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公安系统到人大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在角色转换之中对“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在保障你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的权利。”对于网上爆出的一系列热点事件,脱下警服的马振川依旧耿直,他强调无论是检举还是查处,都须依法进行,切不可因舆论影响大就仓促处理。
《北京晨报》昨天16日报道,记者向北京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提问:前几天网上爆出南方某城市(其实为广东深圳)城管在清理流动商贩时,当着孩子的面掐住摆摊的妈妈喉咙,这件事引发热议。
马振川答道:这动作跟打人肯定不是一回事,但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侵权了。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这是政府部门法定的行政责任,可有时难免顾此失彼。比如你丢东西了公安去抓他,可能保障了你的权利,某种程度上就忽略了他的权利。现在结合人大工作,我能够更高一层地、更完整地表述履行法定责任——保障你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的权利。
对待同为深圳城管在清理流动商贩时,当孩子的面掐住摆摊妈妈喉咙的暴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的回答可谓知法、懂法,深意浅解。相比较我们贝壳村的我尊称为“果姐”、卉樱果的[ 热点杂谈 ]:看到这些照片,我竟然哭了!!!! 一文,水平不能同日。
“保障了你的权利,某种程度上就忽略了他的权利”,说得妙。
确实,其实深圳城管在其执行公务时,也有其“春天般温暖”维权的地方。
别不信。《深圳新闻网》日前以图片文字报导:深圳城管给国家领导人所栽金桂树遮阳。
记者马远的文字说,深圳莲花山广场,金桂树树顶加上了黑色的“遮阳伞”,深圳城管局回应,该树2010年由国家领导人亲自栽下,正值深圳酷热天气,种植后长势一般,现采取遮阴技术措施,让其长得更好。而且树木一旁还配备有专门的高精度监控摄像头。
另外,《晶报》的报道说,这棵树是国家领导人2010年9月6日种下的,位于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纪念园入口处。这棵树龄已经有30年的金桂树是在佛山仔细挑选出来的,莲花山公园管理处管养标准会参照仙湖植物园内的小平手植树进行,尽量不进行修剪,维护树木的自然风貌。
从图片上看,这黑色的“遮阳伞”肯定素材非平凡。
国家领导人象征性地上了点土、完成了所谓植树,而且这是“一棵仔细挑选出来的、树龄已经有30年的金桂树”,已经三十而立的成年之树,深圳城管有必要跨越深圳林管局的权限,无视自然光合作用,为而立之年的成年树加黑色的“遮阳伞”,配备有专门的高精度监控摄像头吗。
没听说过我们民族的古訓:小松植幽谷,他日自参天,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