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改过十训

作者:sujie_alex  于 2009-2-7 03:4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网文|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9评论

1、虚心

 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孔子日:“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日:“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2、慎独

 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3、宽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4、吃亏

 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5、寡言

 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6、不说人过

 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过

 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8、不覆己过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9、闻谤不辩

 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10、不嗔

 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4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1 回复 宜修 2009-2-7 04:48
好文共赏。先谢过sujie兄!
回复 sujie_alex 2009-2-7 05:08
宜修: 好文共赏。先谢过sujie兄!
不敢当
大家共勉
2 回复 宜修 2009-2-7 05:09
sujie_alex: 不敢当 大家共勉
今次在杭州的虎跑拜谒了弘一法师的修行之地。感悟良多。
2 回复 江上渔夫 2009-2-7 05:39
俺刚刚摘了两句,放日记里了。谢了
2 回复 宜修 2009-2-7 06:13
江上渔夫: 俺刚刚摘了两句,放日记里了。谢了
还保持记日记的习惯?羡慕。
1 回复 sujie_alex 2009-2-7 07:01
宜修: 今次在杭州的虎跑拜谒了弘一法师的修行之地。感悟良多。
若得空,博出来,飨同好,亦功德
1 回复 宜修 2009-2-7 09:29
sujie_alex: 若得空,博出来,飨同好,亦功德
谢鼓励!
3 回复 江上渔夫 2009-2-7 09:57
宜修: 还保持记日记的习惯?羡慕。
呵呵。刚开始,放在这里了。
1 回复 宜修 2009-2-7 10:00
江上渔夫: 呵呵。刚开始,放在这里了。
效法。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sujie_alex最受欢迎的博文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26 06:06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