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室,即 Emergency Room ,在美国大医院才有。我去体验过一回。
约十年前在女儿家,晚上把一把有毛病的椅子坐翻了,头在椅背上碰出了一些血,其实也不算太严重;可太太和女儿一起大惊失色,女婿立即开车送我到30分钟车程外的很大的肯尼迪医院,到达急诊部时, 已是晚上10 点。一位高年资的女医助(MA) 粗粗看了下伤口,便给了一叠 表和一支笔,让我去坐着填。戴上老花镜,好容易把六七页纸写好了呈上去,换回了一对纸手镯:左手的,打印着姓名,性别,生日和(女儿家的)住址;右手的则是个没有字的白纸圈。啥意思?哦,看看周围,发现纸圈有红橙黄白等四种,颜色表明患者病“急”的程度:红的最急,戴着氧气面罩拖着几条管子和电线,躺在布帘后面的单间里,医生护士围在身边忙;白的像我这样最不急,都满屋子乱悠晃;橙黄则介于前两者之间。好吧,等。戴着白箍又枯坐了三个多小时,一直没人来管我。想抗议吧,看看他们都在忙高危病人,也抗不出口。看看上班忙了一天的女婿,已经在那儿打盹,再摸摸头上,血早已干了不流了,当即决定:不等了,回家!于是,又是填表,签字(大意是自请离开,医院无责云云),才放咱走人;到家,已是凌晨两点......
这次经历,雄辩地证明了:小病看急诊,他不急你急。只有救护车呜拉呜拉拖来的,才有可能出现电影里的医生护士跑步一拥而上的激动人心的场面......。急病,打 911 !
我们的一对老年朋友因为有美国的“公费医疗”,三年内,有过 4 次打911的精彩经历。本来也不算是什么大病,只怪他们自己过于紧张,又没有自掏腰包的顾虑,不花钱的罪,因此而受了好几次。第一次,那位太太晚上自觉发烧而且挺高(家里居然没有温度计),英文很烂的先生一急,就打了 911 : "Sick, help ,please!",好在地址会自动显示,三个单词就大功告成。几分钟后,救护车警车消防车乌拉拉一条龙疾驶而来,又乌拉拉疾驶而去。到了医院,找来翻译,量体温测血压测氧气监听心脏抽血化验,两个小时折腾下来:体温正常,血象正常,everything is OK! 于是两人回家,凌晨 3 点。虽累,但兴奋:中国的高干待遇啊!
第二次,第三次......,都差不多。第四次又是女士自己感到:“心脏有时跳,有时不跳”;并向来吃晚饭的当心脏科医生的儿子诉说。儿子摇头说:没事,不可能(后来的事实证明,知母莫若子)。可老太太仍不放心,于是晚上又911 一回,检查后留院,送进冷气呼呼的病房(老美怕热)住了一夜。身上拖着七八条电线和管子,冻得要死想多要条毯子,想喝水,想上厕所,偏又都不会讲,晚上又没有翻译......。好容易熬到天亮,再等,终于,救星老伴出现了!此后,两人再不随便打911 了。
不是性命交关,别去看急诊!另有一种不需预约的看医生叫 Urgent Care , 不要命的急病就找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