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的罗曼史

作者:meistersinger  于 2011-2-13 14: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前尘往事|已有198评论

好多村民都晒过自己的罗曼史。咱也凑凑份子。

先说明那些关于日耳曼人的刻板印象都是真的。单调,固执。嘿嘿。我这个人是非常的正人君子的。在那时的中国,生活问题毁了很多人。那位姑娘要是沾上象我这样的,没事就没事,一有事那可是要身败名裂的。我呢就洁身自好。不见兔子不撒鹰。社会压力之外,我觉得两人关系要建立在信任之上。另外, 我比较喜欢聪明的甚至比我强的女孩。

我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长大的。那时由于“营养不良”,一直到初三才对女生感兴趣。但是那时男女受受不亲,加上我的背景特殊,也不敢给人家姑娘惹事。所以感兴趣归感兴趣,君子动脑不动手。

年轻人嘛有的是力气,加上我身体素质比较好,就在体育队混饭。高中时我一直是学校100M冠军。有一年还在海淀区得了个三项全能第二名。我的个子那时算高的。那时北京的公共汽车不象现在那么大。冬天带上棉帽子,我只能站在车里的天窗下。再加上我的长相特别,我那时在学校算有名的。据领导后来讲, 女孩子们有时背后议论我。到不是什么性感啊(那时没这词儿)。我这样的人当时是没人敢接近的。(本文最后有一张我的照片)

我第一个暗恋是高一时班里的一个小胖女孩。那时没见过世面,觉得她特好看。她爸是海军的团级干部;她妈是学校政治教研组的。她自己是班上的干部。人家一天到晚穿着海军的灰军装好不神气。荷尔蒙归荷尔蒙,可咱是知道咱的地位的。赖哈蟆是不能吃天鹅肉的, 您说是不是? 再说啦,人家也不会放弃自己的光辉前程来理你呀。没事咱就多看她几眼。闲下来就想入非非。其他的动静就没有了。她知道我喜欢她。后来我快要出国时她来找我,要我教她英文。晚拉,小姐。跟她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话, 婉言谢绝了。

高中毕业后,同学们差不多都去插队了。我和几个独生子女受照顾被留了下来等分配。前前后后等了一年。闲着没事,就上学校校办工厂帮工,没钱白干。没事就拼命读书,攒(cuan2)匣子(就是装收音机)。我把我们老头儿的电子管示波器改成晶体管的。后来又攒了个9寸电视。没事经常去灯市西口北京电子管厂(就是798厂)门市部和西四丁字街转游,买处理元器件。那时同年龄的人都下乡了,比我小的还在上学,所以没有异性朋友。反正比较内向,一个人挺好。

在家等了一年后,我被分配到北京电视机厂。那时北京电视机厂是大家打破头要去的地方。1974年很多干部被落实政策。我们同进厂的有很多干部子弟。部长的后代,区委书记的孩子等等大把抓。我呢没有背景,就是长的不一样。同进厂的有个68届的女孩儿,就叫她小晓吧。她家是电影学院的。忘了她是从东北回来的还是云南回来的。她长的很象电影《红色娘子军》里演吴琼花的祝希娟。她鼻子直直的, 挺好看的。她比我大几岁。那时我经常跟厂里几个6869届的女孩儿在一起。后来想想,大家是给我们创造条件啊。,因为人家插过队,比我成熟多了。我是开心,人家可另有打算。当时内部印了很多19世纪名著象《基度山伯爵》,《笑面人》,《九三年》等等。虽然这些书在西方是名作,我妈那儿又有英文版,可是我家不在内部之内,这些中文译版书我是没法弄到的。那时英文还是半瓶子醋,看《读者文摘》还行,看这些英文书就望洋兴叹了。小晓有门路弄这些书借给我看。我当时很感激。她时常来我家。我们就出去走走,感觉挺好。我呢是那种比较负责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去占人家的便宜。小晓很喜欢《笑面人》。她的母亲去世了,她的父母好象是离婚了。她自己生活。小晓把自己当作盲姑娘蒂娅,孤苦伶仃的。她把我当做笑面人,格温普兰。我俩是天生有缺陷(请到本文最后看看我的缺陷),所以我倆只能相依为命。最后作为格温普兰的我放弃荣华富贵回到他心上人身边,最后两人双双离开人世。很悲壮是不是?

不久我父母看出苗头,向我打听小晓的背景。我当时还不高兴。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伯拉图式的(嘿嘿,当时还不知道这个词)。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小晓来到我家,脸色很严肃。她给了我一封三张纸的信。不记得里面具体讲的是什么,基本上是说她喜欢我,跟我在一起觉得很安全等等。我当时没见过这世面,傻了。我看完信后不知所措的把信还给小晓。大错特错。人家姑娘鼓足了勇气,顶着世俗和当时的政治压力向你表白。你到好,把人家也许是含着泪写的信给退了回去。日耳曼人的刻板印象。这以后小晓就不来我家了。书也没了。在工厂见面就点个头。多年后, 我接到小晓的一通电话。她后来到美国念了个PhD。现在她给联合国做事。

小晓这事过去后,我决心读书,学习。那时英语程度大长。厂里有一些同龄女孩,可没有看得上的。当时下了决心25岁前不恋爱,30岁前不结婚。想的美。那时谁敢要你啊。阿Q吧。那时厂里休星期三,家里其他人休星期天。每星期休息没事儿就进城,反正有月票。家里也不指望我那16块。从那时我学会了自己一人下馆子。有三家饭馆儿我常光顾:灯市西口的翠华楼(当时叫首都饭庄,鲁菜),崇文门的新侨饭店(殴州菜)和莫斯科餐厅(俄国菜)。莫斯科餐厅(那时叫北京展览馆餐厅)是我最爱去的。那时有很多知青回城,他们没事干,下馆子是大家经常干的事。那时北京饭馆寥寥无几,每个饭馆都是人满为患。我每次去吃饭得11点以前去排队,要不然就没位子了。除了吃饭,我有时去颐和园划船。我家离颐和园不远。下午去,城里人都回去了,我可以轻而易举的租到船。

[换景] 纽伦堡的歌手在故宫红墙前面走着。墙上映出一幅幅画面:四届人大;反击右倾翻案风;周恩来去世;四五运动;朱德去世;唐山地震;毛泽东去世;拘捕“四人帮”;真理标准大讨论;恢复高考。[随着画面的变化, 背景音乐也切换到当时的歌曲。]

1978年春天我和一批丧失了十年光阴的青年考入了高校。因为这次机会不容易,特别是向我这样的不红不黑的。入学后就拼命念书。再讲了, 工科学校本来就是和尚庙。入学第二年,学习摸到门路,加上学校也开始开放些了,于是和一帮同学开始听邓丽君,跳舞。(回想一下,我妈当时大概咬牙切齿:我儿子怎么听这个啊。)当时对有几个女同学有好感,也愿意和她们跳几圈。那些女孩可是别有用心地。找的男生都是178M以上的。可不管怎么说, 我还是坚守25岁和30岁的诺言,没有和任何人发展互相帮助的关系。有年纪大些的同学问过我有没有兴趣交个女朋友(可能有人托)。我都谢绝了。

你有诺言,可别人不知道啊。在高校我在田径队练五项全能。我当时100M是学校第二。我有一位发小的妹妹在大学女篮。在我决定出国后的一天,发小来找我。学校女篮里有个和我同级的女同学守了个剃头挑子。我哥们的妹妹说此女阴错阳差,一口咬定我对她感兴趣。据说她是茶饭不思啊。听说我要走了,急了。通过哥们儿的妹妹传话要见我,想明确我们的关系。诚惶诚恐, 这阵势没怎么见过。想了半天,谁呀?哦知到啦,就是她啊。初秋的晚上,我们在球场会面。因为我知道是谁了, 所以没有用红大衣和《南方日报》作为接头暗号。我们围着操场和荷花池走了半个晚上。不管她怎么说, 我一口咬定现在不和适。“你对我没有意思吗?”“没有。”“那你干嘛上课老坐得离我不远?”“我喜欢坐后边。”“你觉得我们关系能发展吗?”“好象不行。再说了,我要走了,交朋友不现实。”“我可以等。”“可我没法预见我到美国后的处境。” “我可以等。”。。。我实在不好意思一脚把人家蹬了。人家是姑娘,这得有多大勇气啊?耐心解释,车轱碌话说了半宿。

19802, 我离开北京来到旧金山湾区。为了谋生,我到一家台湾人开的电视修理店工作。我这位老板的父亲抗战时阵亡。他是在遗族学校长大的。蒋宋美龄是遗族学校的校长。1949年遗族学校迁到台湾。服兵役时因为是遗族,出身好, 我这位老板当的是宪兵。他70年代来美留学。来美后接触到大陆的信息,对大陆印象大转弯。他和他太太(也是大陆籍)对我和另外一个大陆来的伙计很好。他们经常和我开女朋友的玩笑。咳,那点钱刚够自己吃饭的,那有钱泡妞啊。

因为当时大陆的学年和美国学年差了半年,我先去一所社区大学上英文满足英文学分。有一次我老板和我说, “哪个谁谁谁 (某名人) 的后代也是你们清华的。她也在社区大学上学。”她呀,听说过。同一个中学的,比我低两班。没说过话。有一天我去上课突然听见有人叫我中文名字。到美国后我就不用我中文名字了, 谁呀?回头一看只见是一位姑娘。她的扮和其他学生没什么两样:球鞋,牛仔裤,衬衫。个子不高不矮(别人说高,我觉得不高)。微胖的脸白里透红。我意识到这就是那位中学校友。满脑袋的齿轮马上飞快转动。中学时她是什么样啊?这位校友,就叫她新新吧,高中时在女蓝里。那时女蓝里有两位公认漂亮的女孩。新新不在内。不是她不漂亮,是因为那时她还没长出来呢。我最后见她是六七年前。那时她才十四五岁。我们互相问候,交换了一下上学的信息和通信地址就分手忙自己的事去了。

邂逅之后我没有把这当回事,还是上学,修电视,星期六也不休息。星期天看电视, 或去我妈妈的一位朋友家蹭饭。八月底我转到Berkeley 正式上学。1980,从大陆来的学生还很少。全Berkeley加上我有大概有五六个。当时大陆送了不少访问学者。政府出钱来美进修学习。他们一般呆上半年到一年,然后回国。也有些想办法留下来转成学生。尽管他们大多是我们父母辈的,可是因为大陆人太少,就凑和啦。有时侯和他们聚聚。

我弟弟有个好朋友的父亲,老罗, 正好来Berkeley当学者。开学以后有时周末我和他们打篮球。老罗正好又认识新新的父亲。所以新新也常来。不管怎么说,和妙龄女郎在一起比和与你父母同龄的人有意思多啦。打完球我就陪新新走回家(不近也不远) 。因为我们是同一个小学,同一个中学的,父母又在同一个学校工作,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经历。很多地方和事情一说互相就会意了。比如食堂里卖肉的师傅眉毛很长,她一说我马上心领神会。就因为这些小事和共同的背景,和她在一起很舒服。老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刚来美国时新新大概是水土不服,体重长了不少。随着对环境的适应,新新体重恢复正常。越来越耐看。当然啦情人之眼不免从中作祟。有位老人家形容新新是北国胭脂,燕赵佳人。当时才疏学浅,第一次还没听懂。后来还发现她原来还是金玉其外,金玉其内啊。嘿嘿。

新新家里有贵人,骨子里比我外向,什么都想试试。两人一起度过了不少好时光。她带我做了不少我自己不会做的事。 1980年圣诞节,我邀她去旧金山去看灯。看客有所不知。旧金山市中心的Macy’s每年圣诞节都在橱窗里摆很多节日装饰,有人,有景,有圣诞老人,有时还有猫猫狗狗。这些大动干戈的节日装饰到1226号就全部拆除。除了Macy’s之外, Union Square周围其他的商店也都布置得灯火辉煌。那天天公作美,没雨,也不冷。我们漫步在Union Square。路边有个小贩在卖花,鬼使神差的,我就给她买了一朵。回家后感觉很好。

那时新新住旧金山,我住Berkeley。不能经常见面,所以没事就打电话。Berkeley当时有一家电影院叫UC Theater,是专门演老电影的,很便宜,两块钱一场。现在这个电影院关了。那时对我来说老电影也是新电影。19811月底,电影院上演《战争与和平》。我打电话问新新要不要看。当然啦。灯一黑,我们(起码是我)就沉浸在1812年的俄罗斯。也许是电影中的爱情故事(其实里面打仗的故事也很多),也许是黑暗的剧场,还可能是那朵花的后劲,新新彻底崩溃了。她一把抱住我不放。要记住在这之前,我们连手都没有拉过。这叫欲擒故纵。从此以后我们就以男女朋友出现在大家面前。后来《战争与和平》出了DVD,我买了一盘留作纪念。

我这个女朋友想干的事一定干成,不想干的怎么说都没用。磕磕碰碰的总会有, 但总的感觉是很好的。就这样,到了1982年。那时我还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我们决定结婚。我们这是自由恋爱。我们两家没有干涉。我们只是禀报一声就完了。我父母亲路过Berkeley时见过新新一面。我也见过她的父亲一次。她的母亲在国内。我只在1989年见过她一面。1990年她母亲病逝了。

因为结婚时家人都不在。我们就一切从简。在美国结婚要查血。我晕血。抽完血,我晕了过去。这可把新新吓坏了。折腾半天好不容易把我弄醒。我们到市政府了登记。一位法官主持了仪式。新新父亲的一对朋友夫妇做证人。然后他们请我们一起到饭馆吃了顿牛排。晚上我们又请了几个Berkeley的大陆同学吃了顿饺子加红烧肉。他们送我们100块钱新票子。还有朋友送了一些锅碗瓢盆之类。我们在证人夫妇所有的公寓里租了一间小屋,小日子就从此开始。新新呢就正式升为领导。到明年她就在领导岗位上奋斗了3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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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98 个评论)

6 回复 roaming 2011-2-13 15:00
这么多不凡的经历,真了不起。服了你了!   
5 回复 九畹 2011-2-13 15:40
这是浪漫史吗?咋没多少浪漫的部分啊。不过觉得你遇到新新蛮福气的。情人节到了,祝福你们情人节快乐哈!
9 回复 yulinw 2011-2-13 16:40
   老兄很有点费翔的感觉~~祝你们情人节快乐~~
7 回复 练精化气AAA 2011-2-13 17:42
yulinw:    老兄很有点费翔的感觉~~祝你们情人节快乐~~
混血的样子
5 回复 以后彩虹 2011-2-13 18:47
一直以为你是位女性呢, 淡淡的情真好!祝情人节快乐!
6 回复 wo? 2011-2-13 19:46
看来还是要真正地从心里的喜欢才能保持长久的情。
4 回复 乔雨风 2011-2-13 21:00
learnt a lot about your time from you article. do not understand about the "那些关于日耳曼人的刻板印象都是真的", what does this  has anything to do with you? (sorry I cannot type in Chinese right now. )
6 回复 qionghua 2011-2-13 21:10
多帅的北京小伙啊!在你脸上看到你妈妈的影子了。
3 回复 fanlaifuqu 2011-2-13 21:18
你为我的情人节添采了,一气读完!
5 回复 rongrongrong 2011-2-13 22:13
了不起
4 回复 oneweek 2011-2-13 22:24
30年了, 那是金婚了吧? 祝贺一下
5 回复 大红牡丹 2011-2-13 22:36
这是送给你领导的溜须拍马,殷勤讨好表衷心的情人节礼物吧?   
5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1-2-13 23:38
一定是帅哥美女
3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2-13 23:52
正经八本儿的北京帅哥啊   哎,帅哥,问你,我记得小时候北京的肉松是那种一粒粒儿的特好吃,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眨眼儿功夫全变成一丝丝儿的那种肉松了,我开始一点儿都不喜欢。你还记得那种肉松吗?还有小时候的散装红果酱后来也没有了,没散装的,倒是有瓶装的啊,也没见着过。
6 回复 纽约知青 2011-2-14 00:06
好帅啊!比黄晓明强。
4 回复 杏林一虹 2011-2-14 00:41
好感人的故事,祝愿帅哥和新新永远幸福!
4 回复 德州龙 2011-2-14 02:10
还是新新厉害
4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2-14 02:25
岁月如割,谁帅如哥.
4 回复 xkx 2011-2-14 02:48
不平凡!
6 回复 一树繁花 2011-2-14 03:00
   帅哥原来是个混血儿,写得很坦白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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