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偶在世界上混有名 [2010/09]
- 误会得太离谱!也给诸位村们道歉 [2010/09]
- 《南极男神 --- 骗分 --- 声明:偶爱北欧女神》 [2010/10]
- 骗分,骗分,骗分,--- I’ve got the deal。 [2010/10]
- 以正义的名义,。。。 [2010/10]
哈哈,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以为又是打架了吧,就进来了,是吧?不是呀,别误会,不是打架。不过,也别后悔,进来了,还是有的可看的。
晚上上得网来,看到前两天争吵的硝烟尽撒,村里一片歌舞升平。其实也是,误会过去了,好容易轻松了,当然轻歌曼舞啦。不过我却高兴不起来,为什么?一是,虽然自己打酱油路过,无心地卷入了一场纠纷,或者是好意,但是不但自己遭到了误解,客观上也确实让有人不高兴了,感到心里挺内疚;况且,自己的卷入,也让一些朋友担心,或者感到不舒服了(我在意朋友的感觉,尤其是我敬重的朋友的感觉)。不过,我也没有什么太不高兴,因为一天都在忙,无暇想到这事儿,当生活充实时,生活中一些小小不言的烦恼,也清淡了。
回想前两天的吵架,双方都振振有词,“正义自在人心”,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对方是非正义的,于是,就可以攻击对方,也可以开骂。好像昨天看到还有一篇升级到骂人程度的帖子贴出,不过今天早上发现又被和谐了。正义,正义啊,用正义的名义,。。。
我在想,大家都以正义的名义,且不说是不是有人从中挑拨,即便确实都为正义,这个架真的会越吵越大,何时了?比如说,大家都以为自己不是为了点击率,对方是为点击率;大家都以为自己是和谐,对方是挑拨。最后,真是以正义的名义,。。。
我在想,当时劝伊蓝红时,我说,你虽无意,但可能给别人造成伤害,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可是,当我说她时,我虽然好意,但她会不会觉得受到伤害呢?我是不是也要“设身处地”地为她想一想呢?
真的,以正义的名义,既不能保证你都正确,也不能保证即便你正确,对方能接受。我相信,双方都不是要吵架的主儿,至少一开始时不是。那么,在正义的的旗号下,。。。
有人在哪篇文章中,做了一大段评价,关于煽风点火。我对对号,是说我吧?其实,她说得还真有点儿道理呢?你说你是好心去劝架,那怎么双方越吵越厉害呢?你有主观的意向,可是客观的结果却不一样。所以,真是要有点设身处地想想才好,要在正义的名义下,多对自己有约束才好!
我挺佩服老阿姨和盒子的,他们在哪个帖子下,直言批评,“无论如何,骂人不对”,只对事不对人。尤其盒子,是在我的帖子下说的(虽然是引的我文中的原话),我感到是很公正,不偏不倚的。他们是过来人,成熟,在网上没犯错或犯的错误少。我们没有她们的成熟,但是起码有进步和改进的余地吧。现在事情已经过去,我想知错既改,我应该向当事人,霜天红月道歉。好,想到了,就做,向他正式道歉。
在此,我也想向我的朋友们,比如,BL_518 和Matney,和其他同意我的话的朋友提建议,我们不再批评别人,不再以正义的名义,去批评别人。当然,我一点不怀疑,BL_518的卷入,是路见不平。是的,无论如何,谁也不能强加于谁,是不?想想,这个世界,你能改变别人吗?你能改变的只有你自己。为了快乐,让我们自律,我们只做我们高兴的事。这样心情一定会更好。
有许多朋友留我,其实原来真没有留下的初衷,在我的回贴中,我说过,不是对这个网站有成见,是不喜欢吵架,不喜欢一些人无端攻击别人。现在想,其实自己也有错,当你不给别人一把柄时,别人想攻击,又从何下手?的确有的人,就是蹲在墙头,看着别人的错误。可是,不是你有错误,这些人才跳下墙头表演吗?我们不能改变世界,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这个不平静和浑浊(水至清则无鱼)的世界中生存,既不怕攻击,也绝不给别人借口。所以,我决定留下。我希望,我的朋友开心。
又,真感动,一天没来,看到又有那么多朋友在我的第二篇文章下留言了,都是不认识的朋友。我不能对不起朋友,真的准备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