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山来信: 劝君莫自杀--给真理一个机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
最近从报上读到一则新闻,说福克斯公司的一位前制作人在公司总部大楼开枪自杀(Ex-Fox producerKillsHimself)。自杀前,他散发传单,指责福克斯公司毁了他的工作和前途。美国不少中高级白领或管理阶层,当事业被毁时,空前绝望,选择自杀。倒是生意人或蓝领阶层,这次生意不好,下次继续努力,或是这份工作没了,找下一家。白领打工仔要先交履历表,找推荐人,接受面试等等。一旦被前雇主黑了,就很难找下家。当然,有本事的高级打工仔或天才,就另当别论。话归原传,当事业被毁,被冤枉时,自杀最简单,一了百了。但既不符合造物主原意,也失去一个讨回公道的机会。主耶稣回答撒都该人有关复活的问题时说(马太福音22章32节):“神不是死人的神,神是活人的神。”
一个人再好,死了就会被人忘记;一个人再不好,活着总可以开口说话。人们常说胜利者书写历史。说白了,就是敌我双方谁活的长谁就有机会书写历史。福克斯那位前制作人自杀,有谁会替他说话呢?没几天,他就会被人忘记,更没有人去替他伸冤,除非有家人。而他的家人或亲戚,恐怕也是弱者,不然也不用等到他自杀再去抗争。但是,如果这位前制作人,去把老板杀了,这就不一样了,媒体会报道,警察会调查,各种专家会发表意见,而漫长的美国司法程序,也会把每个犄角旮旯翻出来,多多少少可以讨个公道。当然,以我目前的处境,讲这话很危险,因为我面临种种指控,一不留神,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拿这篇文章当证据,说我有罪。但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件人命官司,那些证明我无辜的保安录像,那些医院捏造事实的伪证,才一一抖出来。当初被冤枉开除后,向医院要证据,人家不理。除了要我承认有罪,找精神病当借口,别的他们就不管了。医院才不在乎我有老婆孩子,更不在乎我的什么事业前途。,如果我自杀了,医院恐怕求之不得。我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没人听,最多是说“我们受到你的来信了,全转给有关部门”等等。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天真的人可能会说,不自杀也用杀人啊!可以去打官司。在美国打官司,貌似容易,交个费用就可立案。但与公司打官司,不管多么有理,恐怕也要旷日持久。公司如果理亏,找个律师,哪怕有关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也可以拖个一年半载。等各种程序都走了一遍,恐怕好几年都过去了。但一个白领工作可经不起荒废许多年,而老婆孩子天天要吃饭,孩子们也一天天长大,谁折腾得起?除非有神迹,日子只会越来越艰难,希望只会越来越渺茫。白领打工仔,又像孔乙己那样爱面子,穷的叮当也拉不下面子要饭或打粗工,申请救济又受不了繁复手续种种白眼。很多人哪怕不自杀,也和死人没什么两样了。有造化的人,找到了神,人生有个固定点,专属灵的空间里,可以任自己少年愿望随意驰骋。没造化的,又不属于街上的混混,真真就到了“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中国人并不是天生的顺民,历代农民起义就是一个见证。“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朱元璋不舍得一身剐,那有明朝?他如果自杀了,和死了一个苍蝇没两样。而如果没有明朝,中国人恐怕都成了蒙古人。在英文里,蒙古人的意思就是“呆傻”。可见,一念之差,生死之异,历史因之而改写。
我现在天天给法庭的提案里说那个印度裔死鬼图尔是落后部落民,残忍而又善于胡说八道;骂医院那个伊朗裔副主管和巴基斯坦裔主管是恐怖分子,为了掩盖医院的医疗事故,采用威吓,恐骇,和开除等等手段,让每个住院医生和其他医生噤若寒蝉。而我却成了一个英雄,敢于和穆斯林极端分子做斗争。不管是否往自己脸上贴金,至少法庭没有斥我胡说八道,也没有叫我闭嘴,因为法庭已做了大量调查,知道确实有那么一回事,我被冤枉了。每次出庭,是医院和图尔在受审,不是我。当然,有一次法庭提醒我,说我是被告,我还吃了一惊。
不要误以为我在这里打肿脸充胖子。日子对我来说是很艰难。读书人又好面子,我心灵创伤是外人无法理解的。但“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有委屈就得说出来,法官和检察官也是人,他们也明白我的遭遇,也理解我的苦衷。现在这个法官在上两次出庭,不惜花时间专门表扬我是个遵纪守法,对法庭充满尊重的人。案子仍然没有结束,我不应当这里讲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话。只是读了那则新闻,忍不住写几个字,毕竟我是个“过来人”。当然,福克斯公司那位制作人是否被冤枉,尚不清楚。一个人被弄到开枪自杀,如果不是精神病,肯定里边有文章,只是“死者长已矣”,这世界是为活人创造的。中国人不是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美国每一个州都有一句格言,缅因州的格言是:活着,并让别人也活着!(Live and let live.)希望有识之士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