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美国之孩童篇(二)

作者:ruthrose  于 2008-10-29 08:0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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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祸从口出

  美国的法律保障言论自由, 因此家长老师乃至整个社会都会鼓励孩子们畅所欲言, 讲实话讲真话, 无论是批评谴责的还是歌颂赞美的。但是,有些话却是不能随便讲的,尤其是在公众场合,否则就会祸从口出,惹来麻烦,轻者赔礼道歉,重者法庭相见。这些话, 就是因歧视偏见而伤害他人的话。

  美国市面上有种葡萄酒,味道不错,名字叫“胖杂种”,因为不是名牌,也就不知道名字背后的典故了。但是,因这个名字而发生的下面这个故事却是真实的。

  皮特是一个九岁的亚裔男孩,五岁那年来到美国,内向老实,同班有名白人男孩常以黄皮儿白心儿的“香蕉”取笑他。为此他很气愤,但是又没有把这个 情况告诉家长老师。有一次,在家长们关于葡萄酒的闲聊中,皮特听到了“胖杂种”这个名儿,并且体会到些许讥讽嘲笑的意味。后来,在白男孩又用“香蕉”称呼 皮特时,皮特立刻用“胖杂种”回敬了那个体态肥胖的男孩。于是彼此不怀好意的称呼,演变成了一起歧视伤害的事件。两个孩子的家长被请到学校,双方互相道歉 之后,白男孩因多次使用“种族歧视”的言论侮辱皮特,受到停课三天的处罚,皮特虽受伤害在先,但所采取的报复方式是错误的,使用了“身体歧视”的语言,同 样侮辱了胖男孩,受到停课一天的处罚。

  这件事情给家长孩子们都上了生动的一课:人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一个人的种族、信仰、性别、能力、成绩、贫富,甚至身体的高矮胖瘦,都必须 得到充分的尊重,而因此所产生的攻击诋毁,均属于歧视偏见。任何人被带有歧视性质的言论所伤害时,都有权利付诸法律,讨回公道。

  祸从口出,祸根在心不在口,如果内心有公正平等尊重他人的正确态度,口里就不会发出歧视偏见的言论。尊重自己,尊重别人,这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

  畅所欲言,把心中的美善化作语言释放出来,人间因此而温暖,人心因此而光明。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里,“祸”无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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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1 回复 四合院的闲人 2008-10-29 08:16
嗯,了解了美国文化或者说是法律
1 回复 水影儿 2008-10-29 17:03
很喜欢这个系列。很长见识。谢谢!
1 回复 ybbgu 2008-10-30 08:37
作者说了整篇,是在说,你以后教育小孩在受到侵犯的时候不要去说,以免祸从口出,要忍,我看你的文章,你的小孩连续几次受到侵犯,你作为你的小孩的监护人都没有使那白人小孩的监护人上法庭,从而使你的小孩没得到法律的保护而犯错,其本质是你的大错。
你在文章中说:”任何人被带有歧视性质的言论所伤害时,都有权利付诸法律,讨回公道。“但我从你教育小孩的过程中就没有看出这点,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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