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5地月最低工资超2000元,最高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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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发布了截至2023年4月1日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从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来看,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以上的地区已经达到了15个,河北和安徽两地首次入围;北京最低小时工资最高,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
专家表示,最低月工资标准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最低月工资标准越高,居民收入也相对较高,反之亦然,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可以使职工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还可以提升其消费能力,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循环。此外,随着全国人口总量进入负增长区间,未来也是劳动力存量竞争的时代,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将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河北、安徽迈过200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迈过2000元的15个地区分别是上海(2590元)、深圳(2360元)、北京(2320元)、广东(2300元)、江苏(2280元)、浙江(2280元)、河北(2200元)、天津(2180元)、山东(2100元)、四川(2100元)、重庆(2100元)、安徽(2060元)、福建(2030元)、湖北(2010元)、河南(20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河北和安徽两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2000元。据河北人社厅消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河北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之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超过了天津;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消息,2023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前为1650元。
“河北和安徽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迈过2000元,意味着这两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明显改善,当地劳动力市场复苏,能够支撑起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学院副教授陈建伟表示。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上海柏芮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之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此外,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各种福利津贴。
北京最低小时工资最高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2590元,位居全国第一。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位列第二,北京和广东分别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和2300元排名第三和第四。
但是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则以25.3元位列第一。除北京外,上海(23元)、天津(22.6元)、河北(22元)、江苏(22元)、浙江(22元)、广东(22.2元)、深圳(22.2元)、四川(22元)、山西(21.3元)、重庆(21元)、内蒙古(20.8元)等地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在20元以上。
陈建伟表示,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劳动力供需缺口等因素是制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越高,劳动力越是供不应求,最低工资标准越可能提高。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是其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其长期形成的地域薪酬文化使然。”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中心主任宋向清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提高小时工资标准,则能进一步吸纳更多的短期性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而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且用工数量庞大,对劳动力资源需求旺盛,为了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因而制定了较高的最低工资水平。”
关联领域标准也将调整
“最低标准工作标准提高意味着劳动者就业后,即使得到最低金额收入,也能够满足基本的食品、日用品购置、出行服务、医疗保险等基本生活需求,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工作收入,同时缴纳社保的基数也有所提升。”陈建伟介绍说。
在宋向清看来,一般来讲,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将会使关联到的领域收入标准同步调整,基层职工的职工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具体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可以增加基层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将影响职工加班费基数和最低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计算,对试用期工资、医疗待遇等相关标准的制定将会同步制定标准。
例如,安徽规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会有所变化,当安徽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安庆市区全日制就业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1737元每月,上调387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并不一定等于实际到手工资。”王之焰特别进行了提示。以浙江为例,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最低工资等于应发工资。
在江苏省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中也明确,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最低工资特定情形下不等于到手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