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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抛病夫人间蒸发 却索要遗产 法院判决让人傻眼

京港台:2025-4-24 04:00| 来源:CTWANT | 评论( 2 )  | 我来说几句


妻抛病夫人间蒸发 却索要遗产 法院判决让人傻眼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日,《北京日报》揭露一起遗弃事件。陆男陈旭(化名)与妻子结婚不久,便检查出患有严重疾病,妻子得知后很快便丢下他不闻不问,甚至将丈夫微信封锁,就此人间蒸发。谁知陈旭病逝1年后,这名冷血的妻子又冒了出来,要求继承他的全部财产。

  陈旭姊姊对此不同意,双方于是对簿公堂,后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作为陈旭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姐姐分得60%遗产,妻子则分得40%遗产。判决曝光后引起网友哗然,认为判决难以接受,“这种人也能分到40%遗产,是要奖励她抛弃丈夫吗?”

  据《北京日报》报导,陈旭在婚后不久,就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他的妻子得知此事后,很快搬离了2人的住所,不再与丈夫一同生活,对他的病情也不闻不问,甚至在一次争吵中将他的微信封锁。此后直到陈旭去世,2人都不曾再联络过。

  在陈旭患病期间,都是他的姊姊在照顾他。这为姊姊一次一次带著弟弟日常就诊、急诊送医,也常前往陈旭家打扫卫生,出钱为他购买药品、生活用品和复健工具等。坚持了2年后,陈旭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过世,丧葬事宜也都由姊姊一手操办。

  陈旭过世1年后,他的妻子从他人口中得知丈夫病逝的消息,很快登门找上陈旭的姐姐,提出自己是陈旭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继承丈夫名下含房屋、车辆、存款在内的全部遗产。陈旭姐姐则不同意,2人为此对簿公堂。

  法官认为,依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但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应当在物质生活上相互供养,也要在精神上相互支持。若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依法少分或不分遗产。此处“不尽扶养义务”通常是指尚未达到遗弃的程度,若已构成遗弃,则依法丧失继承权。

  法官指出,陈旭的妻子身为他唯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遗产。但2人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且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身体健康,应具备相应的扶养能力,但在陈旭生病后,却未尽到夫妻间应尽的法定扶养义务,且对丈夫去世的情况亦不过问,属于有扶养能力但对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故法院认为,当分配陈旭遗产时,对其妻子应少分。

  同时《民法》也规定,对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因此考量陈旭生前状况,足以认定陈旭姊姊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可分给适当的遗产。最终,法院酌情认定陈旭遗产由姊姊分得60%、妻子获得40%。

  这例判决在网路上曝光后,引起许多网友的不满:“这种人也能分到40%遗产,是要奖励她抛弃丈夫吗?”、“这都不算遗弃,那什么才叫遗弃?”、“从来没尽过一丁点夫妻情分,应该是判『不分』,而不是『少分』”、“法官说了她一堆毛病,最后还判给她40%,这官司算是打赢了吧?”、“这种判决越多,婚姻制度越快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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