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霍桑
因为正写一个小长篇小说,女主人公的点滴生活弄得我思绪支离破碎。闲时,就读有关写反叛道德、宗教、时俗之女性的小说。《红字》是声名鹊起的一部美国作家霍桑的重要作品。
《红字》一书,我不知是第几遍读了。但印象中总是粗读。这回读是给自己下了时间死规定的,一日读一章至多二章。全书二十四章。霍桑在官场上失意后,便写小说《红字》。当时,作家是忍受了精神与经济的压力的。凭这一点,就值得学习与敬重。《红字》的故事情节十分简单。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追求世俗意义上的爱情的,即肉欲与情欲并重型的人物。她的前夫却是一个知识老头,残疾,在肉体上是无法给海丝特幸福的。她便与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私通并生有一女珍珠。在当时清教笼罩一切的时候,海丝特便背上了一个象征着淫荡的红字“A”。可是她为了顾全牧师的在宗教上的尊严与地位,始终没有说出与之相好的是谁。至到青年牧师痛苦至死,才真相大白。小说是一个写灵魂的作品。通篇几乎全是灵魂的声音。心灵矛盾、痛苦、反思与呐喊交织在一起,煞是憾人。当然其中不乏警句名言。其中一句,当一个人拿着你的隐私来做为报复,是最恶毒的作法。可小说中的另一个男角,海丝特的前夫,就是用这一素养之术致使青年牧师陷入灵魂的大痛中不能自己而死掉。小说的语言是很深刻的、入木三分。比如,一句“能将花的心揪出来”,可谓用力之深哉。小说的布局也是值得学习。它是一章一章的,每一章都是一个小故事,或者准确地说是一篇故事性或灵魂独语的散文,整合在一起则天衣无缝,文脉很是清晰。
读作品时,能感觉得作家就是在剖析灵魂,充满灵魂暗喻。
不过,依现在观点与思想再读此书,觉得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的举动可谓稀松平常,但于当时却是震聋发聩。作者热情讴歌了海丝特对爱情幸福的大胆追求、人性的真善品德,鞭挞了清教陡的道貌岸然、虚伪造作和必然灭亡的命运,发人深思。
2003年 放鹤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