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5 月,费城医生Gosnell (戈斯内尔)因在2006年-2010年谋杀婴儿被判三项一级谋杀罪。负责监管的宾州卫生厅也受到大陪审团的痛斥,因为他们设法将重要证据贬低为无关紧要的琐碎之事。
对于 Gosnell 而言,导致被判决的旅程始于 2010 年 2 月 18 日晚上 8:30 左右。当晚,Gosnell拿着装有他晚餐和新鲜蛤蜊的袋子走进了诊所,当FBI特工向他出示对诊所的搜查令时,他正用手机与他妻子交谈。特工们调查的理由是检查该诊所成瘾性药物的流通情况。
数月之前, 费城警察局缉毒科(DEA)
接到有人投诉该诊所以开成瘾性药物谋利,并有一成年妇女因为该类药物使用过量丧生。在调查研究后,警方认为Gosnell的诊所涉嫌非法使用该类药物,于是FBI和费城警方对该诊所进行了一次突袭。宾州州务厅和卫生厅的员工也参加了该次行动。
突袭团队成员进入了诊所,却有了意外的收获,他们对该诊所的脏乱差感到震惊和恶心,眼前的现象十分糟糕:地板上有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尿味,楼梯上有猫粪,当晚就有6名妇女等待堕胎,她们坐在肮脏的躺椅上,身上盖着血迹斑斑的毯子。
这些妇女在Gosnell医生到达诊所前已被员工使用药物镇静,而这些员工无法确切说出他们给病人使用了什么药物或剂量是多少。库存中的许多药物已经过期,外科手术室脏得类似坏了的加油站洗手间。
在楼道,楼梯间和办公室里,各种垃圾袋子堆得满地都是,器械不是无菌的,设备生锈或过时。氧气设备布满灰尘。在冰箱里,他们看到47个婴儿的遗骸收藏在多个容器里。
2011 年 1 月,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宣布对 Gosnell 提出指控,指控他经常进行非法做晚期堕胎,并用剪刀剪断活产婴儿的脊椎。九名诊所员工包括Gosnell的妻子也受到了指控。
当针对 Gosnell 的案件于 3 月开庭审理时,除 Gosnell 和 O'Neill 外,其它八名前员工对谋杀或其他指控都已经通过控辩交易认罪,大多数人都同意出庭针对
Gosnell 的罪行作证。
这些员工作证说他们看到了一些堕胎娩出的婴儿还可运动,呼吸或哀鸣。然而,有些人承认,到
2011年大陪审团调查他们后,他们才对其它人说看到这些婴儿在堕胎分娩时还活着的。
Gosnell的律师反驳了前诊所员工的目击证词,他说,当警察突袭Gosnell的诊所时,合计找到了其中的 47 具婴儿尸体。但是,医学鉴定测试无法确定这47个婴儿娩出时还活着。
该律师承认,一些诊所的员工没有受过良好的培训,程序过于草率,而且Gosnell医生进行的堕胎已经超过了该州在怀孕24 周以内的法定限制。但是他说,因为检察官未能提供客观证据来证明任何一个娩出婴儿是活着的,所以最严重的一级谋杀罪不能成立。
该律师告诉陪审员,他们可以确定在Gosnell诊所分娩的每个婴儿在出生以前都已经死亡,因为该诊所的文书显示,Gosnell向每位母亲患者注射了一种叫做地高辛的药物,这些婴儿在出生前已经死亡。
但检察官精选了四例婴儿。他论证,并非所有患者都注射了地高辛。其中一个堕出胎儿的脖子有被扼杀的伤口,而其体内没有查出注射过地高辛的痕迹。再说,地高辛也并非对全部妇女都有效。
检察官说,分娩婴儿是否能够存活多久并不重要。如果他们出生时还活着——有呼吸, 运动或心跳的生命体征——Gosnell 就有责任照顾他们或至少安慰他们。但是,Gosnell医生和他的一名手下用剪刀切断他们的脊髓从而绞杀他们的生命。
除了杀人指控外,Gosnell
还面临多项违反宾州堕胎法,未能为患者提供咨询和对患者敲诈勒索等指控 (后来又另案被控滥开控制药物)。Gosnell在整个审判期间保持沉默,没有作证和为自己辩护。按照法律,如何证实该嫌疑犯犯罪是政府的事情。
陪审团最终认定Gosnell
3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不过,对因药物过量死亡的那位41 岁堕胎病人的罪过,陪审团做出了Gosnell过失杀人的判决——而不是检察官提出的三级谋杀。2013 年 5 月 14 日,Gosnell 通过律师与检察官达成协议,同意放弃所有的上诉权。作为交换条件,检察官同意不寻求处死Gosnell。最后他被判了三个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其实,Gosnell出事那年已经69岁了,如果他早些退休,或许这些罪恶就不为世人所知了。多半今年人们祝贺的是一个80大寿的好医生Gosnell。1972 年 10 月他告诉当地记者:“作为一名医生,我非常关心生命的神圣性。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要为需要堕胎的女性提供服务。”
除了对嫌疑犯们提出刑事指控外,大陪审团报告还谴责宾州卫生厅缺乏监管,没有回应民众对Gosnell诊所存在着非法行为的投诉。特别是卫生厅法律办公室行为不当,在它被问及为什么不对 Gosnell 诊所死亡事件的投诉做出回应时,它的回答是“人人都会死的”。该法律办公室总是设法将重要证据贬低为无关紧要的琐碎之事。下面摘录报告中的两段英文:
“We
discovered that Pennsylvania’s Department of Health has deliberately chosen not
to enforce laws that should afford patients at abortion clinics the same
safeguards and assurances of quality health care as patients of other medical
service providers. Even nail salons in Pennsylvania are monitored more closely
for client safety”.
“Indeed, the
department has shown an utter disregard both for the safety of women who seek
treatment at abortion clinics and for the health of fetuses after they have become
viable. State health officials have also shown a disregard for the laws the Health’s
neglect of abortion patients’ safety and of Pennsylvania laws is clearly not
inadvertent: It is by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