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转贴一) [2012/12]
- 葡国单身华人的性事(一) [2012/02]
- 强大的中国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女人的声音? [2013/01]
- 男人为什么要找情人?(二) [2012/01]
- 从四个贪官母亲的凄凉生活看官场的险恶,谁之过? [2016/09]
- 男人为什么要找情人? [2012/01]
- 葡萄牙华人同居现象浅析 [2012/01]
- 从四个党校毕业生看中国官员的素质,谁之过? [2016/09]
- 我见过的海外中文报纸 [2013/01]
- 单身女人档案:秋莲的奖品(18+) [2012/02]
- 从四个“慈善家”看他们的慈善动机,扒下“中国慈善家”的外衣 [2016/09]
- 关于幸福与性福的话题 [2012/12]
- 乒乓国手叶明辉在葡萄牙的日子 [2012/02]
- 在欧洲以牌为生的华人 [2012/02]
- 第一次亲密接触 两万次点击回报 [2012/01]
- 为了一个“强大中国” 中国人民究竟失去了什么? [2012/12]
- 区委书记不一定都是好人! [2012/11]
- 道德与生理哪个更重要? [2012/02]
- 从两起校园惨案看中美两国的新闻自由和官方态度 [2012/12]
- 20小时公开定案和20年内部结案(朱令案联想2) [2013/05]
- 新72家房客(葡萄牙版) [2012/01]
- 贫穷无法选择 母亲帮我成才 zt [2012/02]
- 是谁在控制“网络言论”? 国内网络秩序一片混乱! [2012/12]
- 进村一个月,近10万次点击令我开心 [2012/02]
《四个不同的生命与警察抗争,生命渺小警察强大》登出之后,有位读者回复说:警方拍照是取证,但上传才是不正确的,谁传的?这才是关键。雷洋就一悬案,雷洋嫖娼动机不足,极可能被嫖娼了。但当事的警察从6月起就被扣押了,他们也是下层社会可怜之人。东北的那个农民被击毙只因其威协了"他人"的生命。杨佳逞一时之快,不管在哪个国家都会被枪毙。中国警察与美国警察相比,要克制得多,但文明、微笑、人性化等方面的训练和修养相对差些。
口气基本倾向中国警察(是对的),还把美国警察给数落了一番。今天继续深究四个生命,看看究竟中国警察“对”在哪里?错在何方?
河北馆陶女子与他人“车震”,究竟是否违法?警察此时此刻是否必须拍照?当然上传网络肯定是错误的。
河北馆陶女子与他人“车震”最多的作风问题,属道德范畴,没有违法。此时此刻警察不应该偷拍别人隐私,即使怀疑“车震男女”有犯罪嫌疑,随拍视频应绝对保密不能外泄。对此,警察有错在先。
再说,警察有错在先,就应该向女子赔礼道歉,绝对不应该在派出所内酿成大祸。也许不是警察上传的网络,但肯定是警察泄露了视频。警察所拍视频为什么泄露?警察有逃不掉的干系。
说到雷洋(虽然消息一直被官方封锁,目前还没有最后结论),据最新消息说,雷洋案网络上传出警方欲以1200万元平息案件。“赔偿”主体为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该局与雷妻签订合同,拟付“人道援助金”1200万元,其中首期600万元已一次性存入雷妻账户。
合同除保密条款外,还有三项要求。要求一:雷妻微博发声明。要求二:三十天内将雷洋尸体(或骨灰?)运回湖南老家安葬。要求三: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追究,解除与陈有西律师团队的合作。其中第三款被坚决拒绝,对方见坚持无果已放弃。
到目前为止,警察过错的可能性正在逐渐增加,雷洋被冤的真相即将露出水面。如果雷洋案反转,警察的形象骤然失色。
再说黑龙江庆安的许纯合,赤手空拳的许纯合能对谁造成“威胁”?对全副武装的警察构成了“威胁”?警察有警棍有手枪还有手铐,为什么不能制服许纯合?难道许纯合此时此刻还想伤及他人?而非对警察所为?显然不是,许纯合对警察阻止他一家人上车十分不满,与警察产生一对一的冲突,此时此刻警察非要开枪才能制止许纯合?
警察比许纯合年轻,身体力量均占优势,又经过专业训练,还有警棍和手铐(武装到牙齿),完全可以一对一制服许纯合,即使一人不行,多人前去制止完全是正当执法。遗憾的是警察简单粗暴省事省力拔枪射击,滥用权力致手无寸铁的公民当场死亡。
美国警察此时此刻绝对不会开枪,开枪的前提一定是对方有“武器”正在威胁警察的生命。持枪警察面对手无寸铁的群众已占优势,此时开枪警察理亏。即使开枪必须击中要害?击伤也是一种选择。美国警察“开枪”有明文规定,事后有法庭“质证”,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而在中国,公检法明显偏向中国警察,弱势群体有理没处说。
即使开枪击毙许纯合后,领导第一时间慰问警察有失“公理”。为什么不去安慰弱势一家“老小”(失去儿子的母亲)?毫无人道主义思想,强势一方毫不顾忌弱势群体的悲伤。政府大错特错。媒体更不应该一边倒只听一面之词倾向支持警察。
谈到杨佳。出事之前,杨佳究竟犯了什么错?是否违法?警察是否执法得当?警局是否程序正义?弱势群体有理没处说。
杨佳租一辆自行车买东西回家再正常不过了,警察拦住检查属于合法,但是完全没必要带到警局,录口供,拘留一夜。当晚警察还动手打人(后来称没有现场视频录像不了了之)。
当晚警察是否打人?当事警察是否有过错?一直是杨佳投诉的焦点。后来,芷江西路派出所同意300元,又同意1500元赔偿了事。
本来事情到这里可以结束,以警察的过错结束。但是芷江西路派出所宁愿出10000元私了,也不承认当事警察有错。杨佳也犟,不依不饶,与警察死磕。
后来,警察开始利用职权干扰杨佳的正常生活,百般无奈,导致愤怒的杨佳持刀去警局“出气”,造成六死四伤的惨案。
究竟谁错在先?显然是当事警察小题大做,再就是芷江西路派出所没有秉公执法,杨佳错在后,激情杀人理应偿命。此案又是警察先错。可以说在杨佳未杀人之前,杨佳并没有错,他的错完全是由警察的一再过错引起的。
四个案例,全是警察先错,导致百姓付出生命代价。在中国经常发生这类事件,警察执法不公,冤案层出不穷。中国老百姓大致有四种方式对待与警察的冲突。
1、忍气吞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多数百姓自知斗不过警察,胳膊拗不过大腿,故采取忍气吞声的做法,宁愿自己吃亏也不与警察纠缠。
2、非暴力反抗,上访上诉。一部分百姓对政府抱以希望,结果大失所望。政府之间官官相护,没有人支持上访者;公检法倾向权势支持强势而欺负弱势。绝大多数上访上诉者以失败告终。
3、暴力反抗,得不偿失。总有一小部分百姓是性情中人感情用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用暴力抵抗警察,或两败俱伤,或寡不敌众,或自投罗网。得不偿失。
4、死磕警察,生命代价。杨佳、夏俊峰、吴西华等就是例子。杨佳与夏俊峰判处死刑,而吴西华成为国内杀警不被死刑第一人(死缓)。此案足以说明法律在进步。此案若在5年前,吴西华必死无疑。警察执法的公正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百姓所关注。雷洋案已说明问题。
上述四种百姓应对警察的方式方法,其结果都是百姓斗不过权力。百姓渺小而权力强大。
当然在这里必须说明,大多数警察还是文明执法,秉公办事的。但是在警察队伍里仍有一些“坏”警察,雷洋事件两名“坏”警察已被抓。政府部门仍有一些“坏”官员,包庇怂恿“坏”警察,官官相护,欺负老百姓。司法部门更加恶劣,“坏人”更多,导致“坏”警察胡作非为,逍遥法外。
一些替“坏”警察说话的人一定是自己和家人没有摊上大事,或家里有体制内或党内的人,或本人就是警察和官员等等。他们的思维总是倾向政府与政党是正确的,直觉认为警察是对的。他们过分相信党的媒体是正确的,习惯性替政府说话。
承认警察内部有“坏”警察并不等于说警察队伍全体不好,反而包庇“坏”警察才是致命的错误,有损警察形象。依法办事,有错必究,才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和拥护。一手遮天,强权政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一个崭新的开放的文明时代必将代替残酷的封闭的专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