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被世人所颂扬,白居易还写过诗歌《长恨歌》来赞颂二人“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杨贵妃除了是唐明皇的宠妃,此前还是寿王之妻,寿王是唐明皇的儿子,一女委身父子二人,这种爱情,抛开时代皇权的遮羞布之后还剩下什么?
当今世上,也有一桩类似的奇案。2005年,一位女教师同时委身于父子二人,表面上儿子是该女子的男朋友,实际上,该女子曾经还被男朋友的父亲多次侵犯。
最终,在女友的教唆下,儿子杀了老子。普天之下,儿子为了女人杀死老子,的确少有。最终结局如何?这三人是否都构成了犯罪?
一、侵犯:无处可逃
1999年,大学毕业的沈华(化名),被分配到家乡重庆的一所乡镇中学教书。
成为有编制的人民教师,从古至今都是一众学子所追求的,所以沈华(化名)虽然被分配到乡镇。
但好在这是一份铁饭碗,离自己家也并不遥远,日子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优哉游哉。
初次来到这里,漂亮的沈华就吸引了校长张建(化名)的注意。张建对沈华很照顾,经常与她讨论教案教学事宜。这名六十多岁的校长对沈华的特殊关照,让她觉得很暖心。
但是随着校长张建来找沈华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的行为也越来越古怪,好像已经超出了一位校长该有的范畴。
他经常盯着沈华的胸部,眼神上下打量、不怀好意,甚至开始有意和沈华肢体接触。
这时候的沈华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但想到自己是一位新来的教师,不能轻易得罪校长,沈华便不动声色地躲避张建。
张建也意识到了沈华在躲着自己,这下不再伪装。某一天,趁着其他老师都离校,他将沈华叫到了自己办公室,沈华本来不愿意去。
但是想着光天化日,在办公室总不可能对自己做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谁知就是这一念之差,沈华从此踏上无处可逃的被侵犯之路。
当天下午,把沈华叫到办公室后,张建一股脑向她诉说自己的爱意,沈华很是害怕。此时办公室只有他们二人,沈华想要逃跑,可惜校长怎么会放过这只待宰的羔羊呢?
激烈的挣扎过后,沈华作为女子,自然占了下风。就这样,惨案发生了,二十多岁的沈华被六十多岁的张建侵犯强奸了。
过后,沈华愤怒地表示要上法庭告张建。可是张建很镇定,好像很无所谓地说:“你去告呀,反正我已经六十多岁,快要退休了。
你才二十多,被别人知道,我看你到时候怎么嫁人。”张建说的虽然难听,但是沈华听者有意,便只能吃了这个大亏。
这次过后,张建越发不收敛,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沈华实施侵犯,甚至明目张胆到不顾及其他老师的目光。渐渐地,学校里开始传来风言风语。
沈华无法忍受这些流言蜚语,便让自己在县教育局工作的表哥将自己调走。
本来调任指令也顺利批下来了,可惜作为张建的校长对工作人员说,沈华作风和人品有问题,工作人员也不敢轻易将其调走。
长此以往,沈华多次想走都被校长作蛊拦下。看到沈华想要逃离,张建很生气,变本加厉地对沈华实施侵犯。
二、复仇:儿子杀老子
沈华想过辞职,但是自己辞职之后该何去何从呢?况且这是一份带编制的工作,只要校长退休,自己就会熬出头了。但是,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
这一天,被叫到校长办公室的沈华,发现有个长相英俊的帅小伙,随意穿梭在张建的办公室。小伙和沈华对视之后,二人的目光好像拉丝一般,都没有挪开。
人都是视觉动物,高大挺拔、一表人才的小伙和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女教师,相看两生欢。
后来询问才知道,这小伙是校长张建的儿子,张博涛,今年三十多岁还没有对象。没对象的原因不是别的,只是因为为人太固执、认死理,气走了很多相亲对象。
不问不知道,一问就有数。沈华开始在内心酝酿一个邪恶的复仇计划,“好你个死老头,你这样对我,我就效仿董卓,让你尝尝被千夫所指的滋味。”
接下来,沈华经常打扮漂亮、穿戴齐整地出现在张博涛面前,经常笑意盈盈地和张博涛搭话,在沈华几次三番有意为之之后,张博涛开始追求沈华。郎有情,妾有意。二人很快谈起了恋爱。
可惜,张建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儿子和“自己的女人”谈恋爱呢?他在得知张博涛好不容易有了对象,本来很欢喜。
一看到这位“未来儿媳”,当场暴怒,大声呵斥儿子:“你跟谁在一起都行,就是不能跟她在一起。”张博涛很奇怪,但是父亲莫名其妙的强势,让他不可能听从。
一番激烈争吵之后,张博涛带着沈华摔门而出。
无风不起浪,很快,其他教师得知了二人在谈恋爱。闲言碎语开始传到张博涛耳朵里,张博涛得知了父亲竟然和女朋友在一起过,很生气。
自己被戴了顶巨大的绿帽子,这绿帽子不是来自别人,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想着想着,他便开始逼问沈华,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
沈华一看事情瞒不住了,开始梨花带雨地哭诉说自己被张建强迫的事情,并且告诉张博涛自己是真心爱他,以前都是被张建威胁,自己也不敢说实话。
看到眼前哭得惹人心疼的沈华,张建觉得自己的女朋友不可能欺骗自己,并告诉她说:“你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不管谁欺负你都不行,我爹也不行。”
说完后,张博涛便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张建理论,询问前因后果。张建当了一辈子校长,权威还没受过这么大的挑战,当即很愤怒地说:“你女朋友就是个婊子,以前是她勾搭我,你俩赶紧分了,你还是我儿子。”
听到父亲这样侮辱自己的女朋友,张建怒从中来。拿起刀就要砍父亲,本欲出口恶气,没想真砍,可二人剧烈的肢体冲突下,张建还是不幸成了儿子的刀下亡魂。
张博涛报警告诉警方,自己的父亲被歹徒持刀杀死。五天后,张博涛还是忍不住内心的愧疚与良心的折磨,投案自首了,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分析:被葬送的三人的一生,孰是孰非?
故意杀人罪 , 在历代和各国刑法中都被视为是严重犯罪之一 , 也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中的最严重的犯罪。在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无数次改朝换代的递擅过程中 , 杀人现象经常是普遍而严重的。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所以会有这三种不同的量刑,是因为杀人者作案的动机、手法、结果各有不同。
首先,处死刑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条件。从杀人犯本身看 , 是属于品质极端恶劣或蓄意谋杀或杀人成性的;有组织地共同杀人的主犯;故意杀人的手段特别残酷的;社会危险性大 , 民愤大的故意杀人罪行。
如公务人员严重违法乱纪而又故意杀人 , 其社会危险性往往较一 般公民的同样罪行对社会影响更坏 , 民愤更大。
张博涛持刀砍死自己的父亲,其作案手段非常残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来应该判死刑,但最后却只是执行了无期徒刑,是因为张博涛的杀人动机属于第二种。
被判处无期徒刑, 包括杀人既遂罪 , 但情节不是严重恶劣的。如本案中的张博涛,虽然持刀杀死了父亲张建。
但这些是在情绪过激的情况下,他本人并不是真的想杀死父亲,只是为了给女朋友报仇雪恨。二人一番争执之下,张建才被误杀,杀人既遂,但情节情有可原,所以张博涛才被判处无期徒刑。
但是儿子杀老子这种事情,的确是让人匪夷所思,无论原因如何,众人都觉得不解。其实这其中,还包含了一个相关法律知识。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中的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顾名思义是受到过度刺激之后情绪失控,失手杀死其他人。
激情杀人有三个构成要素:一被害人严重过错引起行为人情绪强烈波动;二行为人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三激情犯罪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当场实施。
例如,本案中张博涛得知父亲长期侵犯自己的女朋友沈华,大脑受到刺激,冲动之下失去了理智,在恼羞成怒的情况下杀死了父亲,这满足了激情杀人的条件,所以这是张博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第二个条件。
张博涛
但是激情杀人,不是杀人的保护伞,它只是可以在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过程中,减轻犯罪分子的处罚,并不能帮助犯罪分子免罚。
事情的最后,沈华从学校辞职,整件事情沸沸扬扬。如若早些时候,沈华能够做出这个决定,又或者在第一次被侵犯时,勇敢地报警,事情会不会是另一种局面?
身为校长的张建,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利用自己的官威,行一己私利,最终葬送了自己的生命,或许这也是罪有应得。
而身为儿子的张博涛,选用最激烈的方式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后半生都将在牢狱中度过,如果他当时能够选取妥善的方式处理,自己是不是也不会永远地背上良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