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小时公开定案和20年内部结案(朱令案联想2)

作者:有话好好说  于 2013-5-10 07:1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2评论

两个案件两种结果,但是不公开案情却是一样的。为什么?

地点:北京

人物:年轻女性

年龄:22岁和20

事件:坠楼和投毒

时间:2013年和1995

 

201353日凌晨4点多,在京打工的安徽打工妹袁利亚(22岁),离奇从北京京温服装批发市场“跳楼”身亡。警方在很短的时间里即定性为自杀。死者男朋友要求警方让其查看监视录像,警方说他们没领结婚证不是直系亲属无权查看,现在死者的妈妈过去了,去了大红门商城派出所要求查看监视录像,警察又说这是自杀没有立案就无权查看。

既然警方这么快就定案,一定证据确凿,板上钉钉。既然如此,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立即向死者亲属公开或者向全世界公布案情即可。依此还可以充分证明北京警方的刑侦能力一流。

可是令人失望的是,保密,保密,再保密。宁可出动警力动用警车直升机也不泄露丝毫案情秘密。真不知道这里面究竟隐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

此时此刻,人们联想到20年前同样发生在北京的案子却是另一种结果。案发至今都未能告诉受害人家属任何关于破案的信息。保密,保密,再保密。宁可偷偷的内部结案也不告知受害人家属任何结果。

直到网上吵的沸沸扬扬的,北京警方才出面解释:警方对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深感遗憾,对朱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深表理解和同情。北京警方同时表示,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

既然依法公正办案,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为什么还要内部不公开结案?为什么不及时告诉受害人家属真情实况?完全没有必要藏着掖着的,你的公正性在哪?

既然未受到任何干扰,就尽早实话实说,何必等到20年以后当人们想起或嚷嚷起这件事了你再说?谁干扰了你?

同样发生在北京的两起案件,一个20小时定案,一个20年未果。定案也好,未果也罢,但是为什么不能及时公开案情,让受害人家属享有知情权。实在令人费解。

 

1994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428日,被确定为铊盐中毒。同年5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北京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根据朱令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199742日,孙维被公安局14处作为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放回。孙维在这次讯问中得知清华出具材料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

朱令案,调查范围广,时间长,仍未抓到凶手,无法定案,因此20年不敢公开宣布。而几天前的坠楼事件,北京警方并未调查这么多单位也没排查这么多人,却在很短的时间里定性定案并公开宣布。究竟是现在的刑侦能力超强,还是以前的破案水平太低?不得其解。

凡事都要有一个标准,一个工作程序,公正办案,秉公执法,公开透明,给所有公民一个公正的交代。长期下去,公检法就可以得到广大公民的信任和支持。但是,忽快忽慢,藏着掖着,躲躲闪闪,不敢公开的做法实在无法取得公民的认可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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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2 个评论)

6 回复 foxxfam 2013-5-10 07:42
高明就高明在:就撒谎,爱信不信呵呵
8 回复 ahsungzee 2013-5-10 08:23
    
5 回复 Lawler 2013-5-10 09:24
在这里呆久了,人有点呆。如果反诉警察失职并立案,是否在法庭上就可强制交出监视录像
7 回复 tsueict 2013-5-10 09:48
'时间:2013年和1995年'  a little pen-slipping, should be   ........  1985年.
7 回复 yulinw 2013-5-10 12:39
   好对比~·有权利就有一切~~权利是谁给的呢~·
8 回复 小由 2013-5-10 14:46
foxxfam: 高明就高明在:就撒谎,爱信不信呵呵
没错儿!俺是流氓俺怕谁?!
7 回复 nierdaye 2013-5-10 16:27
Lawler: 在这里呆久了,人有点呆。如果反诉警察失职并立案,是否在法庭上就可强制交出监视录像
告警察,就不容易,告北京警察,恐怕就更不容易了。
7 回复 nierdaye 2013-5-10 16:28
最让人容易锁定目标的就是朱令的个人用品失窃。这个简直就是一个贼在不打自招了。
6 回复 milu 2013-5-10 21:04
这公信力谁信
7 回复 mh224 2013-5-10 21:05
有猫腻,纳税人的钱养了一群什么人?
6 回复 竹叶青青 2013-5-10 23:59
Lawler: 在这里呆久了,人有点呆。如果反诉警察失职并立案,是否在法庭上就可强制交出监视录像
告警察,告法院,这样下去,国家破了产了。
5 回复 有话好好说 2013-5-11 00:20
nierdaye: 告警察,就不容易,告北京警察,恐怕就更不容易了。
针对北京警方的简单答复,朱令代理律师对警方提出五点质疑,要求公开案件相关资料.对一些关键问题必须详细说明.简单应付是不可能过关的.
6 回复 有话好好说 2013-5-11 00:27
竹叶青青: 告警察,告法院,这样下去,国家破了产了。
没有公理不讲公道的国家不破产,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公民怎么能幸福?不作为的警察,不讲理的法官不铲除,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6 回复 有话好好说 2013-5-11 00:31
mh224: 有猫腻,纳税人的钱养了一群什么人?
纳税人花钱养着一群欺负纳税人的"狗官". 而这些"狗官"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替纳税人说话, 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5 回复 竹叶青青 2013-5-11 01:45
国家还是要存在的,只是我们的政府,国家机器、、、还没作死呢。
4 回复 亦云 2013-5-11 09:10
竹叶青青: 告警察,告法院,这样下去,国家破了产了。
告状无门
6 回复 Lawler 2013-5-11 11:20
竹叶青青: 告警察,告法院,这样下去,国家破了产了。
如警察没错,不会一告就倒;如警察有错,不该纠错么
即使不正当的执法太多,告警察也不会使国家破产,因为那法已不为法了。
7 回复 竹叶青青 2013-5-11 11:27
不是没错,是太多,所以需要完善法制。
5 回复 竹叶青青 2013-5-11 11:33
亦云: 告状无门
是的,我是说如果把他们所有的错都纠正不太可能。
3 回复 sam333 2013-5-11 12:24
凡案有个标准,保官护官永恒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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