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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中国侨民关注国籍与回国探亲权
据报道,在中国大陆两会召集前夕,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身份的原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侨民,在多伦多举行座谈,讨论有关国籍和回原国籍国探亲访友的自由和权利等问题。出席座谈会的有田广、王红、梁罗、钟新生等人。
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现旅居美国任终身教授的田广博士,在座谈会上做了专题发言。他说中国政府在1955年开始执行“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从理论上说该政策在当时确有可取之处,即纠正了由《大清国籍条例》和《中华民国国籍法》“固有国籍”条款带来的国籍混乱。但是,该政策在理论上存在着这样一个缺陷,即剥夺了出生在中国的中国公民的“出生地国籍”。在1955年到1976年这段闭门锁国的时期,这种错误的危害性并不严重。
随著1978年改革开放,越来越多的具有中国出生地国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简称“中国大陆公民”)走向世界各国。据有关方面的统计,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有近500万的中国大陆公民的走向世界。不承认双重国籍政策的危害性开始显露出来,其最大特点在于拒绝并否定了这些原籍为中国的“中国人”对祖国的认同,迫使他们认同非出生地国。其次,这个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广大的原籍为中国的“中国人”对祖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自由和热情。再其次,这个政策为一些贪官污吏逃避中国的法律制裁创造了天然的屏障,他们或者他们的家属在获得非出生地国的公民身份后,便可堂而皇之地以外国人身份,逃避中国法律对他们的制裁。
田广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对中国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事实上全世界有95%以上的国家或者承认或者默认双重国籍。而且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其公民必然走向世界,而走向世界的中国公民为了生活就业的方便,必然要取得移居国的公民身份或者是永久居留身份。按照现有中国的法律,他们也就同我们一样被剥夺了当“中国人”的权力,失去了对出生地国的认同,失去了对出生地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 献的自由和热情。
田广说,如果在特殊条件下的某个历史时期,牺牲一部分公民的出生地国籍,以换取或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来维护国家利益,虽然难以接受但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当这种特殊条件消失或不再起决定性政治作用时,国家就应该修改和完善其政策,恢复其自然。一个国家要长久治安民心所归,必须尊重出生地国籍;一个政府要代表包括旅居国外民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基本利益,必须尊重出生地国籍;一个国家和其历届政府要代表国家正统,就必须尊重出生地国籍。中国政府要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就必须尊重出生地国籍。因此,恢复我们这些被剥夺了“中国国籍”者的出生地国籍,不仅仅是现在和将来旅居国外者的自身利益所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所在,更是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所在。
田广指出,多年来,我们以多种方式参与母国的建设与发展,为维护母国的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在2008年春天的时候,海外有人以各种方式,发动了具有一定煽惑力的抵制中国举办奥运会的系列政治事件,一时间许多外国政要发表声明,表示不会参加当年将在中国举办的奥运会,给我们的出生地原籍国家造成了一定的压力,而正是我们这些被剥夺了国籍的“中国人”在那个关键时刻,出于对中华民族的深厚感情和对我们出生地国的爱戴,以多种方式揭露反华势力的阴谋,化解了我们出生地原籍国所面临的危机。经历过当年那种如火如荼的爱国运动的没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都非常清楚地知道,虽然自己为了生活的需要而获得了外国公民或永久居留身份,但我们的心依然是中国心,因为我们的祖先已经为我们烙上了中国印,母国的荣誉、尊严、安全,在我们的心中重千斤!
田广说,我们这些被剥夺了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出于生存的需要和方便,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地获得他国公民或永久居留身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背叛了自己的母国,事实上无论我们取得了哪个国家的公民身份,在我们内心深处我们依然由衷地认同我们是中国人。然而,正是我们这群长着中国心、流着中国血的“中国人”,却有着难以被人所理解的认同危机。因为认同是一个双向行为的结果,也就是说当我们自己认同我们是中国人的同时,也需要中国认同我们是中国人,但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了:当我们获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后,我们就不再为母国认同为“中国人”了,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当我们要回家探视父母时,我们不得不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申请回自己家看看的签证,而当我们回到自己的家后,按规定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报到,否则就要受到处罚,更有甚者我们只能在自己的家停留一定的时间,超过了就是非法居留,每天必须接受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田广说,我们痛惜,当自己的母国遭受攻击时,我们毫无犹豫地站了出来,为维护自己母国的荣誉和尊严而与国际上的反华势力面对面地斗争,那个时候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感到荣耀。然而当我们需要回到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我们出生成长的地方,想与我们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团圆的时候,却突然感到我们失去了自己与生具有的基本权利。在我们的亲戚朋友和同事当中,许多就是因为回家办签证的繁琐手续和所需时日太久,而未能与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见上一面,这是非常不人道的现象,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
原多伦多教育局专任英语教师王红女士在座谈中说,我们尊重祖国的主权,只是希望我们的母国在我们回家探亲、工作学习、购置房产物业等方面,给我们一个方便,给我们一个尊严,不要让我们在领事馆排大队看着可爱祖国领事馆工作人员的脸色饱受心灵的煎熬:中国是我们的祖国,我们毕竟生在这片伟大的国土之上,我们的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还都在这里生活,我们的同学和朋友也在这里,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希望为自己的母国能做点贡献,而且我们也曾经为祖国的荣誉和尊严而努力斗争过,我们希望祖国对我们这些“中国人”实行一种灵活的回国探亲乃至居留的人道制度,原有中国国籍的海外侨民回国永久居留制度。
王红说,建立和健全这种制度,不仅有利于我们这些“中国人”,而且更有利于祖国吸引人才和资金。持有这种居留证的“中国人”除了不享受选举与被选举的政治权利外,其他各方面一律与中国公民平等,即服从中国法律,尽纳税人义务。建议国家有关方面从人道的角度,认真考虑研究,尽快在我国建立起这种符合国际惯例又富有人道精神的永久居留制度。
在多伦多创业多年的梁罗女士在座谈中说,一个人的祖籍是与生具有的,这个祖籍实际上就是我们的自然国籍,她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和尊严。无论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上,还是国际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理论和实践中,自然国籍都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回到生育抚养我们的父母身边,为他们养老送终,是我们的义务和权利,我们不希望由于签证的繁琐和麻烦而无法承担这个义务,更不希望这个权利被剥夺,造成像我们的许多同事和朋友一样,由于等签证回老家而耽误了时间以至于不能与我们的父母活着见最后一面。再者,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叶落归根的朴素传统, 随着年龄的变老,我们这一代被异化被剥夺了当中国人的权利的“中国人”,都会向往着回到自己的老家,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自己也能在自己的故土安享余年,最终葬身在自己的母国。希望我们的这种理性而温和的诉求,能够得到正确的及时的理解和处理,让我们回家时回得有尊严,让我们在自己的家里居留时心安理得而不再诚惶诚恐地担心被“非法居留”。
钟新生先生最后表示,国籍和回国探亲这个话题,是我们多伦多社区和侨民最关注的话题之一,会通过多种渠道将意见和看法转达到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以便中国政府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