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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网络是敞开的。言论是自由的。谁都有权利对自己的所见所闻发表见解和看法,唯一约束公民的是法律。你不可以造谣、欺诈、诬陷他人,损害他人的名誉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等等。谁触犯法律谁承担责任。网络只是一个工具一个载体,谁犯错就追究谁,白纸黑字,有案可查。
但是,到了中国,网络完全是另一回事。国家权力机构有意禁止某些关键词,这就是限制言论自由的典型做法。为什么要限制呢?公民违法了吗?显然公民没有违法,若违法就直接追究公民的责任,绳之以法,因为证据确凿。公民没有违法,那为什么又不让公民发言或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呢?这里面,权大于法,显而易见。
国家可以控制和限制网络词汇,甚至删除不利于他们的文章。在政治观点上,国家绝对拥有控制权。但是对于色情、虚假、毒品、侵权等帖子,国家又是另一个标准。无力监控、无力追究、无力制止。导致国内网络论坛色情泛滥、小广告泛滥等等,一些公民上当受骗。因为这些东西还未伤及到国家的权力,只是伤害了百姓的利益,污染了社会风气。百姓的利益可以忽略,国家权力不可动摇。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一个是绝对控制,另一个是任其泛滥,出大事后再追究。
最近,刚刚看到中央编译局博士后常艳的一个帖子《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揭露中央编译局局长,曾任黑龙江大学校长,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长衣俊卿不良生活作风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尺浪,搅得网络沸沸扬扬,但是几天之后,常艳的帖子突然消声匿迹了,反而又出了一个《道歉信》,笔者常艳突然反口说那篇《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是她陷入一种幻想甚至狂想的状态,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她把自己理想中的人与事当作现实的存在进行了一番文学性的描述,并在病情发作时发给了诸位。
完全不是几天前理直气壮的扬言:“本文爆出丑闻,便有承受各种不良后果、法律责任及社会效应的心理准备,涉及事件的当事人愿意起诉我的,我在等待官司及人身攻击。”
正手云翻手雨,180度大转弯,立刻把读者给搞晕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谁在幕后指挥和控制着网络?一夜之间,文章消失的无影无踪。作者180度大转弯。
这种把戏,太原市公安局长李亚力也做过,儿子出事之后,在他的职权范围下,立刻把网络上的不利信息进行删除,然后篡改事实编造一套虚假的案例。当然,令计划也玩过这种把戏,他动用中央警卫队(九局)出马干预北京交警的工作,改名换姓,欺上瞒下等等。同时也控制着网络词汇的搜索和实情的外露。
请问,网络的真实性、严肃性哪去了?还有没有法律?销毁网络证据是一种犯罪!限制网络搜索也是不合法的。难怪中国的网络事实很难作为法律的有效证据和重要依据,因为官员可以任意篡改或有权制止不利于他们的网络信息,而老百姓则不能。在网络方面取证多半依赖政府机构控制的网络电信部门。他们的“证词”可信吗?
请问,你有什么权力干预网络的言论,你有什么权力删除网络信息?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再回到常艳的文章《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和《道歉信》,既然发布了,就是事实,不可逆转,拨出去的水还能收回来吗?为什么不把两样东西同时放在那里,让读者自己判断真伪,让法官也掌握一些重要的事实。又何必删除其中之一呢?明显的不公平,明显的偏袒一方。
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都在问:在今天的中国还有法吗?法大还是权大?谁在干预法律?
网络事实不可更改!网络词汇不得限制!谁违法就追究谁!只有这样严肃起来,依法办事,才能使得那些违法的网络事实很难逃脱,谁做假谁负责,谁违法谁坐牢。现实中并不是这样一碗水端平。
假若常艳揭露的是她家邻居张三,那个张三就有口难辩了,谁会出面替他删这些诬陷的帖子?他显然没有这么大的权力。现实中,这种侵害和侵权的例子比比皆是。国家根本就不闻不问也不管。
最简单的例子是网络论坛上的垃圾帖子、黄色网站、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政府此时此刻就放任自流了,漠不关心了。为什么一提到中央编译局这样的国家机关,政府就开始干预了?这不就是一个典型的权力大于法律的案例吗?
老百姓遭到侵权受到伤害无所谓,无关痛痒,但是揭露国家机关弊端披露政府官员腐败,政府就要干预和制止,最恶劣的是篡改事实,删除不利信息。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
雷振富的网络视频是五年前拍摄的,几年前就有人举报,但是雷振富照样步步高升,举报人反而拘留和判刑。这是典型的“权干预法”的违法行为。
这次常艳事件,也是典型的“权干预法”的案例,即使是常艳在精神不正常时写的东西,做个说明或对当事人道歉也可以,又何必要删贴子呢?大有做贼心虚的味道。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常艳在《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文章开头写的几点说明
其一,本文不是小说,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以第一人称叙述;但各位看客可以把它看作一个“多情”之人写的小说,没有关系,我不在乎看客对我的评价。
其二,如是自己的主观感受,我会在文字上予以注明,否则都是对真实情况的一种再现;您可以质疑事件的真实性,但我有保留尽量客观、真实陈述事实的权利。
其三,本文爆出丑闻,便有承受各种不良后果、法律责任及社会效应的心理准备,涉及事件的当事人愿意起诉我的,我在等待官司及人身攻击。
常艳致大众及师友的道歉信(2012-12-13 09:38:45)
各位老师、同学、朋友:
提笔问安!
请允许我就前几日发至您邮箱中的“小说”一事道歉。“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系我在业余时间虚构出来的小说,文中也提及我一直以来有看小说甚至写作的冲动
由于科研压力很大(这一年来我的状态一直不好,成果非常少),我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与同事、亲人缺乏有效的沟通,常常陷入一种幻想甚至狂想的状态,以至于把某种并不现实的事情及人物与自己关联起来,以求精神境界的圆融与自我安慰。
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我把自己理想中的人与事当作现实的存在进行了一番文学性的描述,并在病情发作时发给了诸位。由于自己的不理智,在网络媒体的推动下,对于涉及到的“当事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名誉及心理伤害,并给培养过我的单位及学校以及家人、朋友带来了很多困扰。
在此,请允许我郑重道歉!也希望大家读罢小说一笑了之,以一颗宽容的心来对待我。同时,我也会在家人的帮助下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病情,目前正在治疗中。我相信,我的人生路还没有走完,也盼望媒体及大众给予我康复的时间与空间。
冬安!
正在治疗中并盼望康复的常艳
2012.12.12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