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审薄
胡平
一、审薄为何比较开放公平
这次审薄,济南法院通过微博将笔录对外直播,在法庭上,被告一方,包括被告人薄熙来自己,都有比较充分的发言机会,在形式上、程序上都做得比较开放公平。
不少人以为这是当局在法治上的重大进步,表示要对习近平刮目相看;也有人认为是当局过于自信,以为薄熙来会配合演出,所以不妨在形式上放得开一些,做得好看些,殊不知薄熙来不按剧本演出,当场翻供,当局措手不及,弄巧成拙;还有一些人则认为这是习近平故意放水,暗保熙来,恶心胡温。
我不赞成上述观点。我认为这次审判之所以比较开放公平,仅仅因为被审者是薄熙来。
早在去年薄案爆发之初我就讲过,“对薄熙来这种太子党高官,当局不敢随便栽赃陷害”。因为薄熙来在朝中有深厚的人脉,在民间有大量的粉丝,在国际上也有高度的关注。
如今的中共不比毛时代,不是领袖独裁,而是寡头专政。就算习近平、胡锦涛可以不在乎民间的感受,可以不在乎国际社会的感受,他们却不得不十分在乎其他寡头们的感受,因为他们的权力离不开其他寡头的帮衬。
且不说在上层有不少薄熙来的欣赏者同情者,就连那些原本和薄熙来不友善的太子党们,他们对薄熙来的垮台甚至幸灾乐祸,但因同为太子党,目睹薄熙来的下场,免不了有兔死狐悲之感,因此他们也坚决反对在大位的人——不论是胡锦涛还是习近平——对自己往昔的哥儿们栽赃陷害,胡来一气。
习近平、胡锦涛们深知,他们对薄熙来的处置必须要赢得其他寡头的认同,起码是能接受,用俗话说,就是要摆得平,所以他们必须从形式上、程序上把这场审判搞得比较开放、比较公正。
既然如此,那么,这场审判的相对开放公平就只能是特例,既没有普遍性,也没有示范性。只要看一看在同一时期,当局对其他案件的处置方式一如既往的不开放、不公平,结论就很清楚了。
二、薄熙来的抗辩并不成功
在法庭上,薄熙来矢口否认对其贪污受贿的指控,看上去振振有词,尤其是和徐明的对质,很是精彩,于是被很多人视为大成功。不过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薄熙来的抗辩并不成功。
薄熙来承认谷开来、薄瓜瓜收取了徐明的财物,但是他坚称自己对此不知情。这种辩解有什么用呢?众所周知,很多行贿、受贿都不是官员亲自出面,而是通过官员的老婆、孩子进行的。中纪委书记刘锡荣早就说过:“有七成腐败案件所涉及的贿赂财物,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
不错,这里有两种情况。有时,官员本人确实不知情。譬如不少“衙内”打着老子的旗号招摇,索贿受贿,而他的老子还真的不知道。但也有不少时候,官员本人是知情的,是有参与的,是通谋,只不过这种通谋一般都很隐蔽,外人很难找出确凿的证据。
在以前,政府遇到这种情况很难办。假如官员坚称不知情,那么你就无法惩办官员;而收受贿赂的人(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司机、布衣朋友)因为是平头百姓,老百姓收别人送的礼不犯法,也无法惩处。于是,这种形式的贿赂便大行其道,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
有鉴于此,也是吸取了国际上反贪腐的经验,中国政府也在2009年通过了一条刑法修正案,关于“特定关系人”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按照这条法律,和官员有特定关系的人(俗称身边人)如果收取了别人的巨额财物(当然,必须达到相当数额,小钱不算,一般的人情往来不算),又假如官员本人不知情或者查不出通谋的证据,那么,这个特定关系人就将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起诉,最高刑期可达15年。
薄熙来坚称他对徐明行贿一事不知情,这或许可以使自己从受贿罪中脱身,但却把老婆、孩子送上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被告席。谷开来自不待言,薄瓜瓜早已成年,也该负刑事责任,接下来政府就该把瓜瓜缉拿归案。虽说薄瓜瓜身在美国,而中美之间并无引渡协定,瓜瓜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但此后他将生活在刑事犯罪的阴影之下,日子还是会不好过的。
在这场审判之前,曾有传言说,当局利用薄瓜瓜的安危向薄熙来施压,迫使薄熙来选择认罪,看来就是指这件事了:如果薄熙来承认自己受贿,那么他将以受贿罪受罚,谷开来作为共犯也将受到惩罚,但儿子薄瓜瓜就没事了,薄瓜瓜只是花了父母的脏钱,本人并无犯法;可要是薄熙来不承认自己受贿,薄瓜瓜就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罪嫌了,薄熙来为了保护儿子,所以只好认下受贿罪。但现在薄熙来改口,不承认自己受贿,这就把瓜瓜置于险地。
我估计,法庭最终还是不会采信薄熙来的说词,还是会给薄熙来判受贿罪。谷开来的证词就否定了薄熙来对徐明行贿事不知情的说法。
记得当初谷开来的判决书里,有这样一段话:“关于被告人薄谷开来的辩护人所提薄谷开来检举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建议对其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经庭审后核实,薄谷开来归案后向有关部门提供了他人违纪、违法线索,尚不构成立功,但为有关案件的查处起到了积极作用,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故对薄谷开来的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本院部分予以采纳。”现在看来,所谓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大概就是指薄熙来和谷开来通谋收取徐明贿赂这件事了。固然,让老婆揭发老公是有悖人伦的,不过对于夫妇合谋犯罪,那又另当别论。
其实,我以为,根据常识,一般人也很难相信薄熙来会对徐明给钱的事真的不知情。
假如薄熙来知道他否认受贿无济于事,反倒会给人留下为了保自己不惜把儿子置于险地的不良印象,而且还可能加重自己的刑罚,那他又为什么不照原剧本演出承认受贿罪呢?或许,薄熙来这样做的一个目的是反咬其他高官。这么多官二代出国留学,有几个是靠父母正当收入或奖学金的,绝大多数还不是靠官员贪腐的赃款?有的名义上是友人资助,那就和徐明出钱一样,其实是受贿。如果薄瓜瓜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当缉拿归案,你们的子女凭什么不该同此办理,缉拿归案?(补充一句:薄熙来不认罪也是为了维持其形象。。。。。。)
不少薄粉也承认,薄熙来可能确实有贪腐的问题,只是贪腐的官员比比皆是,为什么要选择性办案?不少自由派也认为,查了半天才查出两千万,和其他官员相比,薄熙来简直要算清官了。在这个意义上,对薄熙来的审判定罪当然是不公平的。
只是,如我先前所说,既然你薄熙来的事情捅到国际上去了,举世皆知,不办也不行。很多人开车超速,因为没被警察发现,或者是有警察看见了假装没看见。你却是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在警察局的大门口超速,警察想假装没看见都不行。我们知道,包养情妇的官员多如过江之鲫,大都平安无事,但若是碰上有的情妇,性情猛烈又深感受亏待,冒死揭发,闹得满城风雨天下尽知,别人想包也包不下,想保也保不住,当事人就只好认栽了。
不论在薄王反目的过程中有多少权力斗争有多少阴谋诡计,但是王立军夜投美领馆这一步只能是王立军的自选动作;而就是这一步,才导致了薄熙来的垮台。
由此可见,只要我们追求真正的开放与公平,至少我们应该争取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应该争取司法独立。如果广大薄粉也能认识到这一点,那就好了。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2期 2013年8月23日—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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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一、审薄为何比较开放公平
这次审薄,济南法院通过微博将笔录对外直播,在法庭上,被告一方,包括被告人薄熙来自己,都有比较充分的发言机会,在形式上、程序上都做得比较开放公平。
不少人以为这是当局在法治上的重大进步,表示要对习近平刮目相看;也有人认为是当局过于自信,以为薄熙来会配合演出,所以不妨在形式上放得开一些,做得好看些,殊不知薄熙来不按剧本演出,当场翻供,当局措手不及,弄巧成拙;还有一些人则认为这是习近平故意放水,暗保熙来,恶心胡温。
我不赞成上述观点。我认为这次审判之所以比较开放公平,仅仅因为被审者是薄熙来。
早在去年薄案爆发之初我就讲过,“对薄熙来这种太子党高官,当局不敢随便栽赃陷害”。因为薄熙来在朝中有深厚的人脉,在民间有大量的粉丝,在国际上也有高度的关注。
如今的中共不比毛时代,不是领袖独裁,而是寡头专政。就算习近平、胡锦涛可以不在乎民间的感受,可以不在乎国际社会的感受,他们却不得不十分在乎其他寡头们的感受,因为他们的权力离不开其他寡头的帮衬。
且不说在上层有不少薄熙来的欣赏者同情者,就连那些原本和薄熙来不友善的太子党们,他们对薄熙来的垮台甚至幸灾乐祸,但因同为太子党,目睹薄熙来的下场,免不了有兔死狐悲之感,因此他们也坚决反对在大位的人——不论是胡锦涛还是习近平——对自己往昔的哥儿们栽赃陷害,胡来一气。
习近平、胡锦涛们深知,他们对薄熙来的处置必须要赢得其他寡头的认同,起码是能接受,用俗话说,就是要摆得平,所以他们必须从形式上、程序上把这场审判搞得比较开放、比较公正。
既然如此,那么,这场审判的相对开放公平就只能是特例,既没有普遍性,也没有示范性。只要看一看在同一时期,当局对其他案件的处置方式一如既往的不开放、不公平,结论就很清楚了。
二、薄熙来的抗辩并不成功
在法庭上,薄熙来矢口否认对其贪污受贿的指控,看上去振振有词,尤其是和徐明的对质,很是精彩,于是被很多人视为大成功。不过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薄熙来的抗辩并不成功。
薄熙来承认谷开来、薄瓜瓜收取了徐明的财物,但是他坚称自己对此不知情。这种辩解有什么用呢?众所周知,很多行贿、受贿都不是官员亲自出面,而是通过官员的老婆、孩子进行的。中纪委书记刘锡荣早就说过:“有七成腐败案件所涉及的贿赂财物,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
不错,这里有两种情况。有时,官员本人确实不知情。譬如不少“衙内”打着老子的旗号招摇,索贿受贿,而他的老子还真的不知道。但也有不少时候,官员本人是知情的,是有参与的,是通谋,只不过这种通谋一般都很隐蔽,外人很难找出确凿的证据。
在以前,政府遇到这种情况很难办。假如官员坚称不知情,那么你就无法惩办官员;而收受贿赂的人(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司机、布衣朋友)因为是平头百姓,老百姓收别人送的礼不犯法,也无法惩处。于是,这种形式的贿赂便大行其道,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
有鉴于此,也是吸取了国际上反贪腐的经验,中国政府也在2009年通过了一条刑法修正案,关于“特定关系人”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按照这条法律,和官员有特定关系的人(俗称身边人)如果收取了别人的巨额财物(当然,必须达到相当数额,小钱不算,一般的人情往来不算),又假如官员本人不知情或者查不出通谋的证据,那么,这个特定关系人就将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起诉,最高刑期可达15年。
薄熙来坚称他对徐明行贿一事不知情,这或许可以使自己从受贿罪中脱身,但却把老婆、孩子送上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被告席。谷开来自不待言,薄瓜瓜早已成年,也该负刑事责任,接下来政府就该把瓜瓜缉拿归案。虽说薄瓜瓜身在美国,而中美之间并无引渡协定,瓜瓜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但此后他将生活在刑事犯罪的阴影之下,日子还是会不好过的。
在这场审判之前,曾有传言说,当局利用薄瓜瓜的安危向薄熙来施压,迫使薄熙来选择认罪,看来就是指这件事了:如果薄熙来承认自己受贿,那么他将以受贿罪受罚,谷开来作为共犯也将受到惩罚,但儿子薄瓜瓜就没事了,薄瓜瓜只是花了父母的脏钱,本人并无犯法;可要是薄熙来不承认自己受贿,薄瓜瓜就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罪嫌了,薄熙来为了保护儿子,所以只好认下受贿罪。但现在薄熙来改口,不承认自己受贿,这就把瓜瓜置于险地。
我估计,法庭最终还是不会采信薄熙来的说词,还是会给薄熙来判受贿罪。谷开来的证词就否定了薄熙来对徐明行贿事不知情的说法。
记得当初谷开来的判决书里,有这样一段话:“关于被告人薄谷开来的辩护人所提薄谷开来检举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建议对其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经庭审后核实,薄谷开来归案后向有关部门提供了他人违纪、违法线索,尚不构成立功,但为有关案件的查处起到了积极作用,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故对薄谷开来的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本院部分予以采纳。”现在看来,所谓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大概就是指薄熙来和谷开来通谋收取徐明贿赂这件事了。固然,让老婆揭发老公是有悖人伦的,不过对于夫妇合谋犯罪,那又另当别论。
其实,我以为,根据常识,一般人也很难相信薄熙来会对徐明给钱的事真的不知情。
假如薄熙来知道他否认受贿无济于事,反倒会给人留下为了保自己不惜把儿子置于险地的不良印象,而且还可能加重自己的刑罚,那他又为什么不照原剧本演出承认受贿罪呢?或许,薄熙来这样做的一个目的是反咬其他高官。这么多官二代出国留学,有几个是靠父母正当收入或奖学金的,绝大多数还不是靠官员贪腐的赃款?有的名义上是友人资助,那就和徐明出钱一样,其实是受贿。如果薄瓜瓜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当缉拿归案,你们的子女凭什么不该同此办理,缉拿归案?(补充一句:薄熙来不认罪也是为了维持其形象。。。。。。)
不少薄粉也承认,薄熙来可能确实有贪腐的问题,只是贪腐的官员比比皆是,为什么要选择性办案?不少自由派也认为,查了半天才查出两千万,和其他官员相比,薄熙来简直要算清官了。在这个意义上,对薄熙来的审判定罪当然是不公平的。
只是,如我先前所说,既然你薄熙来的事情捅到国际上去了,举世皆知,不办也不行。很多人开车超速,因为没被警察发现,或者是有警察看见了假装没看见。你却是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在警察局的大门口超速,警察想假装没看见都不行。我们知道,包养情妇的官员多如过江之鲫,大都平安无事,但若是碰上有的情妇,性情猛烈又深感受亏待,冒死揭发,闹得满城风雨天下尽知,别人想包也包不下,想保也保不住,当事人就只好认栽了。
不论在薄王反目的过程中有多少权力斗争有多少阴谋诡计,但是王立军夜投美领馆这一步只能是王立军的自选动作;而就是这一步,才导致了薄熙来的垮台。
由此可见,只要我们追求真正的开放与公平,至少我们应该争取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应该争取司法独立。如果广大薄粉也能认识到这一点,那就好了。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2期 2013年8月23日—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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