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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介绍下当代地主阶级的卑微处境

京港台:2024-4-24 02:18| 来源:建设性意见 | 评论( 5 )  | 我来说几句


给大家介绍下当代地主阶级的卑微处境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在中国近代史上给每个人划定阶级成分的年代,有一个阶级是贪婪、残暴、反动的代表,叫作地主阶级。最典型的两个形象,一个是《白毛女》里面放高利贷的黄世仁,另一个是《半夜鸡叫》里的周扒皮。在这一套历史叙事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占有大量土地,却为富不仁、敲骨吸髓,总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么,多少土地算多呢?一家上千亩地算不算当代的地主阶级?当代的地主阶级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呢?

  近日,发生在内蒙古开鲁县的一则新闻集中展现了当代地主阶级的卑微处境。

  

  20年前,张文林等几户人家合伙向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低价承包了5600亩“没人要”的土地用于种草养牛,三十年承包费已全部缴清。经过10多年土地平整、牛粪肥田等操作,原先“兔子不拉屎”的荒草滩变成了可以种玉米的耕地,原先叉着腰看“冤大头”们在荒地上开垦的村民和干部们心里就不平衡了:

  这么好的土地,当初怎么能这么便宜的价格承包给你们三十年呢?不行!这得加钱!

  

  于是,镇干部、村干部与村民一起挡在了春耕的拖拉机前,阻止了地主张文林耕地种玉米的行为。要种地,先交钱,200元一亩,近百万元,不交钱我们就要收回土地。

  面对地主张文林凭什么收钱的质问,村委会副主任那叫一个坦坦荡荡:

  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而镇党委副书记纪云浩回答为什么不按合同办事时,更是豪气冲天:

  别问我,我也不懂法!

  

  今天看到很多人在网上批评这几位镇干部村干部,开鲁县的最新通报也说要对这位纪云浩副书记免职处理。要说阻碍春耕、工作粗暴,这几位干部的确不冤枉,但仅仅把目光放在“揪出几个坏人”上面,那就太流于表面了。

  当下,全国范围内土地承包纠纷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蒙古这一件,背后症结所造成的影响也不仅限于农民的生计,更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

  不瞒你说,农村真的是“法外之地”

  我做过5年农业记者,所以经常会有各个行业挣了些钱的朋友问我:

  现在大家对食品安全这么重视,我回乡下承包一些土地种植有机农产品,当个良田千亩的地主岂不美哉?你认识那么多农业技术专家和农资厂家,我认识那么多销售渠道,咱们联合起来无敌了。

  我的回答也都很干脆:

  请停止你不切实际的幻想。农业投资重资产长周期高风险这些且先不说,单说承包土地这一项你就搞不定。

  有朋友不服气,说我回老家看过了,大家都去外面打工了土地根本没人乐意种,不值钱,包个几百上千亩都很便宜。

  是,你说的是实际情况,可你有没有想过这只是当下没人从土地里挣到钱的实际情况?你把土地集中承包下来,亏了钱倒还好,人家只是笑话你几句,要是你不小心挣了钱发了财,你猜村民们会作何感想?

  又有人不服气了,我走正规途径承包土地,白纸黑字合同写清楚承包十年二十年不变,他们就算眼红又能怎么样?

  对此我只能说,正因为你有法制意识合同意识,所以我才百分百确定你不适合干这个。

  

  

  农村是法外之地,是商业合同约束不到的地方,这和人性善恶无关,和民风是否纯朴无关,单纯是土地集体所有制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的客观结果。

  这土地,是农民的又不是农民的

  给不了解情况的读者们简单科普一下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制情况:

  按照我国法律和政策,农村耕地是属于村集体所共同拥有的,每户农民在几十年前根据人口情况从村集体“分到”一定面积的耕地,拥有这些耕地的“承包权”,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分田到户”。

  这里有几个重点:

  第一,本村村民从村集体里“分到”的耕地虽然也叫承包,但并不需要支付承包费,相反,还能拿到国家的种粮补贴等收入。而且,中央还多次重申了,土地承包制度长期不变。因此,在村民的认知中,耕地是自家的财产。

  

  第二,村民所拥有的土地“财产”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它既不能在市场上买卖,也不能去银行抵押贷款。要想把这个财产变现,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等政府的土地征收,拿一笔补偿款,另一种是把耕地承包权转租出去,按年度收取承包费。前一种情况下,农民通常是没得选择的,要修高速路了,要建工业园了,说征收就得征收。后一种情况下,农民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现实中,大面积的耕地承包都是和村集体签订协议,因为一家一户农民的耕地面积比较小,不具备产业规模效应。

  第三,城里人也好,企业主也好,是永远没有途径取得一块耕地“所有权”的,就因为你不是农民,不管你是真心热爱农业还是想通过农业挣大钱,都没用,户籍出身注定了你没有耕地。就算你有钞能力,砸一百亿也只能租到一块耕地若干年的二手经营权,没办法买断,本质上,你租的其实是农民的身份,一种拥有土地一手承包权的身份。

  按照公开的说法,这种集体所有制下农村耕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制度设计是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防止农民卖地后变成“失地流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然而现实中,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却成了农业不稳定因素。

  古话说,无恒产者无恒心

  中国农业当下的情况存在一个巨大的矛盾:

  真正拥有耕地长期承包权的小农户,依靠村集体分的那几亩地基本不可能养活全家人,必须得有人去打工做生意,因此农业经营意愿极低,种植技术水平也极低。

  而真正有意向经营规模化农业,有资本有技术做高质量农业的人们却不可能取得长期的耕地承包权。

  面对通常只有5年10年的租期,面对随时可能被农民和村集体单方面撕毁的承包合同,如果你是农业投资者,你会采用什么经营策略?

  答案很显然:在最短的时间内掠夺这片耕地最多的价值,不要考虑保持土壤有机质的问题,不要去考虑土地污染的问题,更不要去做投资巨大的滴灌、大棚设施。因为你不知道明年你还能不能保得住这片土地的承包权。

  正如前面内蒙古这则新闻里的情况,几位种植大户以为他们手里拿着30年的承包合同,可以把目光放得长远些,于是花大力气、投下巨资去改良土地,愣是把十里荒滩改造成了千亩良田。可结果呢?等来的是摘桃子的村委会与镇政府。

  

  名义上你是坐拥良田千亩的地主,可实际上你只是帮“村集体”和镇政府暂时保管土地的外来户。不听话的,耕地随时收回,人也要抓走,这就是当下中国地主阶级的卑微处境。

  因此,只做一年甚至一季的规划,就成了中国大多数规模化农业经营者的理性选择。无恒产者,无恒心。

  与你无关?影响粮食安全食品安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面这个矛盾影响的不仅仅是有意向投资农业生产的人,也影响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一方面,农村土地撂荒问题越来越严重,大量面积分散的良田处于实际无人耕种的状态。有些地方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禁止抛荒,于是很多农户只管种下去,不除草不施肥,任由庄稼自生自灭,你去检查的时候看到田里一片绿油油的,可等到收获的时候每亩都不一定能收100斤谷子(正常产量应该是1000斤以上)。

  有一些原本雄心勃勃想要流转土地的种田大户因为前述各种原因折戟沉沙,已经集中的土地再次回到分散状态;有一些依靠资金和技术种田挣到钱的农业企业被撕毁合同、哄抢农产品,落得个血本无归;还有些流转大片土地的地方豪强则通过与镇村干部合谋,用强力弹压“不听话”的农民,他们倒是真的在农村站稳了脚跟。

  另一方面,暂时保有着土地承包合同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们,不得已而选择短期的经营策略,农产品的风味品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些保障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当然,农村耕地所有制的问题极为重大复杂,我只能分享一些粗浅的观察与思考,完全没有信心提出什么一揽子解决方案。

  我唯一能够确信的是,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公众的食品安全,农村土地所有制的现状还有很大很大的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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