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鲍勃迪伦而非春上椿树,我只想说一点:把一个文学奖项授予来自50年前的作品,这件事本身是靠谱的!因为这更有助于考验作品的永恒度。
摇滚老炮鲍勃迪伦的大部分伟大作品完成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而春上椿树的《挪威森林》发表于1987年!所以,陪跑多年诺奖的春上再等上个二十年,大概也不为过。
其实,把一个那么伟大的荣誉授予一个垂垂老者,在我看来,是对获奖者本人真正的爱护,也是对诺贝尔奖项自身的一种保护。试想:如果这样的一个奖项授予一位三四十岁的年轻人,那么这个年轻人今后的人生怎么走?而一旦他后来的人生出现重大问题,诺比尔奖又情何以堪?我相信诺奖的评选委员们是会有这层考量的,只是他们不说。
一个音乐人获得了文学奖?恐怕这会让那些天天愁苦的作家们更有灵感了,因为,他们更愁苦了!
好吧,那就说说咱理解的中国的音乐的文学性吧!
其实,我们最早中港台的音乐人们是非常注重音乐的文学性的。这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决定的:文以载道,文章千古事!
所以,台湾那些民歌运动的先驱们发誓要把他们的歌曲谱写成有旋律的文学。所以,年轻的苏来在看到李泰祥把三毛的诗谱成了【橄榄树】后,也把郑愁予的诗谱成了【偈】,交给了当时只有17岁的小姑娘王海玲演唱。王海玲这首【偈】的惊艳度,在我看来,还真的可以和齐豫的【橄榄树】媲美呢!那时候,郑愁予,余光中,三毛,罗青等等,他们的诗成为了年轻的音乐家们最主要的食材来源;那时候,诗与歌真的相遇了。
香港呢?要知道,香港粤语歌曲最伟大最辉煌的年代几乎有一半以上都是翻唱日本歌曲的,比如谭咏麟的歌,张学友的歌,梅艳芳的歌。。。但是,我们仍然那么的喜欢,为什么?这主要因为那时侯有一批伟大的词作者,比如林夕,林振强,卢国沾,潘源良,周礼茂。。。正是因为他们强大的文学功底,他们的词不仅令歌手本人的气质呼之欲出,而且可以成功地将舶来的曲调完美地呼应歌词的气韵中。所以今天,你能怀疑【忘不了你】,【千千阙歌】,【李香兰】不是经典的粤语歌曲吗?
咱大陆呢?如果比照诺贝尔给鲍勃迪伦的颁奖词:“为美国音乐传统增添了创意性的诗意表达”,那么,我们的崔健和许巍是可以堪比鲍勃迪伦的。去听听【一块红布】,去听听【两天】,体会一下那歌词,感受一下那意境,他们同样为中国音乐传统增添了创意性的诗意表达!不是吗?答案也在风里!
高晓松在谈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流行音乐时说:那个时候的音乐堪与文学比肩。
用音乐和文学类比似乎不太好准确定位。如果勉强把罗大佑比作鲁迅,刘家昌比作沈从文,估计大陆的朋友们并不会买账。毕竟,前者的文学厚度和境界是无法与后者相提并论的。但把顾嘉辉比作金庸,叶佳修比作余光中,那应该还是比较接近的。
关于流行音乐的文学性,咱下集接着探讨(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