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二代:“我在美国,我没有赡养父母义务”zt

作者:TCM  于 2010-9-17 08:2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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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美国,我没有赡养父母义务,不行你们可以去告我”,一句数年来亲耳听到最雷人的一句话,当时雷得我接不上下句话了。这是我老婆的舅舅的女儿对她爸爸今后生计,不,应该说生死,一句绝到家的话。

    我 老婆第一次见到她舅舅是在她一岁那年,第二次见到她舅舅是在她21岁那年。这期间,她根本没有印象在遥远的美国还有一个叫舅舅的人存在,但20年后,突 然这个人降落在了浦东机场,而且已经双目近乎失明,体重将近110公斤,走路困难,生活很难完全自理。他是美洲史的教授,精通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 牙语、日语,当然还有中文。但他现在一无所有了,他选择回国,回到他还在世的20年没见的母亲和妹妹身边。

    当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 候,已经是2009年他突发脑溢血住院之后。我老婆说在她和她妈妈最困难的时候,她舅舅当时了解她家当时的情况,但他没有选择伸出援 手,那时他在美国一所大学教书。时隔20年,他回来求助的时候,家人没有任何怨言的接纳了他,从此他一切的生活都由国内的亲戚帮忙,而美国政府可以给他 的,仅仅是那每个月800美元的残疾金。

    他的钱呢?不是大学老师嘛 ?不是精通6国语言嘛?怎么也不应该没有一点积蓄啊!美国不是一个人人向往的高福利社会吗?这是我当时的一连串疑问,那时我还没有来到纽约。 令我更加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有两个明校就读的女儿。

    重新整理一遍:他精通6国语言、曾是大学教授(正副不知道,但肯定不是终身教授)、有两个美国名校教育出来的“应该是”非常优秀的女儿、他是美国国籍。

    但 就是这两个“优秀”的女儿,同时放弃了给他最基本的帮助:替他找一家养老院。当然,故事并没这么简单。因为他在曾经任职的大学有一笔基金,基金要65岁 才可以提取(他女儿一口认定,这笔钱不可以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他的账户上有一笔几万美元的“未来”财产(他女儿坚称不能提前变现),因此美国政府驳回他 对Madicaid(美国公共医疗补助制)的申请。也就是说,他除了可以通过保险报销一部分医疗费,其他租房(他曾将房产抵押贷款供两个女儿读最好的学 校,后来贷款无力偿还被foreclosure)、请人陪护之类的费用都要自己承担。这样一来他的800美元残疾金就显得远远不够了。

    他 现在躺在上海的医院里,几次病危都被抢救过来,医院发出的病危通知至少7-8次。现在他已经恢复的可以在别人搀扶下走路,医生说这真是生命的奇迹。这期 间,他女儿回来一次,我见到了这辈子听到的最昂贵的给父母的礼物:两袋MM巧克力豆。她父亲是高血压,血糖也高,根本是不可能吃的。最后老人还是很高兴的 吃了,因为她女儿从美国来看他,他很高兴,他当时笑得像个孩子。

    他把全部的精力和钱财都用来培养两个女儿,让他们一路过来都接受 最好的教育, 自己省吃俭用吃了多年垃圾食品,以至于后来长期高血压和其他并发症致使双目近乎失明。为了给女儿最好,他债务累累,并失掉了房子。当时他女儿来沪看他的时 候,信誓旦旦的要照顾她爸爸,要接她爸爸回美国。可是在她回到美国以后,就开始“忙”起来,我搬来纽约后给她打了几十个电话,没有接过一次。现在她爸爸在 中国地N次延期的签证即将到期,如果他超期滞留,以后一旦出境再入境就困难了,现在必须找到以后长期在美国生活的办法。

    美国东部 时间9月13日晚10:00左右,我听到了那句 “我在美国,我没有赡养父母义务,不行你们可以去告我”的振聋发聩的屁话,我崩溃了,我和当事人没有血缘关系,但我当时听得手脚发凉。这句话竟然出自一个 受过美国最高教育的年轻人之口,我们没有要求她给他爸拿多少钱出来, 只是要求她给她爸爸申请到Madicaid, 然后享受美国的基本待遇。一个受过美国最好教育的中国人,用这句话回绝了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要求。到现在,他还不知道他的女儿已经不要再尽任何义务了(从 来也没尽过),医生说他血压还是很不稳定,不能受到精神刺激,否则可能再次诱发脑溢血。我们不会再去找他女儿,但我想知道美国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美国社 会中的华人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




    在此,我向全美华人求助,我只求一个问题的答案:在美国,真的就可以不 赡养父母吗?任何州的任何法律都认同人只对“下”负责,没有义务对“上”负责吗?如 果真的是这样,我要立刻搬回中国。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只能说我错了,我太天真了,我放弃国内更好的待遇,多得多的多的赚钱机会来到美国,美国不但不是一块 梦想的土地,相反,这是一个禽兽居住的土地。请所有认真看完本文的华人,给我你们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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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回复 ww_719 2010-9-17 08:58
1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0-9-17 10:10
是真的。美国宪法没有孩子赡养父母的条文。父母对孩子义务也只到18岁。你这故事不是美国制度造成的。孩子长大时什么地方没闹对。
2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10-9-17 11:28
贍養父母是道義/人倫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父女間之不和是個家庭問題,不容易解決。再者該老人家應有醫藥保險,可以在美國入院治療。
1 回复 珍曼 2010-9-17 19:11
...这是一个很愚蠢地结果...他有钱, 他有文化...他还有知觉...但他没有信赖的家人和朋友...ok...那么律师呢...律师可以帮他解决他自己的问题...他的子女根本做不了他的主!!...我不知道他那个关节出了问题,..肯定不是他的子女的问题...在美国他可以去不错的设施, 他需要intensive care...要是我有钱, 绝对自己拿主意!!...其实在美国靠子女养是很悲惨的, 她们自己一家子都辛苦!!
3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9-17 22:02
恐怕是教育出了问题吧。
2 回复 Cannaa 2010-9-18 03:22
美国是社会养老,不是儿女养老。女儿的话没有错。不过这位老人在美国可以住福利房,拿食品券,享受公费医疗。我估计是他自己耐不住寂寞,回国图你们亲戚照顾。如果进美国医院,护士才不会陪他聊天呢。美国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亲情。
1 回复 haha88 2010-9-24 05:15
没有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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