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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新规6月实施,房东不遵守最高罚2000美元

京港台:2025-4-20 04:57| 来源:华人生活网 | 评论( 8 )  | 我来说几句


纽约市新规6月实施,房东不遵守最高罚2000美元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纽约(专题)市政府本周发布的行政文件显示,自2025年6月中旬起,房东和房产中介若违法向租客收取中介费,将面临严厉处罚:首次违规者将被处以最低750美元罚款,屡犯者最高可罚2,000美元。此举标志着市府正式迈出改革租赁市场费用结构的关键一步。

  Fairness in Apartment Rental Expenses Act)的地方法由市议会于2023年11月通过,预计将于2025年6月14日左右正式生效。该法案核心原则明确指出:“谁聘请中介,谁负责付费”。由于大多数租房交易中是房东聘请房产经纪人,因此房东不得再将中介费用强加给租客。

  若房东或中介违反此原则,将依照以下梯度进行处罚:

  首次违规:罚款750美元

  第二次违规:罚款1,800美元

  第三次及以上:罚款2,000美元

  此外,强迫租客只能使用某一指定中介、在广告中公开违规收取中介费,或未以书面列出所有费用项目的行为,也将一并受到处罚。

  法案还设立了针对费用信息披露的规范。房东和中介必须以“清晰且显著的方式”向潜在租客列明所有与租赁相关的潜在费用,并书面披露。若违反此规定,罚款金额将从375美元起跳,最高可达1,000美元。

  虽然法案文本中已明确部分处罚上限,但关于首次违规罚款、具体操作标准等细节,仍由市消费者与劳工保护局(DCWP)透过行政命令进一步设定。DCWP已公布初步处罚标准,并将在5月14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再最终定案。

  尽管法案受到租房者团体与市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但也遭到强烈反对。纽约房地产委员会(REBNY)以及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已在联邦法院对市府提起诉讼,试图阻止法案的实施。

  他们提出三项主要法律异议:

  侵犯言论自由:禁止中介发布“公开房源”信息,违背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违反契约自由:法案直接否定了既有租客与经纪人之间的中介费用合同,违宪。

  越权监管:中介费用属州政府监管范畴,市政府无权干预或设立额外法规。

  对此,纽约州州长凯西·霍楚(Kathy Hochul)及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联合向法院提交意见书,力挺市府改革,表示地方政府有合法权限规范中介行为及租赁费用披露。

  此次改革一旦正式施行,势必对纽约市租赁市场的收费结构与中介服务模式带来深远影响。长期以来,租客普遍承担着高昂的中介费支出,动辄相当于1个月甚至1.5个月租金,使本就紧张的住房负担进一步加重。

  而FARE法案则被视为是对这一“潜规则”的强力纠偏,将大幅减轻租房者经济压力,并促使房东与中介更加透明、规范地经营。

  目前DCWP已开放线上与电话参与方式,欢迎公众就即将举行的5月14日听证会提交意见。法案能否如期生效,也将取决于联邦法院诉讼的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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