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无情的

作者:jannykwong  于 2010-7-3 09:3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职场内外|已有1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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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一位高中同学给我电话,说他想要退出前段时间参加的汽车培训,让我替他发一份律师信给驾校,把钱给要回来。

“理由呢?”我问得很直接。

“我可以随便糊弄一个借口,我说驾校离我住处远,经常要自己过去训练点不方便。”

“抱歉!如果仅仅是这个理由,我不能帮你。”我拒绝得很干脆。

“我听到不少学员说,那里的服务态度不好。我让教练来接我,他没来,其他驾校都接了。我刚过了笔试,教练仍不让我上路。我受不了,已经另选了一家驾校,可这边不愿意退钱。”他吱吱喳喳的在电话那头不停地抱怨着。

“我们没签合同”。他特地补充了这点,像是发现新大陆般惊喜。

然后,他又说了一大堆有关考试机构实际收取多少场地费,驾校该退给他多少钱,其他驾校遇到这种情况都退多少钱,等等,一堆无关要紧的事。

“无论双方有否签订合同,一经履行,便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得遵守。由于你们没有签合同,没有把具体的诸如管接送、及时安排训练等服务事项约定下来,那么驾校的基本义务确定为在合理的时间内(驾驶证发证规定从报名日起两年内必须通过驾照所有考试)培训学员,并保证安排学员参加驾照考试。所以,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驾校违约,你是不能随便违约的,否则,对于这些小额履行的合同,违约方是很难得到退款的。你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够充分,我帮不了你。很抱歉!”我很明了地给他解释了不能为他出具律师信的理由。

自己底气不足,即便牵强地扔出一封律师信,也没人管你的。何况,一位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律师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发出一封律师信,而不去分析事件的合法性呢?

昨天,在我工作期间,他在QQ上不停的向我抱怨,说我不够意思,不去帮他。然后,他不厌其烦的又把事件说了一遍,着重说了哪些驾校遇到这种情况,都该退多少钱。

“法律不外乎人情”,很多人都常用这句话来掩饰很多不合法理或法理不足的事,以企求自己的合理性。在我看来,“法律不外乎人情”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准确的。纵然有理,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也是枉然。所以,大多情况下,法律是无情的。

真的很抱歉,老兄。像你这种情况,人家退钱是人情,不退是道理。你找我帮忙,我是要讲道理(法理)的,不能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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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1 回复 oneweek 2010-7-3 09:42
你是真朋友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0:01
oneweek: 你是真朋友
谢谢!我是那种能帮则尽力帮,不能帮也没办法帮的朋友。不存在什么义气呀、两肋插手呀等等不理智的举动。。呵呵。。
1 回复 xqw63 2010-7-3 10:15
国内这样做人吃不开哦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0:27
xqw63: 国内这样做人吃不开哦
嗯。。也同意。国内有句名言(用广东话):忠忠直直,终需乞食。哈哈。。可是我习惯了不能昧着良心做人做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1 回复 snortbsd 2010-7-3 11:09
sorry i have to say, again, it gotta nothing to do with 良心. you just averted yourself a potential messy case of perjury.

he already told you the story, but still asked you lie for him. your letter could be indisputable written evidence against you if you ever made a wrong move.

this kind of "friend", i would keep myself as far away from him as possible....

i rather have an enemy around...
1 回复 琼台鹤 2010-7-3 11:11
jannykwong: 嗯。。也同意。国内有句名言(用广东话):忠忠直直,终需乞食。哈哈。。可是我习惯了不能昧着良心做人做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赞!
1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10-7-3 11:16
jannykwong: 嗯。。也同意。国内有句名言(用广东话):忠忠直直,终需乞食。哈哈。。可是我习惯了不能昧着良心做人做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忠忠直直,就唔好做律師
1 回复 yulinw 2010-7-3 12:25
是不是会比较难~~~?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4:05
來美六十年: 忠忠直直,就唔好做律師
律师都可以是忠的,不一定是奸的。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4:06
琼台鹤: 赞!
谢谢!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4:13
snortbsd: sorry i have to say, again, it gotta nothing to do with 良心. you just averted yourself a potential messy case of perjury.

he already told you the s
他不是我一位深交的朋友,甚至不是我的同班同学,只是认识的同一届的同学而已,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联系了(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年前),也许他也觉得我们的价值观有点不同。呵呵。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4:23
yulinw: 是不是会比较难~~~?
难。至少要把赚钱的欲望放低点。
1 回复 yulinw 2010-7-3 14:45
jannykwong: 难。至少要把赚钱的欲望放低点。
你是个明白人~~~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5:28
yulinw: 你是个明白人~~~
谢谢夸奖!哈哈哈。。
1 回复 wazhh 2010-7-3 18:45
司掌法律的人是有情的
1 回复 jannykwong 2010-7-3 18:53
wazhh: 司掌法律的人是有情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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