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英国的刘文彩庄园(三)和 科学奇才卡文迪许

作者:light12  于 2013-6-26 16:0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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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刘文彩庄园(三)   时间: 24 6 2013 01:15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英格兰最绿的丘陵之中,处处点缀着刘文彩庄园,这是因为英国从未有过改天换地、穷棒子翻身的大革命(只有过一次革命,但那比起法国大革命算是儿戏了),所以,许多贵族们的庄园竟能从中世纪保存至今。这确实是英国特有的景色,在其他国家可能见不到吧。

英国的刘文彩庄园,建在乡间的称为“stately home”,是贵族们消闲度假之处,而他们在伦敦或其他大城市的府邸则称为“town house”,这跟美国那平民国家使用的同一个词的意思可不一样。美国的town house,在我们这儿叫terrace(d) house,下图即维多利亚时代建造的terrace house,乃是草民居住的普通住宅:





贵族们的stately home,可以从中世纪的castle发展而来,如我上次贴出的Arundel Castle然,但也未必。Castle是欧洲特有的景观,通译为“城堡”,但在中国似无等价物,其实也就是中世纪贵族们的庄园。为了安全,四边用高墙团团围住,有碉堡箭楼,里面则是贵族们与卫兵们和奴仆们的生活区。等级无比森严,主子们住在美轮美奂的宫殿里,外面是仙境一般的花园,就连祈祷用的教堂(称为chapel,一般也就是家族的墓地,墓室就在教堂内部的地下)也建造得非常华美,而卫兵们则粗衣粝食,睡在周围的碉楼(称为keep)里,生存空间无比逼仄,爬上爬下更是很不方便。两者反差之强烈,让人身历其境时,耳畔难免要响起伟大领袖毛主席在看《白蛇传》时发出的愤怒呐喊:“不革命,行吗?”

建造castle的目的当然首先是为了安全,但也是为了体现权势与尊严,以对子民们形成一种有形的威慑。所以,不但贵族们建castle,国王也一样,其乡下别居都以石头建造的无比坚固的高墙团团围住。至今英国王家的乡下别居仍然是castles,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温莎城堡(Windsor Castle)。

这似乎与中国统治者们的习惯作法不一样。除了紫禁城也是巨大的castle之外,皇家的郊外别居诸如颐和园、避暑山庄等虽然也用高墙围住,但那并不是石头建造的雄伟的城墙。更不用说与英国完全不同,中国并无万世一系的贵族,乡村也没有什么城堡。而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陆国家固然有过许多城堡(这一套好像就是法国征服者带到英国去的),但似乎都没有传到后世子孙手中。如今尚有有世袭贵族的民主国家,似乎也就只有英国。

就拿我贴出的Arundel Castle来说吧。该城堡现在仍然是私有财产,主人乃是第十八世诺福克公爵(Duke of Norfolk),诺福克是英格兰东部的一个郡,在中世纪时可能是那家贵族的采邑,如今当然早就不再是了,所谓“诺福克公爵”与“威尔士贵妓”(即戴安娜)一样,不过是个衔头。

现在这爵爷可是真正的金枝玉叶,他的老祖宗是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的爱德华一世的亲生儿子,是爱德华二世的嫡亲弟弟。爱德华一世于1272–1307在位。他死后,长子爱德华二世于1312年将他弟弟托马斯封为伯爵。此后理查二世又将托马斯的孙子(其实是外孙,因为托马斯只有女儿,于是爵位便传给了女儿)提升为公爵,这爵位就这么一代代传了下去,一直传到今天,恰好传了701年!

您能想象中国有这种世袭罔替,足足传了700年的贵族么?孔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好了歌》是怎么唱的?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诗写了那么多话,其实无非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演绎。这就是中国的主旋律,至今还在唱下去,从来都是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当红时个个以为自己千秋万岁,一统江湖,但从未见过有哪家贵族的福禄长过了帝王。“富不过三代”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真理。

可这诺福克公爵的家运却远远长过了如今的温莎王朝。上文说过,他家最先的爵爷,是金雀花王朝爱德华一世的亲儿子。金雀花王朝之后是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最后是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也就是如今的温莎王朝。如今的皇室完全是从德国进口的。只是在一次大战中,国王乔治五世为了撇清与德国的关系,逃避“德奸”指责,才下诏宣布改姓为温莎。

所以,论血统,当年金雀花王朝的后裔要远比后来的王室纯正,而在欧洲君主制中,血统是否纯正,比养赛马还重要。换言之,他家更有资格作英国国王。可这“英国第一贵族”却一直没捞到国王做,却也不曾引起国王疑心,把他砍了脑袋,家产没官(当然,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几乎杀了当时的诺福克公爵,不过也就那么有惊无险的一次)。您说这是怎么回事?

我的第二个感想是,一个贵族之家能撑七百年的涵义是什么?那不光是个衔头传递的问题。光是维持那城堡的费用就是个天文数字。因此,这涵义必然是,这七百年间,诺福克公爵家一直是有权有势并拥有巨额财富的统治精英。

的确,现在的诺福克爵爷不但世袭衔头与“采邑”一大堆,还是世袭的Earl Marshal,那可是位居第八的世袭的所谓“国家高官”(Great Officer of State),堪称位高权重。当年乔治六世(伊丽莎白二世她爹)以及伊丽莎白二世本人的加冕礼,都是由已故的第十七世爵爷一手操办的,端的是“两朝开济老臣心”。前段BBC拍的文献片《人民的加冕》上就放过此公的镜头。他看上去非常傲慢,垮着个尿泡脸,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宣布,虽然圣上开恩允许电视台记者现场直播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庆典(那是破天荒第一次,此前国王加冕都被认为是王家私事,草民不得见识),但不许所谓的close up。好在英语本是天下第一含混不清的烂语言。爵爷大概不懂zoom in的摄影技巧,没有下达准确禁令,于是摄像记者虽然奉命躲在贵宾们看不见的高处,没有literally地close up,但照样使用望远镜头拍下了close up的镜头。

当然,这种贵族高官,和王室也差不多,基本上是一种象征,一般只能主持庆典活动,并不能干预民选政府的行政。而且,欧式贵族与中式的还不大一样,颇有才干超群之士。丘吉尔不必说,就连那17世诺福克公爵据说也很有才干。当年他主持乔治六世的加冕大典时才20岁刚出头(他是1917年2月生的,而乔治六世在1937年5月加冕)。加冕大典那种浩大工程千头万绪,可他居然能组织得井井有条,什么差错都没出。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礼也如此,可见此人的组织才能确实非凡,起码不亚于周恩来。

更不用说那科学怪人卡文迪许了。此公是卡文迪许爵爷(Lord Charles Cavendish)的儿子,其世系可以追溯到诺曼王朝时代,祖上与许多王室贵族都有关系。据时人说,卡文迪许是当时“有学问的人中最富有的,富人中最有学问的”,非常之有钱,然而却过着极为简朴单调的生活。他连对女仆都不好意思说话,为此专门在卧室里装了个独自使用的楼梯,以便偷偷地从卧室溜出去,不用与仆人照面。他甚至不好意思吩咐仆人晚餐吃什么,通常在桌上留个纸条交代,而那一般是一支羊腿。他家财万贯,却从来只买一家公司的股票,有次他的财务经理建议他买另一家,他居然罕见地大发脾气,怒斥那管家说,若是以后管家再敢用这些无聊事来骚扰他,他就要炒了他的鱿鱼。他唯一的兴趣便是关起门来做实验,作出伟大发现也不发表。直到他死后一个世纪,麦克斯韦(据说爱因斯坦书房里挂着的三幅照片分别为牛顿、法拉第与麦克斯韦,幸亏这三人都进入了愚民评选的英国百名伟人名单中)负责整理他的研究记录,才发现原来世传的化合物的定组成定律,欧姆定律,道尔顿分压定律,库伦定律,盖吕萨克定律等等著名定律,其实都是他首先发现的,只是他懒得发表而已。此公还是热力学的开山祖。

但这种贵族毕竟是极少数。而且,光靠聪明才智,并不能维持一个七百年的家族长盛不衰。在英国,贵族衔头本身并不是一种收入,否则也不会有沦为作女工的“德伯家的苔丝”了。如诺福克公爵一般主持加冕大典一类活动也不是什么创收机会,因为英国贵族不兴贪污,担任上院议员也没有工资,那么,这些至今维持着贵族生活方式的贵族的收入是从哪儿来的?

不需要过人的想象力就能想到,要维护、保养、更新一个几百年的庞大的老宅(还不必是城堡)需要雇佣多少仆人,要烧掉多少钱。更何况还有沉重的遗产税。自从下院在19世纪通过遗产法,此后又不断修改增加税负之后,不少贵族再也养不起从父母那儿继承来的stately homes了,不得不把它们捐赠给英国两家最大的文化公益组织 English Heritage与National Trust,使得这些“劳动人民血汗结晶”未经暴力革命,便乖乖“回到了人民手中”(那可是真正是人民手中,不是政府手中,政府根本管不了)。我花了不到两百镑买了年票,便荣幸地成了人民一分子,是那两家组织的会员,去它们旗下的stately homes参观一分钱都不用出,包括停车在内。

但并不是所有的stately home都回到了人民的手中,相当大一部分仍然是私有。为了维持那巨额花费,主人便挖空心思创收,包括开发旅游业,卖票让人参观,租给电影公司、电视台在里面拍电影、电视剧等等,甚至租给一般人家举办婚礼。这些事,其实那两家公益组织也在干,不过人家收费要低廉得多,而私人产业的门票则贼贵。这儿就是一家私有的stately homes联营网站广告:

http://www.treasurehouses.co.uk/goto.php?id=17&pg=Home&sess=+A565447565B57+F1D42131744505D1D1D5A40561B165514+D4A5B4356534119+F59+F+C42

即使如此,卖票赚钱也未必能“以战养战”,盖英国是一个没有阳光的国家,旅游季节比兔子尾巴还短,所以那些stately home也就只能在夏季(其实只能算春季)赚钱。更何况既然要办成旅游点,必然要雇佣大批工作人员。我从未和贵族子弟打过交道,只是在Arundel Castle的Keep上居高临下地窥见该府邸未开放部分:





所以,老稀那些问题,我还真是回答不出来。据我所见,贵族庄园门口并无卫兵,似乎也无保安,与一般公园无异。不过,光看那留着自住的庭院内收拾得那么整洁,爵爷雇佣的仆人队伍就绝不会小。就连开放部分也需要众多人手。那广厦千百间里,间间有着起码一头百眼巨龙在虎视眈眈地监视游客,生怕他们偷走里面陈列着的价值连城的珍宝或艺术品(法国大革命爆发後,贵族庄园与皇宫遭到暴民多次洗劫,大量珍贵艺术品被走私到英国,为英国贵族大量收购。于是为法国波旁王朝垄断的“官窑”制作的精美绝伦的瓷器,英国收藏的竟然比法国本地还多),还有导游、讲解员等等,少说也是上百人的队伍吧,这些人的工资哪儿来?还不是得从爵爷的荷包里掏出来。就算给人家开低薪,一年也得花上几百万吧?

所以,这爵爷也跟那“贵妓”一样,绝非省钱营生,可谓expensive rogues or even scoundrels。既然权力无法如在中国那样直接转化为金钱,那就意味着,要维持一个几百年的世家长盛不衰,那家人必须在这漫长的时段中始终能通过工商业攫取巨额财富。如同红朝新贵们尤其是温家宝宝如今向世人显示的那样,只有工商业才是真正的生财之道。

那么,要在几百年内持续充当工商界巨子,如port一样,“负责谈判签订执行直到争议解决的合同,随便一个就是上千万美元”,这任务是否也过于艰巨了些?我看未必。

须知含金汤匙出生的金枝玉叶们受的都是第一流的教育,在私立学校长大(讽刺的是,英国的私立学校偏偏称为public schools),同学们都有类似的家庭背景,从小就养成了“我天生是领导别人的人上人”的自信,而这就是确保他们成功的主观条件。再加上家庭关系决定了的无比丰厚的人脉资源,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要维持世家几百年不堕,似乎也不是我辈草民想象的那么不可思议。所谓“费厄泼赖”,其实不过是一种逐渐逼近的理想境界。一个在伦敦东区长大的穷孩子,其起点与竞争平台,怎么也不可能与查尔斯王子等高。

如此说来,英国还算不算民主国家?当然是,而且还是非常古老、非常成熟的民主国家。并不因为有贵族就丧失了民主国家的国籍。至于贵族么,我看只要有人类存在一天,就少不了这种高等生物。就连美国也如此,其与英国的区别,只在于衔头的有无而已。所以啊,哪怕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我看也会有贵族,同志们信不信?反正我信。

咱们之所以有这种疑惑,我看还是对“民主”缺乏理解使然。我早在旧作中反复说过了,民主不是“人民当家作主”,不过是一种高明的社会维稳软件罢了,其真正的功能不是“等贵贱,均贫富”,而是为社会各阶级提供一个和平争权夺利、化解社会冲突的谈判桌。民主的操作与农贸市场上的讨价还价本质上并无差异,其实俗气得很,并没有什么高尚入云天之处。其区别只在于那买卖怎么也不能谈崩,最后都只能以一方或双方让步妥协终局。

英国人就最善于这一套,他们之所以不像法国人那样起来斩尽杀绝争平等,是因为知道“过犹不及”的简单真理,要争取绝对平等,最后只能造出绝对的不平等,令先前的社会不公相形失色,而这就是中国过往百年的沉痛教训。正因为英国人都知道这简单常识,到最后就连贵族这种封建余孽,也变成了“人民的贵族”。戴安娜王妃暴毙后,布莱尔(TMD,他居然也给愚民选进了英国百名伟人榜中,什么世道!气死我了!)及时迎合民意,出来大拍马屁,吹之为“人民的王妃”(The People’s Princess)。BBC见样学样,在纪念伊丽莎白二世加冕60周年时推出专题电视片,名叫《人民的加冕》,TMD,到底是哪个人民在西敏寺戴上王冠哪?绝大多数人民从不逃税,可英国王室就是有上百年的逃税史,直到九十年代媒体高声鼓噪,王室才开始上所得税。国王就算是人民,那也是比较劣等的一分子。

不过,您要说那是大资本家垄断财团操控的欺骗宣传,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见识过白金汉宫前的花山泪海那场面的人,恐怕都不得不承认,正如周恩来是货真价实“人民的好总理”一样,老戴也同样是“人民的王妃”,只是那“人民”改为“愚民”似乎更合适些。为人民竭诚拥戴的,并不见得都是好东西。

当然,这不是说英国愚民与中国愚民一样愚,两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老戴就算挥金如土,腐化堕落,毕竟人家非但没有残民虐民屠民,还充当国际亲善大使,主持了大量慈善活动,与艾滋病人握手,甚至不顾危险深入雷区。就是这些作秀感动了英国愚民,而中国愚民之所以认定周恩来是他们的好总理,却只不过是因为该同志长得比较英俊,据说又是个清官而已。

扯远了,我想说的还是,我历来认为,英国道路是人间正道,中国要进步,就只能走那条道。前段友人冯胜平君出来给习近平写万言书,其实弹的也就是这个调调。

他没说的是,我党造出了两个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社会。毛泽东造出了个史无前例的奴隶社会,而邓小平及其继后的“核心们”则造出了个史无前例的封建社会。后者表现出与欧洲中世纪正宗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跟中共说的“封建社会”完全不是一回事)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官二代”变成了集权力与财富于一身的统治阶级,而这在中国历史上还真没有过。南北朝以前的传统社会还有点权位凝固化、板块化、世袭化的意思,但自隋文帝实行科举制度后,中国的统治精英阶层既不是欧洲的封建贵族,也不是什么“地主阶级”,而是平民出身的读书人。现在中共搞的那套则完全背离了传统,搞成了与欧洲中世纪非常相似的封建国家。

在这种情势之下,要走英国的道路,人民就得付出极大的感情代价。英国从封建社会变成现代民主国家,实际上是人民对统治阶级进行了长达几百年的赎买,至今这赎买还在进行之中,点缀着英国绿色丘陵的许许多多的刘文彩庄园就是那“赎买纪念碑”。如果中国要走那条路,自然红朝新贵们(其实是痞子烂人集群,真正的expensive scoundrels)势必变成几百年长盛不衰的权贵们,如同那诺福克公爵一般。人民能支付这巨大的感情代价吗?就连老芦这种最开明、最温和的反共人士都无法接受,何况是亿万苦大仇深的工农弟兄们?

最可笑的还是,红朝权贵们最盼望的就是“千秋万代,永远富贵”,但他们绝对没有英国贵族的那点见识,知道世上绝无永久的执政党,真正要长治久安,还是只有走英国那条路,也就是听取冯胜平君的劝告。所以,无论是朝是野,都绝不会拿冯先生的建议当回事,他实在是哭错了坟头,只能闹个里外不是人。

所以,我现在觉得,英国道路其实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只有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引的暴力革命道路,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永恒真理。可笑的是习近平那白痴专提不开的那把壶,于是终将让老冯的一厢情愿落空。当然,这话越扯越远了。我若日后有心思,再写篇《习近平专提的那把不开的壶》或《习近平专门向自己的脚背放枪》的文字,全面系统地教训教训那白痴小子吧。

(完)
[转帖]对于《英国的刘文彩庄园(三)》的几点看法 时间: 25 6 2013 15:15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芦笛先生:

您好!

先生的新作《英国的刘文彩庄园(三)》拜读已毕,如以往的大作一般,写得精彩绝伦。这儿,我想擿抉若干处细微末节,欲其益善。

(一)先生文中提及“现在这爵爷可是真正的金枝玉叶,他的老祖宗是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的爱德华一世的亲生儿子,是爱德华二世的嫡亲弟弟。爱德华一世于1272–1307在位。他死后,长子爱德华二世于1312年将他弟弟托马斯封为伯爵。”

爱德华二世(Edward II )是爱德华一世和(西班牙)卡斯蒂亚的伊莲诺公主(Eleanor of Castile )的第四个儿子,也是爱德华一世的第十一个孩子。

第1任诺福克伯爵,布拉泽顿的托马斯( Thomas of Brotherton, 1st Earl of Norfolk 1300 –1338) 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Edward I )和法国玛格丽特公主(Margaret of France)的儿子。

所以爱德华二世不是爱德华一世的长子,而是他的四子。托马斯不是爱德华二世的嫡亲弟弟,而是他的异母弟弟。

(二)先生文中提及“此后理查二世又将托马斯的孙子(其实是外孙,因为托马斯只有女儿,于是爵位便传给了女儿)提升为公爵,这爵位就这么一代代传了下去,一直传到今天,恰好传了701年!”

第1任诺福克伯爵,布拉泽顿的托马斯和他的第一位夫人阿丽丝.海勒斯( Alice Hayles)共有3个孩子:儿子爱德华( Edward ) ,长女玛格丽特( Edward ) 和幼女阿丽丝( Alice)。

玛格丽特的哥哥爱德华早死,无子嗣。所以由玛格丽特继承伯爵爵位,成为第2任诺福克女伯爵玛格丽特 ( Margaret, 2nd Countess of Norfolk ) 。

第2任诺福克女伯爵玛格丽特与第4任赛格拉甫男爵约翰.德.赛格拉甫( John de Segrave, 4th Baron Segrave ) 结婚,共有四个孩子:长子爱德蒙特( Edmund ) 和次子约翰( John ) 均夭折于孩提时期;长女伊丽莎白( Elizabeth)以及幼女安妮( Anne) 。伊丽莎白继承男爵爵位成为第5任德.赛格拉甫女男爵( Elizabeth de Segrave,5th Baroness Segrave )。

第5任德.赛格拉甫女男爵伊丽莎白与第4任莫布雷男爵约翰.德.莫布雷( John de Mowbray, 4th Baron Mowbray) 结婚,他们共有两个儿子和七个女儿。长子约翰.德.莫布雷(John de Mowbray )由理查二世册封为第1任诺丁汉伯爵(1st Earl of Nottingham)。 次子托马斯莫布雷被授予第1任诺福克公爵( Thomas de Mowbray, 1st Duke of Norfolk ) 。

所以,由理查二世提升的第1任诺福克公爵托马斯.莫布雷不是( 布拉泽顿的)托马斯的孙子,也不是他的外孙,而是他的曾外孙 (great grandson) 。

(三)先生文中提及“更不用说那科学怪人卡文迪许了。……才发现原来世传的化合物的定组成定律,欧姆定律,道尔顿分压定律,库伦定律,盖吕萨克定律等等著名定律,其实都是他首先发现的,只是他懒得发表而已。此公还是热力学的开山祖。”

卡文迪许在1777年向皇家学会提交论文,认为电荷之间的作用力可能呈现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的关系,后来被库仑通过实验证明,成为库伦定律。卡文迪许提出了电势与电流成正比的关系,这一关系1827年被欧姆重新发现,即欧姆定律。

所以,欧姆定律和库伦定律是卡文迪许首先发现的。

定组成定律是由法国化学家约瑟夫.普鲁斯特(Joseph Louis Proust)于1799年提出的。卡文迪许未曾做过类似的研究。

道尔顿分压定律是英国科学家约翰.道尔顿(John Dalton)在1801年观察得到的。

盖.吕萨克定律则是法国化学家盖.吕萨克(Joseph Louis Ga y-Lussac)在1802年发现的,但是但他参考了法国科学家雅克.查理(Jacques Alexandre César Charles )1780年未发表的研究,所以通常称为查理-盖.吕萨克定律。文献上也称为阿芒通定律,因为早在1700-1702年间,法国科学家纪尧姆.阿芒通(Guillaume Amontons) 就发现,对于质量和体积保持恒定的气体,其压力和温度成正比的关系。

所以,定组成定律,道尔顿分压定律和盖.吕萨克定律的发现与卡文迪许无关。

然而,化学领域中还有一桩重大的发现和卡文迪许有关。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Joseph Priestley)1774年发现在空气中存在 “脱燃素气体”( dephlogisticated air, 即氧气)。卡文迪许将空气和氢气混合,用电火花引发反应,在反应容器上有水滴出现。随后卡文迪什继续研究氢气和氧气反应时的体积比,得出了2.02:1的结论。对于氢气在氧气中燃烧可以生成水这一点的发现权,当时曾引起了争论。因为普利斯特里、詹姆斯.瓦特(James Watt 英国工程师)和卡文迪许都作过类似的实验。

最后,还须提及的是1797年卡文迪许完成了对地球密度的精确测量,发现地球的平均密度大约是水密度的5.48倍。(最近的测量数值是5.515 g/cm3)。

上述意见是我根据记忆,并查考网络中相关资料得出的。不妥之处,敬祈斧正。

望保重身体,善自珍摄

祝好

XX

2013年6月25日
科学奇才卡文迪许      时间: 25 6 2013 22:01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

科学奇才卡文迪许


芦笛

写完《英国的刘文彩庄园》后,旋即接到网友来信,指出了几个问题,对这位网友的耐心赐教,谨在此致以衷心的谢忱,希望网友们细心阅读他的文章,以免被我误导。

这位先生指出,我把第一代诺福克伯爵的身世说错了,他虽是爱德华一世的亲儿子,却不是爱德华二世的亲弟弟,爱德华二世也不是爱德华一世的长子,而是爱德华一世和(西班牙)卡斯蒂亚的伊莲诺公主(Eleanor of Castile )的第四个儿子(雍正的“传位于四子”?),也是爱德华一世的第十一个孩子(这家伙怎么不讲计划生育?)。第一代诺福克伯爵是爱德华一世和法国玛格丽特公主(Margaret of France)的儿子。所以,他是爱德华二世同父异母的“半弟弟”。此外,理查二世提拔的第一代诺福克公爵也不是第一世伯爵的外孙,而是曾外孙。

拙文介绍的诺福克爵爷的家谱,是我在Arundel Castle听来的。接到这位先生来信后,赶快查了一下,他说的是对的。看来要么是我听力不行,要么是讲解员没备好课。在此谨向这位先生致谢,并对我可能误导的网友致歉。

这位先生还提到我对怪人卡文迪许的介绍的疏略与失实之处,这我倒是在写文章前查过一下,不像诺福克爵爷的身世那样只是耳食之言,在此作点解释吧。

卡文迪许的事儿,我在青年时代就在国内看过,当时觉得很有趣——世上怎么会有只研究不发表的怪人?后来当上了科研匠,苦于“Publish or perish”的压力,便时时想起卡文迪许来,觉得那种“但事耕耘,不问收获”、听任科学家们靠纯粹的学术兴趣去作研究的社会环境真是令人神往。因此在介绍该同志时,着重强调的是他未发表的结果,没提他普遍为世人承认的已经发表的结果(这一方面也是因为我assume大家都在中学教科书及课外读物上看到过)。现在这位先生既然提起,那我就比较全面地介绍一下吧。

卡文迪许生于1732年10月10日,逝于1810年2月24日,享年78岁。他父亲查尔斯•卡文迪许是德文郡公爵二世(the second Duke of Devonshire)的儿子,母亲安•格瑞夫人(Lady Anne Gray)是肯特公爵的女儿。不过,看来他爹好像没有继承爵位。按英国规矩,公爵与侯爵的所有的儿子以及伯爵的长子的的尊称是“Lord”(中文翻译为“勋爵”),伯爵的幼子,以及子爵和男爵的所有的儿子的尊称是Honourable。卡文迪许他祖父是公爵,所以他爹被称为Lord。然而麦克斯韦后来为他整理出版的研究笔记的标题却是The Electrical Researches of the Honourable Henry Cavendish。如果他爹继承了公爵爵位,则他无论是否袭爵,都应该被称为“Lord”。何况他还是长子,只有一个弟弟,母亲生他弟弟后不久就死了,他后来还继承了他父亲的大部分财产,如果父亲有爵位,也只会传给他。因此,看来卡文迪许他爹并非长子,没能继承公爵爵位。

卡文迪许11岁时,进入伦敦的一家私立学校学习,18岁那年进入剑桥大学圣彼得学院学习,4年后没拿学位就离校了,据说是当时贵族子弟的时尚。他爹是英国皇家学会院士(Fellow of Royal Society),经常带着他参加学会活动。卡文迪许离校不久就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很快也被选为学会院士。但他性格极度孤僻羞涩,虽然备受会员们的尊重,却很少说话,更不参加辩论。如果有人想请教他,必须装成是偶然碰上他的样子。如果卡文迪许觉得那问题有点意思,他就会犹犹豫豫地非常胆怯地嗫嚅出一两句听不大懂的话,否则就会如同见了鬼一般仓皇遁去。正因为他极度羞怯,因此传世的只有一幅侧面肖像,据说还是某画家趁他不注意偷画下来的:





据说卡文迪许穿的就永远是这套衣服,非常过时,戴的帽子更是过时了一个世纪。有的传记作者说,他那身打扮,当时人的观感与今天也差不多,都觉得是出土文物。总之,卡文迪许的著名的怪人形象(eccentric),或许就是好莱坞的“nutty professor”的灵感来源,也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典型的科学家的模样。

在一定意义上,卡文迪许确有代表性,不少大科学家是有点古怪,虽然没到他那个程度。

例如狄拉克也是一个非常不善于社交的人。他去开会,与另一学者首次见面,寒暄语竟然是:“我有一个方程,你也有一个吗?”一次,他与海森堡坐船去开会,在轮船上海森堡非常活跃,专门跟年轻漂亮的女士调情跳舞。狄拉克正苦于被迫应酬,却见海森堡如鱼得水,因不解地问:“你为什么要去跳舞?”海森堡答道:“有好姑娘时,跳舞就是一种赏心乐事啊。”狄拉克苦苦沉思半天,突兀地憋出一个问题来:“但你怎么可能在事前就知道那些姑娘是好的呢?”(But, Heisenberg, how do you know beforehand that the girls are nice?)后来在热心友人的撮合下,他和著名物理学家尤金•维格纳的妹妹结了婚。某次有位不知此事的朋友上他家去,意外地看到从不和女人来往的狄拉克家里却突然有了个女人,因不解地望着狄拉克。狄拉克看出了对方的诧异,支吾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说:“这是……这是维格纳的妹妹。”

这些轶闻当然或有夸张之处,但离真情也不会太远。据他太太的证词,狄拉克当时说的是:“请允许我介绍维格纳的妹妹,她现在是我太太。”这TMD是个丈夫说的话么?起码应该倒装一下才对啊——“请允许我介绍我太太,她就是维格纳的妹妹”。哪有把大舅子推在前头作招牌的?

又如麦克斯韦有时也很古怪。他负责整理卡文迪许研究记录时,整个被卡文迪许的才思迷住了,尤其是对卡文迪许用自己遭受电击时感受到的痛楚来计量电流强度的壮举深感兴趣(卡文迪许那个时代尚未发明检流计,电磁感应是法拉第后来发现的)。一次,一位美国天文学家不远万里上门求教,麦克斯韦却跟人家兴致勃勃地大讲特讲卡文迪许当年的实验,说到兴起,便把客人拉到水池边,用他来重复卡文迪许当年的实验。害得那客人挨了半天电击,最后却连提问的机会都没有。

但这些比起卡文迪许都是小儿科了。老卡之古怪实在是出了格。人狄拉克好歹还结了婚,而且还生了孩子。老卡则至死是个童男子。他的恐女症(gynophobia)可不是老芦为了逃避恶女纠缠而编造出来的,人家是真正害了严重心理疾障。据说他家的女佣都奉有严令,不得让主人看见,更不能与主人狭路相逢,否则便有被解雇的危险。这在今天肯定要接受心理治疗,可那个时代哪懂这一套?所以老卡就只能怕人怕一辈子。

不过,人家那一生照样过得有声有色,光彩四溢,辉耀后世。对这种人来说,探索就是乐趣,沉浸在自己的智能活动中本身就是最大的快乐。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只要自己能享受发现的无穷愉悦就够了,至于名声,who care china?

狄拉克也有这味道。他被通知获得诺贝尔奖后,跟恩师卢瑟福说,他不想出名,所以不想去领奖。卢瑟福因劝道,你若真是拒绝领奖,那出名就出得更大了,传媒更不肯放过你,更不让你清净了。他这才两害相权取其轻,被迫去领了奖。

(要去吃饭,过后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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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2 回复 trunkzhao 2013-6-26 20:14
有意思。不过老芦似乎有时也跑火车。
2 回复 light12 2013-6-26 20:59
trunkzhao: 有意思。不过老芦似乎有时也跑火车。
写得太多免不了跑火车
1 回复 trunkzhao 2013-6-26 21:00
light12: 写得太多免不了跑火车
不严谨。
2 回复 light12 2013-6-26 21:02
trunkzhao: 不严谨。
严谨的出书了,掏钱就有了
2 回复 刘小雨 2013-6-26 22:58
挺好玩的一篇
2 回复 总裁判 2013-6-26 23:48
芦笛是写什么象什么。
2 回复 秋收冬藏 2013-6-26 23:55
文长了点,不过还是看了大部分,越往后越逗。
3 回复 light12 2013-6-27 02:49
刘小雨: 挺好玩的一篇
同意
3 回复 light12 2013-6-27 02:49
总裁判: 芦笛是写什么象什么。
就是
3 回复 light12 2013-6-27 02:49
秋收冬藏: 文长了点,不过还是看了大部分,越往后越逗。
等着还有
2 回复 Amarantha 2013-6-28 16:37
terrace(d) house在美国不叫town house,美国称为row house,在大城市中心很多。下面的照片是曼哈顿的row house:
2 回复 light12 2013-6-28 19:01
Amarantha: terrace(d) house在美国不叫town house,美国称为row house,在大城市中心很多。下面的照片是曼哈顿的row house:
[img]http://i40.tinypic.com/30ll89t.jpg[/im ...
A townhouse, or town house, is a type of medium-density housing in cities, usually but not necessarily terraced (row housing) or semi-detached. A modern town house is often one with a small footprint on multiple floors. The term originally referred to the city residence of a member of the nobility, as opposed to their country seat.

http://en.wikipedia.org/wiki/Town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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