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高于法律,写于10月7日

作者:stellabao  于 2009-11-3 23:2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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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了一篇关于:lady first的,反对女性优先的内容的课文。文章中讨论到一个关于人人平等的问题,其言论大概是,既然法律都提倡人人平等,那么为何女性在许多时候还依然享受着lady first的待遇呢?作者认为很不公平。

我认为,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高等动物。我们作为社会的成员之一,在长期的生活中,每个不同的社会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而这些道德观都很好的约束着人们不去做些伤害别人的事,甚至更多的为别人考虑。人人平等是法律概念上的要求,而作为一个有涵养的人,lady first更是体现出一个人的高于法律底线的,体现人性的道德标准。女性在过去都是出于弱势地位的,既是当代社会,我认为女性在许多方面还是属于弱势群体中的。这是有许多原因组成的。对于女性的歧视,既是当代社会还是依然根深蒂固的扎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这是短时间所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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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2 回复 海外愤青 2009-11-4 02:22
标题有意思。
1 回复 stellabao 2009-11-4 13:45
海外愤青: 标题有意思。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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