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里有个词,叫“horny”(名词 horniness),中文很难找到一个准确的对译字眼,有点轻度欲火焚身春心荡漾那种生理感觉。好在英语在表述某种一言难尽的字眼时,往往借用具象的情景,让读者自己体会那个语汇的语境和微妙的语义。
就以horniness为例,海默尔大妈设计了下列诸多场景十分传神地诠释了horniness:
1. 人家介绍一名男士让你认识时,你立马想到和他一起淋浴会是什么感觉。
2. 你开着一辆外国名牌跑车时,会无端盯着它那手动变速柄出神。
3. 你下楼到街角的7-11便利店买瓶牛奶,都要换三次衣服,涂上眼影口红,以防万一。
4. 你会突发奇想,巴不得立刻在客厅点一把火,自己换上性感内衣,然后打电话给消防局报火警。
5. 你觉得赵忠祥好帅。
6. 你早上醒来不是吃早餐,而是自慰一番。
7. 你在想,对门那位英俊少年是否已经到达合法年龄了?
英语里还有另一个词“crush”,有点“情窦初开”的意思,虽也不尽然。那是一种发生在你十二三岁的时候的一种朦胧感觉,对象可以是你的历史教师,也可以是黄晓明。不必有具体行动,只要幻想就行。
另一个词叫“infatuation”,说的是有点一厢情愿的迷恋情怀。你自以为是爱情,其实不是。你会颜色迷离地看着他,一有机会就想把他的衣服撕光。检验你是一厢情愿的迷恋还是泡浴爱河的办法,就是挑选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和他一起去远郊度个周末。这一路你们至少迷路三回,汽车刮雨器也坏掉了。这时大家相互了解的程度就够深入的了。
“我们刚才就该在那条小路拐弯的。”你忿忿不平地说。
“天啊!你现在才来事后诸葛亮,你坐在旁边的功能就是导航的呀!”
等到你们到达目的地时,大家已经互不理睬了。接下来两天里,困在小酒店里,望着窗外滴答滴答的雨水,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你们发出的声音都是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单音节。翻译成白话文大意是:“我当初真是瞎了我的狗眼,才把你当回事的。”
另一种可能性是你们把旅店的床单和褥子都搬到外面,临时搭建成一个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玩起了牛仔与红番的游戏来。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有可能真的坠入爱河了。
有一种女人对男人有一种obsession(不能自拔的迷恋)。如何治疗她的毛病?
把她带去拉斯维加斯的凯撒宫。
凯撒宫里有一座米开朗琪罗著名雕像“大卫”的复制品。不同的是,米开朗琪罗的原作只有十三英尺高。而凯撒宫的大卫像足足有十八英尺高,重达九吨多。
你让她抬头死盯住大卫的生殖器官部位,不用一会儿,她就会头昏眼花了。
这时候,你可以这么对她说,“这位帅哥够高大威猛了吧?给你搬回家去,你放哪?客厅天花板要开个洞才够高呢!男人不像你所想的那么伟大! 太伟大有什么用?他那玩意儿给你挂帽子都嫌高了!”
保证她不药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