有关的信息。

  并且,要建立攻守同盟。

  第二天一早,张旭光召集专案组成员开会。指示:

  对外要保密,尤其是不能让宾馆的保安乱说话。

  5·25专案还要继续办下去,尽快形成笔录。

  人已经死了,但案子还要继续办,口供还要继续完善。这逻辑,令人不寒而栗。

  会后,胡伟要求大家退出案件微信群,以防聊天记录被查。他还以市局领导的身份,分别找了负责审讯暴钦瑞的邢子超和王子谦谈话,叮嘱他们顶住压力。

  张旭光也曾叮嘱,千万不能在检察院调查时说出刑讯逼供的情况:

  监控硬盘已经销毁,检察院拿不到实质证据。

  如果说了(刑讯逼供),大家一起完蛋。

  要一条心。

  他还让辅警马帅,去处理掉那些要命的物证:

  宾馆的监控硬盘。

  审讯用的铁椅子。

  那个手摇电话机。

  还有一个铁笼子。

  铁笼子?

  这玩意儿是干什么用的?细思极恐。

  张旭光甚至组织大家进行了模拟问话,排练如何应对检察官的询问。他特别叮嘱那个看起来比较紧张的马林炫,对外就说自己只是负责跑腿办手续的,没参与审讯:

  一整套反侦查措施,部署得有条不紊。看起来,经验相当丰富。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或者说,那个叫马帅的辅警,可能是整个链条中最薄弱,也可能是尚存一丝良知的一环:

  他,并没有完全照做。

  专案组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没删。

  那些要命的物证,铁椅子、手摇电话机、硬盘、铁笼子,也没来得及彻底销毁。

  检察机关后来介入时,从马帅的手机里,提取到了关键的5·25专案成员分工表等文件。

  更重要的是,在马帅的宿舍和住所,检察官起获了那些本该消失的作案工具:

  1个铁笼子。

  10把铁质约束椅。

  若干部手摇电话机。

  存有宾馆监控录像的硬盘。

  这些冰冷的物件,静静地躺在那里,无声地指控着发生在那个宾馆“黑屋”里的罪恶。它们成了起诉涉案警员的有力证据。

  2025年2月13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庭审现场:

  大部分被告人,对自己在侦查阶段承认过的逼供行为,当庭翻供。

  主犯张旭光,矢口否认曾对暴钦瑞刑讯逼供。

  其他几名直接参与者,则辩称自己的行为与暴钦瑞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甩锅,是他们的本能反应。

  辩护律师甚至试图将部分责任推给看守的保安和抢救不力的医院。

  但被害人代理律师当庭反驳,那要命的铁椅子,是谁安排搬进指居点的?是张旭光。暴钦瑞死后,又是谁安排把铁椅子抬走的?还是那些办案人员。保安只是辅助看管,真正的虐待,是办案人员直接实施和默许的。

  庭审持续了两天。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结果,尚未公布。但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9

  暴钦瑞案,像一道刺目的闪电,照亮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巨大风险。

  法律条文写在纸上,看起来很美:严格适用范围、保障嫌疑人权利、通知家属、律师介入:

  但现实,有时是另一回事。

  当这项权力被滥用,当指居点变成缺乏有效监督的封闭空间,当一些执法者为了获取口供不择手段时,悲剧就可能发生。

  暴钦瑞,不是第一个倒在指居期间的人:

  内蒙古呼伦贝尔,科技公司老板邢燕军,指居期间死亡。

  湖北红安,盗窃嫌疑人袁时宏,指居期间死亡。

  江苏泰州,一名嫌疑人在指居期间被限制饮食和睡眠,最终成了植物人。

  这些案例,一次次敲响警钟。

  指居,这项2012年刑诉法修改时被寄予厚望的措施,本意或许是为了平衡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但在实践中,却屡屡异化为一种比看守所羁押更缺乏透明度、更容易滋生问题的超羁押措施:

  它太容易变成一个合法的黑屋。

  暴钦瑞案曝光后,关于指居制度存废的争论,再次甚嚣尘上。

  法学界、实务界,观点不一。

  无论最终走向何方,改革的呼声已经响起。

  10

  如果说,陈国清案的关键词是证据疑云和马拉松审判,暴钦瑞案的关键词是指居黑屋和酷刑致死,那么,河北廊坊的原伟东案,简直就是一部:

  集大成之作。

  它几乎囊括了所有冤假错案的典型要素,并且将冤屈与拖延这两个词,演绎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个案子,早就被媒体和法律界称为:

  第二个聂树斌案。

  甚至有人说,从证据角度看,它的荒谬程度,比聂案有过之而无不及。

  时间,再次拉回到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

  地点,廊坊市代管的霸州市,一个叫胜芳的古镇。

  五年之内,这个镇子接连发生了两起灭门惨案。

  1995年11月29日,以蹬三轮拉货为生的杨长林和他两个年幼的儿子,在家中被残忍杀害。女主人张金萍,因为当时回了娘家,侥幸逃过一劫。

  2000年12月22日,胜芳镇税务稽查队的队长刘德成,以及他的妻子王俊玲、儿子刘根,一家三口在家中遇害。

  手段都极其残忍,现场惨不忍睹。两起灭门案,时间相隔五年,都发生在同一个镇子,难免让人联想:会不会是同一伙人干的?

  恐慌,再次笼罩小镇。破案的压力,如同泰山压顶:

  又是几年,毫无头绪。

  直到2001年,一个叫魏春江的小偷被抓。为了争取立功减刑,他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他说,他的姐夫陈瑞武,曾和本地人原伟东、杨洪义一起喝酒。席间,这三人曾预谋抢劫刘德成(2000年案被害人)家:

  这条线索,成了破案的突破口。

  警方立刻将原伟东、陈瑞武、杨洪义等人锁定为刘家灭门案的重大嫌疑人。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大概觉得原伟东这个人很有嫌疑,于是,合理推断:1995年那起杨家灭门案,是不是也跟他有关:

  于是,并案侦查。

  原伟东,一个常年在天津打工,偶尔回东北老家的人,就这样,被强行与发生在胜芳镇的两起灭门惨案,捆绑在了一起。

  一同被卷入的,还有胜芳本地人汤凤武,以及另外5名嫌疑人。总共7个人。

  原伟东为什么会被警方看中?

  多年后,他的家人和律师分析,可能跟他的一些特征有关:

  他外号叫老黑。

  他性格比较直,有点刺头。

  他和被害人杨长林、刘德成,都曾有过一些生意上的往来或纠纷。

  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这些看似无关的细节,可能就成了警方眼中“可疑”的理由。

  有时候,破案靠的不是证据链,而是:

  人物画像和合理怀疑。

  随着原伟东等7人的落网,这两起悬了多年的灭门惨案,似乎终于找到了凶手,进入了司法程序。

  11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司法程序,一走就是二十多年。而且走得如此跌宕起伏,反复无常。

  从2001年9月被限制人身自由算起,到2024年底,原伟东在看守所和监狱里,一共待了:

  8507天。

  23年多的时间。人生最宝贵的年华,都在高墙内度过。

  这期间,他和同案的汤凤武,经历了堪称中国司法史奇观的审判历程:

  至少6次被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

  案件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之间,来来回回,像个烫手的山芋。

  廊坊中院判死刑。

  河北高院觉得证据有问题,发回重审。

  廊坊中院再审,可能还是维持原判,或者稍作改动。

  河北高院再审,可能再次发回,或者自己改判。

  这个过程,持续了近十年。直到2009年11月12日,河北高院做出了一份极其分裂的二审判决。

  对于2000年发生的刘德成一家灭门案:

  全案宣告无罪。

  包括原伟东在内的5名被告人(陈瑞武、杨洪义、王晓敏、尚志红),全部无罪释放。理由?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

  但是,对于1995年发生的杨长林父子三人遇害案:

  河北高院维持了对原伟东、汤凤武的有罪认定。

  但将刑罚,从之前的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判决结果,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矛盾。

  既然认定了原伟东等人与2000年的刘家灭门案无关,那么:

  当初警方并案侦查的基础是什么?

  那个小偷魏春江提供的关键线索,价值何在?

  更重要的是,对于2000年这起案件,原伟东有着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时,他远在几百公里之外的黑龙江省呼兰县老家,正在办理缴纳农业税的手续。有火车票为证,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证。

  这个证据,当年警方不是不知道。他们派人去调查过:

  但调查的结果是,不予采信。

  警方甚至认为,原伟东的妻子李杰,提供这些证据是在包庇丈夫,也对她进行了强制措施和审讯。李杰后来在网上实名控诉,称自己当时也被铐在老虎凳上,遭受过电击威胁。

  一个有着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人,最终虽然在该案中被判无罪,但此前却一直被作为主犯侦查、起诉、审判了近十年。

  那么,排除了2000年的案子,剩下1995年的杨家灭门案,认定原伟东、汤凤武有罪的证据,又有多扎实呢?

  根据法院历次判决和律师的分析,定罪的主要依据,只剩下两个:

  原伟东、汤凤武两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

  该案唯一幸存者,杨长林的妻子张金萍的辨认。

  我们先来看有罪供述。

  从被抓之日起,原伟东和汤凤武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喊冤。他们坚称,所谓的认罪口供,完全是在警方的刑讯逼供之下,屈打成招的结果。

  他们描述了遭受的酷刑:

  坐老虎凳。

  被电棍电击。

  被毒打。

  这些指控,并非空穴来风。案卷中,可以看到一些旁证,比如两人入所时的体检记录、受伤的照片、以及同监室人员的证言等。

  多年申诉和律师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2020年廊坊中院的再审一审中,迎来了突破:

  法院依法排除了原伟东在侦查阶段的全部有罪供述。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也非常罕见的决定。它意味着,法院在法律层面上,承认了这些口供的非法性。

  辩护律师认为,汤凤武的有罪供述,虽然形式上有些不同,但内容与原伟东的高度相似,且同样是在刑讯逼供的持续影响下做出的,也应当一并排除。

  无论如何,定罪的第一根支柱,实际上已经垮塌了。

  现在,只剩下第二根支柱:幸存者张金萍的辨认。

  张金萍,作为灭门惨案的唯一生还者,她的证言无疑是重要的。她在案发后不久,以及多年后的审判中,都指认原伟东和汤凤武就是当晚闯入她家行凶的人。

  但是,辨认,尤其是时隔多年的辨认,以及在极端恐惧状态下的记忆,其可靠性是存疑的。

  更要命的是,这位张金萍,有一个无法回避的污点:

  她当年,还辨认过另一个人,叫赵某辉。也言之凿凿地指认赵某辉是凶手之一。

  结果呢:

  赵某辉,后来被彻底排除了嫌疑,证明是无辜的,并且获得了国家赔偿。

  这个事实,就像一把重锤,砸在了张金萍辨认的可信度上。

  2024年6月5日,河北高院对原伟东案进行再审二审开庭。已经获得国家赔偿的赵某辉,第一次走上了证人席。

  他当庭证实了两点:

  他当年也被警方刑讯逼供,被迫承认参与了杨家灭门案。

  张金萍确实辨认过他,并且指认他是凶手。而他,是无辜的。

  赵某辉的证言,其杀伤力是巨大的。它几乎彻底否定了张金萍辨认的可靠性:

  既然她能把无辜的赵某辉认成凶手,那她对原伟东、汤凤武的辨认,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至此,支撑原伟东、汤凤武有罪的两大支柱,全部倒塌:

  口供,被排除了。

  辨认,被证明不可靠了。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客观证据:

  凶器?警方说,找不到了,遗失了。

  现场提取的指纹、脚印等痕迹?无法与原、汤二人对应。

  其他证人证言?大多是传闻,或者前后矛盾。

  辩护律师在2024年的庭审中,几乎是摊开了说:现在指控原伟东、汤凤武故意杀人的证据体系,已经彻底崩塌了。被告人口供没了,被害人辨认不可信,客观证据又严重缺失。

  按照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按照“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按照“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这个案子,接下来应该怎么判:

  答案,似乎只有一个——宣告无罪。

  13

  然而,现实,再一次给所有期待正义的人,泼了一盆冷水。

  2024年10月29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伟东、汤凤武故意杀人案,做出了再审的终审判决。

  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维持的是哪个原判?是廊坊中院在2020年左右再审一审作出的判决(具体刑期未公开披露,但应仍为死缓或无期)。

  这意味着,河北高院,依然坚持认定原伟东、汤凤武有罪:

  即使在非法证据被排除、唯一目击证人辨认的可信度被彻底动摇之后。

  这已经是原伟东,第六次,听到法院对他判处死刑类的刑罚(包括死缓):

  第六次。

  这个判决结果,像一块巨石,投入了原本就波涛汹涌的舆论场:

  为什么?凭什么?证据都这样了,还要硬判有罪?

  人们无法理解。

  各种猜测再次浮出水面。是不是真的像外界传言的那样,案子拖得太久,当年参与办案、审案的公检法人员,很多已经走上了更高的领导岗位:

  比如,当年霸州市公安局的负责人,后来升任廊坊市政法委的领导。

  比如,当年审理此案的一些法官,后来成为了廊坊中院乃至河北高院的院领导。

  如果平反,就意味着承认当年的侦查、起诉、审判存在重大错误:

  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会不会影响这些已经高升的领导的前途?

  这种猜测,虽然无法证实,却在逻辑上似乎解释了为什么河北高院宁可做出一个在证据上明显站不住脚的判决,也不愿宣告无罪:

  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太难了。

  河北。聂树斌案的阴影,似乎从未散去。

  当年,聂树斌案也是真凶出现多年,证据疑点重重,但河北方面就是顶着不办。直到最高法下决心,指定山东高院异地复查,才最终沉冤昭雪。

  原伟东案,最高法其实早在2013年,就已经注意到了问题,并指令河北高院进行再审:

  但最高法的指令,似乎并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

  河北高院,把这个再审程序,拖了整整十年。十年磨一剑?最后磨出来的,还是那把指向原伟东、汤凤武的“有罪”之剑。

  辩护律师在庭审时,曾当庭提出,鉴于河北司法系统与此案牵扯过深,难以保证公正,请求:

  将案件移送河北省以外法院审理,或者由最高法直接提审。

  这个合理的请求,没有被采纳。

  14

  就在河北高院做出这份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仅仅两个月后。

  2024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

  当人们都在准备迎接新年的时候,一个悲伤的消息传来:

  原伟东,死了。

  他因为胃癌晚期,多器官衰竭,在羁押他最后时光的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去世:

  终年55岁。

  在他去世的前一年,2023年,他被查出胃癌晚期。在医院做了胃部切除的大手术。

  他的家人,曾向法院发出过绝望的呼喊:

  要么现在就判他死刑,给个痛快!

  要么就让他保外就医,回家等死!

  别再这样折磨他了。

  但这些请求,都石沉大海。

  因为,他的身份,在法律上依然是死刑缓期执行罪犯。保外就医的程序,异常复杂,且需要监狱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层层审批:

  最终,原伟东没能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据报道:

  在他做完胃癌大手术仅仅十天后,就被重新押回了看守所。

  他就这样,在病痛和冤屈的双重折磨下,熬过了生命的最后一年多。

  直到死,他都没能等到洗刷罪名的那一天:

  8507天的羁押。

  6次的死刑判决。

  23年的喊冤。

  最终,他带着无尽的遗憾和不甘,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的母亲,早在2003年,就因为承受不了儿子蒙冤的打击,悲愤交加,一病不起,早早离世。

  他的妻子李杰,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为了给丈夫申冤,奔走了23年。从一个年轻的妻子,熬成了一个两鬓斑白的中年女人。她收集材料,写申诉信,找律师,跑遍了各级部门。她说:

  我坚信他是冤枉的,我从来没想过丢下他。

  只要我们家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罢休。

  他的儿子,当年父亲被抓时,还是个孩子。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他没有享受过多少父爱,却过早地背负起了为父申冤的沉重责任。

  一个冤案,就这样,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吞噬了一个无辜者的生命,也碾碎了一个原本普通的家庭。

  而那些可能造成这一切的人呢:

  媒体报道中提到的那些当年办案、审案后高升的官员,似乎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这种强烈的对比,让公众在为原伟东一家的遭遇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了更深的疑虑和愤慨。

  原伟东死了:

  河北,真的赢了吗?

  如果赢的代价,是用一个公民的生命,一个家庭的毁灭,来维护所谓的司法权威和某些人的政绩,那么这种胜利,不要也罢。

  15

  原伟东走了,但案子还没有结束。

  同案的汤凤武,还在监狱里服刑。他已经年近半百,从死缓减为无期,但杀人犯的帽子,依然沉重地压在他的头上。

  他的家人,和原伟东的妻子李杰一样,表示绝不会放弃申诉。

  代理律师们,也没有停下脚步。他们计划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提交新的证据和法律意见,争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检察院抗诉等非常规途径,为这个案子寻求最后的正义。

  中国的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发现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依然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无罪,还死者一个清白:

  呼格吉勒图案是这样平反的。

  聂树斌案也是这样平反的。

  原伟东案,是否也能走上这条“亡者归来”的平反之路?

  希望,依然存在。

  但这条路,注定不会平坦。尤其是在河北这片土地上。

  回顾这三起案件。

  陈国清案,证据硬伤累累,四次死刑三次发回,最终:

  留有余地判了死缓无期。

  当事人喊冤三十年,至今未获无罪清白。

  暴钦瑞案,因不实举报被抓:

  在指居黑屋中遭酷刑致死。

  虽施暴者被诉,但暴露出的制度之恶令人心惊。

  原伟东案,集冤案要素之大成:

  六次死刑判决,完美不在场证明被无视,刑讯逼供证据确凿。

  最终当事人含冤病死狱中,至今未能平反。

  三起案件,都发生在河北。都指向了刑讯逼供,都充满了程序瑕疵和证据疑点,都让当事人和家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仅仅是巧合吗?

  我们常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但对于陈国清、暴钦瑞、原伟东,以及那些仍在申诉路上的蒙冤者和他们的家人来说,光明在哪里?

  他们感受到的,似乎只有无尽的曲折,和几乎耗尽生命的等待。

  这曲折,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冰冷的手铐,是昏暗的审讯室,是刑具留下的伤痕,是一次次被驳回的申诉状,是某些司法人员的冷漠、推诿甚至阻挠。

  这曲折,也是看不见的,是破案压力下的有罪推定,是稳定考量下的息事宁人,是地方保护主义织成的关系网,是问责机制缺失导致的错判无忧:

  这曲折最终落在了我们每一个具体的公民身上。

  不知道,还要走多少曲折的路,付出多少代价,那光明的法治前途,才能真正照耀到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个在黑暗中等待的人?

  前途是光明的,曲折的,真的是我们。

  写于2025年4月23日

  本文参考资料:

  澎湃新闻,河北22年前劫杀疑案4当事人向最高法申诉,高院曾两次驳回,2016.

  红星新闻,四次死刑被驳回,服刑25年刑满释放者朱彦强:将继续申诉直到无罪,2021.

  财新网,河北陈国清抢劫杀人案22年申诉无果,2016.

  财新网,喊冤20余年 河北陈国清案三被告人再次向最高法申诉,2023.

  南方周末,等待939天的庭审:被“指居”者死亡,8名办案人员被控刑讯逼供,2025.

  南方周末,多起死亡事件背后:“指居”走样,陷存废之争,2024.

  南方周末,被“指居”者离世:公安称其余同案人员“不应当追究刑责”,2023.

  中国新闻周刊,河北廊坊两起灭门案背后:两个20年没等到结果的“死刑犯”,2021.

  界面新闻,法治面|廊坊灭门案再开庭,原伟东妻子:坚信是冤案,从未想丢下他,2024.

  澎湃新闻,被羁押22年后身患癌症,廊坊灭门案被告原伟东申请现场出庭被拒,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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