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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女子伸腿阻止列车关门”:应承担行政责任

京港台:2025-4-19 12:57| 来源:上游新闻 | 评论( 5 )  | 我来说几句


律师谈“女子伸腿阻止列车关门”:应承担行政责任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4月19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某火车站,一女子为等同伴,伸出大腿阻止列车关门。针对此事,广铁集团深圳北火车站 随后发布了情况说明。

  说明称,针对网络上“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视频,铁路部门迅速开展核查。经了解,4月18日13时许,途经深圳北站的D2404次(东莞南-厦门)列车停靠在3站台办理旅客乘降,作业完毕车门关闭过程中,1名女性旅客强行用身体阻拦车门试图等待同行人上车,站台工作人员极力制止未果,随后同行人上车,列车关门开出,未造成列车晚点。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旅客阻挡车门关闭的行为进行处理。

  

  @广铁集团深圳北火车站 发布情况说明。网络截图

  铁路部门提醒,旅客在乘车时请勿阻挡列车车门关闭,强行上下车将扰乱正常运输秩序,给广大旅客出行带来影响。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强行阻止动车、高铁关门的行为危害了铁路运输秩序与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前有网友发帖称,在某火车站,一女子为等同伴,伸出大腿阻止动车关门。网络截图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明确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此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扰乱公共铁路运输秩序情节严重,危及到公共安全的,甚至可能违反《刑法》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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