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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海涛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两会正在北京进行。排外,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排斥的舆论,一度又在国内弥漫。海外同胞压根没敢奢望可以向其他文明国家的公民一样,回国参加投票选举,更不敢奢望回国参政议政,只能眼巴巴地期待两会委员们能关心一下修改国籍法,承认自己的祖国国籍。海外同胞问总理,问来问去没人理。可怜天下五千万海外同胞,从被割弃中国国籍到呼吁祖国恢复承认与生俱来的中国国籍,没有半句话语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情何以堪?!
中华民族被割裂,不但在台海两岸,而且在海内海外。五千万海外同胞没有修改中国国籍法恢复自己祖国国籍的话语权,这是海内外中华民族同胞被人为割裂的又一尴尬耻辱。回自己的祖国,被当做外国人,不但老外不理解,中国人自己也难说清楚。
不合潮流、不合时宜、不通人情、不得人心的80版极左国籍法,已经成为国耻、国伤、国怨之源,到了非拨乱反正不可、不改误国殃民的地步。
五千万海外同胞,是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时至今日,依然把中国国籍看作是妨碍海外同胞溶入当地社会的鬼符,而不是护身符,不顾海外同胞与生俱来的国籍权利意愿,主张把五千万海外同胞的国籍归属,自动放弃给外国,是最大的丧权辱国言论。极力维护1980年“两个凡是”派主政末期出台的极左国籍法,拒绝恢复承认海外同胞的祖国国籍,坚持把五千万海外同胞自动割弃给外国,听见海外同胞要求恢复承认与生俱来的中国国籍,就心惊肉跳,一味鼓励海外同胞忠诚于所在国,老老实实做外国人,不要再做中国人,是出卖民族利益最大的汉奸行为。
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修改中国国籍法,恢复承认海外同胞的祖国国籍,五千万海外同胞对这件决定自己命运的的大事,没有半句话语权。恳请天下华裔有识有德有能之士,发挥您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超越党派政见、超越意识形态、超越宗教信仰,同为维护海外同胞与生俱来的国籍权利,促进民族复兴大业鼓与呼。
祖国当权高官们啊,请不要继续装聋作哑,让五千万海外同胞再伤心再失望。公道自在人心。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让中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和改革,从修改国籍法这件简单而功德无量的实事好事起步吧。
1955年,为了倡导践行互不干涉内政的和平共处原则,中国政府迫于印度尼西亚等国压力,不得不在万隆会议上宣布一个外交政策,不再承认入籍他国海外同胞的中国国籍,即不再承认双重国籍。数千万海外同胞连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一夜之间就成了外国人,失去了作为中国公民的起码资格和权利,更不用说参与研究国家大政方针。
到了1980年,中华民族改革开放的大船开始起锚。人们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外面的世界,还不知道地球村正在变得越来越小,还未曾料到中华民族正在变成开放的民族,成百上千万同胞将会带着江东父老的希望,走出国门闯荡四海。就是在这样一个年代,在华国锋担任国家领导人的最后一天,全国人大出台了一部以不承认双重国籍为核心原则的国籍法。世人皆知,那时候,文化大革命刚刚宣布结束,全国人大根本没有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更没有海外华人代表,并不能代表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志,只不过是政府意志合法化的工具,俗称被政府拿在手里的橡皮章,政府想怎么样,人大就走个表决程序而已。在东风吹,战鼓擂的旋律中,“两个凡是”派还没有摆脱极左思维的强大惯性。把海外同胞当成海外反华敌对势力的一部分的斗争观念,仍然主导着中国国籍法的整个制定出台过程。不承认双重国籍,属于典型的“照过去方针办”。整个国家还没有开始拨乱反正,给海外华人摘掉敌对帽子,摘掉“外国人”的帽子,自然不在拨乱反正之列。国籍法也先天不足在劫难逃,成为“两个凡是” 派主政末期产下的极左怪胎。
1980年国籍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名曰不承认双重国籍,实际是不承认海外同胞与生俱来的中国国籍,只承认海外同胞加入的外国国籍,以所谓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为由,活生生地剥夺了海外同胞拥有中国国籍这一与生俱来的神圣权利。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与其他不承认双重国籍国家只承认自己国籍不承认其他国籍有本质不同。三十多年来,就是这部国籍法,六亲不认,害苦了海外同胞,特别是害惨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第二代大陆移民。越来越多的海外同胞痛失祖国国籍,成了断线风筝、被祖国母亲遗弃的游子。中华民族因而也自残了海外臂膀。“老外”,这顶自古以来中国人戴给洋人的帽子,竟然扣到了海外同胞头上,令成千上万的海外同胞感到委屈郁闷,被折磨得痛苦不堪,越来越不能忍受。失去中国国籍的无奈苦恼,逐渐变成了海外同胞内心深深的创伤。一听到国歌,一听到我的中国心,一听到常回家看看,无数海外同胞的心就流血、在痛苦地颤抖。
海外同胞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组成部分,是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已经被中国历史所证明。没有孙中山等海外志士仁人,就没有辛亥革命。没有周恩来等大批赴法勤工俭学的革命游子回国,就没有早期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和共和国。没有钱学森等海外精英归国,就没有新中国的原子弹、导弹、人造卫星和神舟飞船。所有这一切,不存在任何争议。尽管多少年来备受屈辱和内心煎熬,海外同胞对祖国母亲的热爱却从未改变,对中华民族的忠诚也丝毫未减。2008年,支持奥运、抗震救灾、反对藏独,海外同胞万众一心,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血浓于水的真情,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外国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海外华裔同胞内心对祖国如此深沉的爱。五千万海外同胞,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大群中华民族纯正的孝子贤孙。那些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盘剥、折腾、防范、整治之辈,看到海外华人社区如火如荼、风起云涌的爱国热潮,如果还有良知,必当羞愧得无地自容。
还海外同胞一个公道,修改六亲不认的极左国籍法,恢复海外同胞的祖国国籍,不仅是五千万海外同胞的渴望,也是数以亿万计江东父老的期盼。“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有多少父母时时刻刻期待着海外儿女常回家看看,却不知海外子孙被取消了国籍,跨越乡关回趟家变得越来越难。
九百年前,我国杰出的爱国诗人陆游,在临终前写下《示儿》诗,留下一首感人至深、传诵千古的名作:“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自从五十年代海外同胞开始痛失祖国国籍,许许多多第一代、第二代大陆移民,已经怀着与陆游同样“此生谁料,心在天山,身老沧洲”的遗憾,走完移民不归路。如果祖国不尽快修改国籍法,把与生俱来的祖国国籍归还给五千万海外同胞,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中国人死不瞑目、魂无归处。“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这不是个人悲剧,而是极左国籍法每天都在导演的中华民族的旷世悲哀,绝不能继续下去了。
1980年国籍法出台,当时并没有听取民意,与全国人民的意志根本无关。历史发展到今天,许多曾经排华辱华的国家政府,已经纷纷向海外华人社区道歉。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给海外华裔戴上外国人帽子,曾经把骨肉同胞视为排斥管制对象和异己力量的祖国政府有关部门,至今还看不出对剥夺海外同胞祖国国籍有悔歉反思之意,仍然对修改极左国籍法的呼声置之不理,甚至有人还在冠冕堂皇地维护那个“两个凡是”派主政末期制定的怨声载道的恶法。不承认中国国籍的三大恶果,官方一直不能正视。不承认双重国籍之五惑,依旧时不时见诸报端自欺欺人。近来,中国出台的绿卡、出入境管理办法,以及驻外机构签证费用大幅上涨、手续越来越繁杂等等,更使海外同胞清楚地认识到,被管理整治的所谓外国人,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九就是包括自己在内的五千万海外同胞,因为在华就业的外国人目前总共只有59万,其中绝大多数也是戴着“外国人”帽子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一些腐败官员没有向洋人学到尊重海外同胞权利,反倒学来洋人盘剥欺负中国人的一些办法,妖蛾子层出不穷,专门折腾被戴上“外国人”帽子的海外同胞。
不合潮流、不合时宜、不通人情、不得人心的80版极左国籍法,已经成为国耻、国伤、国怨之源,到了非拨乱反正不可、不改误国殃民的地步。
把中国国籍看作是鬼符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把入籍他国看作是叛国的时代,也早已经过去了。上世纪60年代,印度尼西亚30多万海外华裔同胞,不是因为他们有了中国国籍这道鬼符,才白骨成山,而是因为他们失去了祖国国籍这道护身符,才尸横遍野,魂无归处。最可恨国家个别侨务高官,自欺欺人,不为民族利益和民族复兴着想,不替海外同胞说话,却醉心于坚持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盘剥折腾、把六亲不认的极左国籍法当摇钱树保养,冷透了五千万海外同胞的心。这种非要把五千万海外同胞做成外国人不可,把华侨越做越少的国家侨务高官,不知其到底是在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做侨务。
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是广大海内外同胞集思广益的政治智慧结晶,堪称一个群策群力的利国利民工程。该修正案五易其稿,参考吸收了数百条理性建议、上千条网上跟帖讨论的精华,得到了全球华人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该修正案,为国家高层修改国籍法,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样本。国家高层可以据此清楚地比对出极左国籍法的问题和危害所在,了解海外同胞恢复祖国国籍常回家看看的真实需求和共同愿望,找到依法可行的解决办法,从而,不必再去摸着石头过河,大大加速和缩短修改国籍法的进程,一步到位,为共和国收回五千万海外公民奠定法律基础。
该修正案最大的突破,就是首先删除了“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修改为“拥有中国国籍是中国公民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的神圣权利,受本法尊重保护”。这是与时俱进国籍法修正案的核心原则。修正案把是否放弃中国国籍的权利归还给海外同胞。选择放弃中国国籍还是保留中国国籍,怎样才有利于海外同胞融入当地社会,应当由海外同胞自愿决定,而不是由祖国政府一刀切,替五千万海外同胞做主。世界各地国情千差万别,海外同胞自己完全可以根据所在国家的情况,由每个人自己选择最有利于个人、家庭的国籍。祖国没有权利剥夺海外同胞的出生国籍,也没有权利逼迫海外同胞放弃其他国籍。这个重大修改,在字面上既回避了不承认双重国籍,又回避了承认双重国籍,跳出了修改国籍法的两个牛角尖,以开放、务实、灵活的方式,把国籍选择、决定的权利,归还给中国公民和海外同胞,应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文明进步。
该修正案的另一重大突破是,第九条删除了加入外国国籍等于“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规定,具体修改为:“定居外国的原中国公民及其血缘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未自愿履行退出中国国籍申请批准程序的,可凭原有中国护照或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外子女出生证等有效证明,申请中国海外公民身份证,享受中国国民待遇。中国公民因取得外国国籍而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或自愿放弃中国国籍者,在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后,亦可凭有效证明,申请中国海外同胞身份证,享受中国永久居民待遇。”中国海外公民身份证持有人享受中国国民待遇的规定,回避了政治方面敏感麻烦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比较切实可行。显然,中国海外公民身份证比较适合改革开放后出国的第一代、第二代大陆移民。东南亚等国家早已失去中国国籍的第三代、第四代华裔移民,其中有些人对恢复中国国籍已热情不高,或者存有顾虑,则比较适合申领中国海外同胞身份证。这些区别具体情况的重大修改,为海外华人恢复祖国国籍和同胞身份,重回祖国大家庭,提供了现实的法律途径和保证。
短时间内获得三千八百一十八位同胞签名支持的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是海外儿女向祖国母亲要求恢复祖国籍常回家看看的真情呐喊,已为祖国修改不得人心的陈旧国籍法,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但是,无需讳言,几篇檄文,一个海外民间国籍法修正案,几千个同胞签名,作用影响毕竟有限。距离国家真正修改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籍法,还有一段路要走。要撼动被某些权贵视为紧箍咒、摇钱树的极左国籍法,并非易事。即便成千上万海内外同胞共同呐喊出心声,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能否摧枯拉朽,也依然是个问题。
祖国当权高官们啊,请不要继续装聋作哑,让五千万海外同胞再伤心再失望。公道自在人心。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让中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和改革,从修改国籍法这件简单而功德无量的实事好事起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