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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似乎稍有些头绪,试着加以梳理,也和大家分享一下。
回想起来,我认为我上街支持梁彼得确实是感情高于理智。理智的一面是因为当时也看了不止一位有犯罪刑法背景的律师或者法学教授的文章谈这个判决是可以预见的,并不意外。尽管我本人觉得判得过重了,但就像看病要听医生的一样,谈案件我知道应该相信专业的法律人士。然而感情上却被一种“不公平”的情绪包围着,主要是由于在最近发生的一系列著名的案件中,白人警察被宣判无罪。
在专业律师眼里,梁案中检察官提出证据和证人,然后说服陪审团做出有罪判决;整个控告过程没有受到被告方任何有意义的挑战。有一些专业人士认为以后赢得上诉的希望也很渺茫。因为上诉不是重新审判,而是检查以前的审判有哪些错误。如果找不到,就很难上诉成功。
据专业人士分析,梁彼得在法庭的失败主要来自于他辩护律师。陪审团都知道他不是故意开枪的,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个开枪事件是否是“recklessness”, 即不计后果。在最近几个著名的白人警察被开脱无罪的案件里,被告都是试图从自己的位置出发,说明当时受到了真正的生命威胁,然后根据有关这种情况下的警察条例,利用武器来消除这种威胁。从这一角度来说,就不能算不计后果,死了人只是运气坏罢了;而且几乎所有受过训的警察在相同条件下都会这样处理。如果能够向陪审团显示出当时的条件是多么困难,真的会有清晰和即刻的危险,这样的辩护往往能够取得成功。
然而,梁彼得的辩护是这样的:楼道很黑,我有些害怕,所以我掏出了枪。然后听见了一声响,我的枪意外走火了。我(对意外伤人)很震惊,所以没叫急救车。没有现场急救,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做。这样的辩护令检察官的工作变得异常简单:他只要强调梁有多少次偏离了纽约警察的条例,犯了多少职业警察不应该犯的错误就够了。难怪有人说梁彼得的律师一定是全城最懒的律师了。呵呵。
理智部分应该没有什么变化,接下来再进一步解剖情感部分。
我们感到的不公平究竟是在哪里发生的呢?如果说警官梁彼得是被一个有种族偏见的司法制度抛了出来,当做为它过去所犯错误的某种赎罪,那么是谁抛的呢?检察官吗?尽管我很反感他在最后结束语中指控梁是瞄准目标,然后扣动扳机,但是在整个起诉过程中并没有人抱怨他对案件,证人和相关法律的处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法官吗?那个亚裔的法官几乎就像块石头坐在法庭上,还没有做任何事呢。十二名陪审团员吗?这个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团会不会做出不同的结论,如果被告是白人?有可能。但目前为止很难用相同的例子来证明。
那么是谁呢?或许整个司法系统都下意识地希望出现一只替罪羊来修好警察和黑人的关系?如果梁彼得没有做错任何事,却遭受到了如此的判决,那他就是真正的一只替罪羊了。然而,可惜,他有做错。
警察工会很罕见地沉默,不支持。这是我们感到愤懑的另一个地方。不过他们的冷淡应该对案件的判决不造成什么影响。
我们感觉到不公平,我们的内心被各种情绪撞击着,却又无法明确地指出这个不公平的出处。你总不能说整个美国都与你华人为敌吧?
既然认识到了是感情大于理智,那么周末的游行集会,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现在的看法是,还是有的。首先我们表达了对梁彼得的支持,就是像家庭成员那样的支持。
警官梁彼得是犯了错误,但他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他的律师团队很无能;他的工会很反常地缺席。在这个时候,幸运的是在美的华人社会站了出来,替补了这个空缺。我们提供的是类似于亲人之间的援助。那就是站在他的立场上,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关怀和帮助。不仅仅因为血浓于水,他是我们当中的一个,而且我们也感同身受,不想我们的下一代也有一天被拿来做替罪羊,哪怕是半只的替罪羊。
应该说,这样的感情虽然有些小我,但依然是十分正当的。特别是对于一个还没有掌握充分的话语权,立法权的族裔来讲,斥之街头,也许就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华裔维权意识的觉醒应该是这个事件一个意外收获,它对华裔整体的意义或许将超越这个案件的本身。
那么公正呢?我们要求的公正是什么?我现在觉得,要求无罪释放梁彼得也许不是最公正的。毕竟因为他的不必要行为,造成了无辜生命的死亡。我们的要求是面对未来的。如果以后有白人犯类似的错误,那就别能想能像以前那样逃之夭夭,而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尽管也许在这个案例里,我们一下子找不到不公正的具体目标,但作为整个社会,我们的呼声肯定会留下回音。
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这是出于小我的感情,这次事件的意义也就真的无法与六十年代黑人的民权运动相比,尽管有十来万华裔的参与。
最后还想说,美国的司法体系和社会远不是完美的,有堆成山的问题。但是,它依然属于世界上最透明和最能经受改革的体制。尽管我会走上街头抗议它的某些方面不公正,但在我的内心,对这个国家的前途依然非常乐观,充满希望。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它将继续是一个自由和勇敢者热爱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