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2 9 2013 2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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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托派领袖回忆录兼答胡平兄(一)
芦笛
一、托派回忆录
最近在网上下载了郑超麟与陈碧兰的回忆录,两人都是我党元老,都在莫斯科东方大学受过训,大革命失败后对斯大林的右倾革命机会主义心怀不满,对托洛茨基料事如神无限崇拜(托氏一开头就反对中共加入国民党,并预见到了蒋介石的四一二政变与汪精卫此后的分共,请参阅拙著《毛主席用兵真如神?》),认同托氏的“不断革命论”,于是加入了以陈独秀、彭述之(即陈碧兰的丈夫)为领袖的“左派反对派”,被中共开除,但一直坚持革命活动。神州陆沉前,陈碧兰夫妇由第四国际资助,逃往香港,以后去了法国,最后定居于美国,而郑超麟则留在大陆,与其他托派分子一道,被我党一网打尽。郑超麟被关押20年,狱外改造7年,但至死坚信真理在他那一边。陈碧兰也同样如此,终生信念不变。
这两人的回忆录,以郑超麟的最为可靠,盖他是以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来写回忆录的,为了党的五大会址一事,指责老友没有参加过五大还要“向壁虚造”,不惜与之翻脸断交,而陈碧兰的最为精彩。她在海外,下笔无所忌惮,敢于介绍我党元老和后来的领袖们的私生活,惜乎主观爱憎溢于字里行间,可靠性便带上了疑问。而今那代人早已死光,于是她的若干证词便不幸成了无从证实也无从证伪的孤证。
两人回忆录中高度一致之处,乃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就臣民的自由度而言,就是马悲鸣早在20年前即说过的“中共不如国府,国府不如北洋”(老马还有一句“北洋不如大清”,但两人参加革命都是民初的事,回忆录中无从体现晚清的政治自由空间)。在北洋时代,中共革命基本不是什么“地下活动”,完全是大摇大摆公开工作,当局根本不管,与民主国家的政党活动毫无区别。中共党员与国民党员拿着莫斯科开的工资,住在上海等大城市的公馆里,办大学,出杂志,翻译出版马列书籍,不但毫无危险,而且生活优裕。据她说,在大革命时代,为共党做工作每月从党领取20-30元的生活费,而为国民党做工作的收入要多至三四倍,有的甚至十倍以上,“因此,某些注重物质生活的党员,喜欢做国民党的工作,在这种经济条件之下,他们的生活便日趋腐化”。毛泽东当时根本不管共党的事,而是专职为国民党效力,我看原因就是这个。
直到在武汉开党的五大时,尽管汪精卫“分共”在即,情况仍然如此,陈说:
“他们在物质方面,也是尽情享受。在整整十天的大会中,所有的代表和参加者,连陈独秀在内,都是一起共进大会所准备的午餐,惟有瞿秋白、杨之华、蔡和森、李立三……等从没有同大家一起吃过一次午餐,他们总是到高等酒楼去享受丰美可口的佳肴美酒。不但中午如此,甚至每晚都在著名的酒楼饮宴(中央的交通柏代坤同志说,在吃中饭和晚饭的时候,到某大酒楼一定会找到他们)。当时瞿秋白一方面要联络国际代表;同时还要拉拢各省的干部,因而便大事交往。而他的妻子杨之华便成为当时交际场中的要角,这是她唯一的能力。总之,他们当时是得意的狂欢的,但却不知道他们是正在火山上跳舞哩。”
等到国民党掌权,对乱党的镇压与对民间的控制的力度就极大地加强了,我党真正“转入地下”,也就是此刻的事,在国民党实行宽大政策前,党魁若被抓住就有可能被处决。但若以今日眼光视之,残留的自由空间仍然大到不可思议。此时中共成了莫斯科的唯一投资对象,党员的工资自然提高了。彭述之因为是当时的党魁瞿秋白的政敌,所以待遇较差,一家三口只有90元的津贴(每人30元),其他人则过得很好:
“我们亲眼看到:其他的同志假如他们有了孩子,中央会自动的津贴他们,根本用不着自己去要求;甚至有许多女同志在过去并无任何地位和工作能力,而在有了孩子之后当然更无工作,但她们大多数不但有女佣人,而且还有奶娘,她们自己可以完全不管孩子,让她们终日好坐在那里享受麻将的游戏。”
这岂是后来官方宣传描绘的那幅悲惨图景?
不仅如此,托派被中共开除后,失去了莫斯科的资助,只能自带饭票干革命,成了“兼职革命家”或“业余革命家”,再也无法当“职业革命家”(=全日革命家=脱产革命家)了,但他们仍然能办报刊,甚至有自己的印刷厂。我这就纳闷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破获印刷厂与发行机构,总比抓人容易吧?难不成托派也效法斯大林,开“第比利斯地下印刷所”(请参阅中学语文教科书所载茅盾著同名文章)?
这且不论,彭述之后来被国民党抓了起来,蹲了五年监狱。这五年间,陈碧兰带着两个孩子,完全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靠自己打工,而她打工的方式,则是在中共控制的左倾学校里当教员宣传革命,同时在左倾报刊上写专栏文章,稿费还相当高(一般是每千字三元,高者五元,最高十元,考虑到当时银元的购买力,比今日海内外的稿费高到不可胜计。如果老芦生于彼世,光是卖文就足可变成鲁迅式的百万富翁了。即以最低价计,两万字即可挣60元,干四天即足以维持一月的中产阶级生活)。彭述之出狱后,也靠给出版社翻译书稿为生,翻译的全是马列书籍,与另一托派头目郑超麟一模一样。
这种好事,如今的人能想象么?国民党不是据说是疯狂反共的么?怎么在报刊上鼓吹无产阶级革命、翻译马列书籍竟然可以成为生活来源?您今日到中国大陆上去试试,看能不能发行《中国之春》、《北京之春》,或是老芦写的几本书。而且,那阵子的青年读者何以又没有害上胡平同志为之痛心疾首的“犬儒病”,却要踊跃购买那些乏味如牛皮纸的所谓“社会科学”书籍以及愤青烂杂志,以致可以将稿酬推到每千字十元之高?
阅读此书的另一体会,是加深了我早就有的感受:共产党人对党内竞争对手无所不用其极的狠辣,远远超过了所谓的“阶级敌人”。据陈碧兰说,瞿秋白为了除掉彭述之,竟然在广州暴动后派彭去当时“白色恐怖”最严重的香港去工作,而且一不交代工作任务,二不给他第二个地址,就连住旅馆的钱都不给,仅让李维汉交给他30元买船票。彭述之立即识破,这是瞿秋白想借刀杀人,布下了个陷阱让他一家三口往里跳——他要真去了,如果接头地址已被破获,他去了就是自投罗网。就算党的秘密交通处尚未被破获,那也是最不安全的地方,迟早要被抓住。他又没有住旅馆的钱,不去住交通处就只能流落街头,也很可能被抓。于是他断然拒绝中央派给他的任务,声明不再拿中央发的生活费,从此自食其力。对他的质问,负责传达的李维汉面红耳赤,哑口无言,只能拿起钱来悻悻地走了。此后不久他就被中共开除了。
读过瞿秋白《多余的话》、知道后来博古等国际派对他的迫害的读者,免不得都会对这个据说是因“历史的误会”而被卷入革命大潮的柔弱文人心存悲悯。然而在陈碧兰笔下,瞿秋白却是个势利小人。当初他住在上海的公馆里,漫说是“与工农结合”,就连中下层干部来访都一律不见,对达官贵人名人则倒履相迎。不仅如此,他还是个深谋远虑、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与阴谋家,为除去党内政敌不惜借刀杀人,想把彭述之夫妇送到香港去只是其中一例。据陈碧兰说,此前瞿秋白还把他们安排到来往人最多、最危险的交通处去住,只是因为刘伯坚认为那儿太危险,坚持要他们搬到他家去,才逃过了数天后被抓捕的命运,云云。
这不只是瞿秋白的个人品质问题,是我党一以贯之的优良革命传统,历届领袖莫不如此。何孟雄因为反对李立三的冒险主义,妻子缪伯英害了霍乱,中央就不肯掏出钱来。何孟雄无钱将她送往医院,只能眼睁睁看着爱妻病死。等到王明上台,何孟雄等人成立了“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反对四中全会,何与林育南、李求实等二十多人在一家小旅馆中开会,竟被租界巡捕全部逮捕,移交给国府当局统统枪决。陈碧兰说:“自这件惨案发生后,党内普遍地传播着王明告密的流言。”这可不是出于情绪的诽谤,国焘同志也如是说,还说当时的共产国际特使对此幸灾乐祸。
所以,后来博古等人先是把瞿秋白从安全的上海强行调到中央苏区,在逃离时又把他留下,借国军之手为他们拔掉这个眼中钉,说起来也是自作自受,一如武则天手下的酷吏周兴被来俊臣请君入瓮一般。
了解我党这一优良传统的人,应该不至于对小习重判薄熙来感到意外。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过去预测小习只会判他15-20年,完全是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
TMD,都写了3千字了,按民国规矩,应该得9枚大洋了,可我上哪儿要钱去?请问胡平兄,像我这种大公无私的同志,到底该算犬儒,还是理想主义者?
(吃饭去,未完待续)
芦笛
一、托派回忆录
最近在网上下载了郑超麟与陈碧兰的回忆录,两人都是我党元老,都在莫斯科东方大学受过训,大革命失败后对斯大林的右倾革命机会主义心怀不满,对托洛茨基料事如神无限崇拜(托氏一开头就反对中共加入国民党,并预见到了蒋介石的四一二政变与汪精卫此后的分共,请参阅拙著《毛主席用兵真如神?》),认同托氏的“不断革命论”,于是加入了以陈独秀、彭述之(即陈碧兰的丈夫)为领袖的“左派反对派”,被中共开除,但一直坚持革命活动。神州陆沉前,陈碧兰夫妇由第四国际资助,逃往香港,以后去了法国,最后定居于美国,而郑超麟则留在大陆,与其他托派分子一道,被我党一网打尽。郑超麟被关押20年,狱外改造7年,但至死坚信真理在他那一边。陈碧兰也同样如此,终生信念不变。
这两人的回忆录,以郑超麟的最为可靠,盖他是以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来写回忆录的,为了党的五大会址一事,指责老友没有参加过五大还要“向壁虚造”,不惜与之翻脸断交,而陈碧兰的最为精彩。她在海外,下笔无所忌惮,敢于介绍我党元老和后来的领袖们的私生活,惜乎主观爱憎溢于字里行间,可靠性便带上了疑问。而今那代人早已死光,于是她的若干证词便不幸成了无从证实也无从证伪的孤证。
两人回忆录中高度一致之处,乃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就臣民的自由度而言,就是马悲鸣早在20年前即说过的“中共不如国府,国府不如北洋”(老马还有一句“北洋不如大清”,但两人参加革命都是民初的事,回忆录中无从体现晚清的政治自由空间)。在北洋时代,中共革命基本不是什么“地下活动”,完全是大摇大摆公开工作,当局根本不管,与民主国家的政党活动毫无区别。中共党员与国民党员拿着莫斯科开的工资,住在上海等大城市的公馆里,办大学,出杂志,翻译出版马列书籍,不但毫无危险,而且生活优裕。据她说,在大革命时代,为共党做工作每月从党领取20-30元的生活费,而为国民党做工作的收入要多至三四倍,有的甚至十倍以上,“因此,某些注重物质生活的党员,喜欢做国民党的工作,在这种经济条件之下,他们的生活便日趋腐化”。毛泽东当时根本不管共党的事,而是专职为国民党效力,我看原因就是这个。
直到在武汉开党的五大时,尽管汪精卫“分共”在即,情况仍然如此,陈说:
“他们在物质方面,也是尽情享受。在整整十天的大会中,所有的代表和参加者,连陈独秀在内,都是一起共进大会所准备的午餐,惟有瞿秋白、杨之华、蔡和森、李立三……等从没有同大家一起吃过一次午餐,他们总是到高等酒楼去享受丰美可口的佳肴美酒。不但中午如此,甚至每晚都在著名的酒楼饮宴(中央的交通柏代坤同志说,在吃中饭和晚饭的时候,到某大酒楼一定会找到他们)。当时瞿秋白一方面要联络国际代表;同时还要拉拢各省的干部,因而便大事交往。而他的妻子杨之华便成为当时交际场中的要角,这是她唯一的能力。总之,他们当时是得意的狂欢的,但却不知道他们是正在火山上跳舞哩。”
等到国民党掌权,对乱党的镇压与对民间的控制的力度就极大地加强了,我党真正“转入地下”,也就是此刻的事,在国民党实行宽大政策前,党魁若被抓住就有可能被处决。但若以今日眼光视之,残留的自由空间仍然大到不可思议。此时中共成了莫斯科的唯一投资对象,党员的工资自然提高了。彭述之因为是当时的党魁瞿秋白的政敌,所以待遇较差,一家三口只有90元的津贴(每人30元),其他人则过得很好:
“我们亲眼看到:其他的同志假如他们有了孩子,中央会自动的津贴他们,根本用不着自己去要求;甚至有许多女同志在过去并无任何地位和工作能力,而在有了孩子之后当然更无工作,但她们大多数不但有女佣人,而且还有奶娘,她们自己可以完全不管孩子,让她们终日好坐在那里享受麻将的游戏。”
这岂是后来官方宣传描绘的那幅悲惨图景?
不仅如此,托派被中共开除后,失去了莫斯科的资助,只能自带饭票干革命,成了“兼职革命家”或“业余革命家”,再也无法当“职业革命家”(=全日革命家=脱产革命家)了,但他们仍然能办报刊,甚至有自己的印刷厂。我这就纳闷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破获印刷厂与发行机构,总比抓人容易吧?难不成托派也效法斯大林,开“第比利斯地下印刷所”(请参阅中学语文教科书所载茅盾著同名文章)?
这且不论,彭述之后来被国民党抓了起来,蹲了五年监狱。这五年间,陈碧兰带着两个孩子,完全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靠自己打工,而她打工的方式,则是在中共控制的左倾学校里当教员宣传革命,同时在左倾报刊上写专栏文章,稿费还相当高(一般是每千字三元,高者五元,最高十元,考虑到当时银元的购买力,比今日海内外的稿费高到不可胜计。如果老芦生于彼世,光是卖文就足可变成鲁迅式的百万富翁了。即以最低价计,两万字即可挣60元,干四天即足以维持一月的中产阶级生活)。彭述之出狱后,也靠给出版社翻译书稿为生,翻译的全是马列书籍,与另一托派头目郑超麟一模一样。
这种好事,如今的人能想象么?国民党不是据说是疯狂反共的么?怎么在报刊上鼓吹无产阶级革命、翻译马列书籍竟然可以成为生活来源?您今日到中国大陆上去试试,看能不能发行《中国之春》、《北京之春》,或是老芦写的几本书。而且,那阵子的青年读者何以又没有害上胡平同志为之痛心疾首的“犬儒病”,却要踊跃购买那些乏味如牛皮纸的所谓“社会科学”书籍以及愤青烂杂志,以致可以将稿酬推到每千字十元之高?
阅读此书的另一体会,是加深了我早就有的感受:共产党人对党内竞争对手无所不用其极的狠辣,远远超过了所谓的“阶级敌人”。据陈碧兰说,瞿秋白为了除掉彭述之,竟然在广州暴动后派彭去当时“白色恐怖”最严重的香港去工作,而且一不交代工作任务,二不给他第二个地址,就连住旅馆的钱都不给,仅让李维汉交给他30元买船票。彭述之立即识破,这是瞿秋白想借刀杀人,布下了个陷阱让他一家三口往里跳——他要真去了,如果接头地址已被破获,他去了就是自投罗网。就算党的秘密交通处尚未被破获,那也是最不安全的地方,迟早要被抓住。他又没有住旅馆的钱,不去住交通处就只能流落街头,也很可能被抓。于是他断然拒绝中央派给他的任务,声明不再拿中央发的生活费,从此自食其力。对他的质问,负责传达的李维汉面红耳赤,哑口无言,只能拿起钱来悻悻地走了。此后不久他就被中共开除了。
读过瞿秋白《多余的话》、知道后来博古等国际派对他的迫害的读者,免不得都会对这个据说是因“历史的误会”而被卷入革命大潮的柔弱文人心存悲悯。然而在陈碧兰笔下,瞿秋白却是个势利小人。当初他住在上海的公馆里,漫说是“与工农结合”,就连中下层干部来访都一律不见,对达官贵人名人则倒履相迎。不仅如此,他还是个深谋远虑、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与阴谋家,为除去党内政敌不惜借刀杀人,想把彭述之夫妇送到香港去只是其中一例。据陈碧兰说,此前瞿秋白还把他们安排到来往人最多、最危险的交通处去住,只是因为刘伯坚认为那儿太危险,坚持要他们搬到他家去,才逃过了数天后被抓捕的命运,云云。
这不只是瞿秋白的个人品质问题,是我党一以贯之的优良革命传统,历届领袖莫不如此。何孟雄因为反对李立三的冒险主义,妻子缪伯英害了霍乱,中央就不肯掏出钱来。何孟雄无钱将她送往医院,只能眼睁睁看着爱妻病死。等到王明上台,何孟雄等人成立了“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反对四中全会,何与林育南、李求实等二十多人在一家小旅馆中开会,竟被租界巡捕全部逮捕,移交给国府当局统统枪决。陈碧兰说:“自这件惨案发生后,党内普遍地传播着王明告密的流言。”这可不是出于情绪的诽谤,国焘同志也如是说,还说当时的共产国际特使对此幸灾乐祸。
所以,后来博古等人先是把瞿秋白从安全的上海强行调到中央苏区,在逃离时又把他留下,借国军之手为他们拔掉这个眼中钉,说起来也是自作自受,一如武则天手下的酷吏周兴被来俊臣请君入瓮一般。
了解我党这一优良传统的人,应该不至于对小习重判薄熙来感到意外。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过去预测小习只会判他15-20年,完全是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
TMD,都写了3千字了,按民国规矩,应该得9枚大洋了,可我上哪儿要钱去?请问胡平兄,像我这种大公无私的同志,到底该算犬儒,还是理想主义者?
(吃饭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