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英华裔灭门案:当西方法制撞上东方伦理

作者:陈九  于 2011-6-18 00:2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6评论

关键词:

旅英华裔灭门案:当西方法制撞上东方伦理

陈九

旅英华裔讲师丁先生,妻子崔鸽,还有两个女儿,被崔鸽的生意伙伴杜先生刺杀于家中,手段残酷,现场惨不忍睹。崔鸽乃浙江人,杜先生来自湖南。

看罢该案的报道,如属实,不得不为崔鸽的精明感叹。她为扩大自己中药店的生意,主动请中医师杜先生加盟,又以杜先生没身份为由,虽许诺五五分润,但公司注册仅给杜先生百分之一的股权。在后来的经营中,崔鸽无视有约在先,不给杜先生分利,使杜的生活陷入困境。杜将崔告上法庭。崔败诉,须还杜六万镑,约美金十万。按说事以至此,还钱了事,也就罢了。

可崔鸽不这么想。为了避债,她与好友,英国佬迪兰西先生合谋,将其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廉价卖给迪兰西,造成崔破产之假象,想以此赖掉全部债务。杜先生再上诉,但未得法庭支持。于是杜收款无望,竟杀了崔鸽及全家。

杀人是罪行,必须绳之以法。但细究之下,杜先生并非上来就杀人,而是将法律手段用尽,仍讨不回公道,才与崔同归于尽。他最大的错误是将崔的两个女儿一并杀害,这毫无道理,凭这一条就该判其死罪。

崔鸽是否也有责任?我认为有。她最大的错误是过度自私,自作聪明,完全不为对方着想,明火执仗抢劫对方的既得利益。她以为通过玩弄法律可将抢劫的钱财合法化,殊不知这套西方的法制,对血性的湖南驴子根本不好使。崔鸽千算万算都算准了,就算不准人的血性,当年溪口千算万算孟良崮赢定了,但算不准韶山的血性,结果丢了七十四师,丢了张灵甫,丢了半壁江山。同志们啊,一定要学点历史,千万别把胜算都赌在西方这套法制把戏上,事实胜于雄辩,崔鸽一家就这么死光了,过度相信法制的迷思害了她。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有些东西是渗进骨头里的,比如对公正的判断,西方人以法为准,中国人以心为准。这虽听上去不很合理,但它合情,中国人把合情看得比合理更重要。所以处理中国人的事,光靠法是不行的,必须把情,把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考虑进去,才能处理好矛盾,才能和谐平安。不能一昧跟西方接轨,人家管用的咱们未必管用。文化这东西是像大葱一样从土里长出来的,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崔杜血案恰恰是西方法制与东方伦理冲突的结果,这决非第一件也决不是最后一件,这个教训发人深省,值得深思。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考虑自己的同时也为对方着想,特别是处于优势地位的时候,千万别欺负人,别占人家便宜。世上没有绝对的优势,在手枪和匕首面前人人平等。特别在海外,海外华人容易想不开,千万别狂妄,千万别跟命赌啊。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2

拍砖
21

支持
23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46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56 个评论)

4 回复 世道变了 2011-6-18 00:33
她不是过度相信法制,她是用法制来掩盖她的欺诈抢掠之心.

一点也不同情她,那不是该死么.
2 回复 fanlaifuqu 2011-6-18 00:34
姜还是老的辣!
写得透彻!
杀人该偿命,但内心对崔更厌恶!
2 回复 hu18 2011-6-18 00:59
在中国文化里,讼棍从来不是一个正面形象,如今高唱“程序正义”“法制至上”的贺卫方、宋玖瑾之流也是一样。
京剧《四进士》里的宋士杰是个例外,因为他代表了被压迫和被欺辱的一方。
2 回复 水影儿 2011-6-18 01:13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考虑自己的同时也为对方着想,特别是处于优势地位的时候,千万别欺负人,别占人家便宜-----好!
3 回复 rongrongrong 2011-6-18 01:23
fanlaifuqu: 姜还是老的辣!
写得透彻!
杀人该偿命,但内心对崔更厌恶!
她是祸头
2 回复 rongrongrong 2011-6-18 01:24
顶九哥好文
1 回复 海外愤青 2011-6-18 01:27
非常同情可惜那两个女孩,中国情是自然当讲,但中国人实在应该好好改编一下传统的水浒传。
4 回复 wcat 2011-6-18 01:32
英国好像没有死刑。 那姓崔的也该死。
2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6-18 01:40
对崔是鄙视+同情,对杜是痛恨+叹息,对孩子们是心痛+悲伤。
2 回复 snortbsd 2011-6-18 02:31
somehow i missed this report. just google it, what a tragedy, especially for two youngsters.

http://www.chinanews.com/hr/2011/05-12/3034707.shtml

naked come and naked go, it is such simple fact of life. why some of us just don't see this...
2 回复 Cannaa 2011-6-18 02:35
除了钱之外,崔鸽可能想“赢”,为了赢,她不惜贱价卖掉房子,其实她陪钱。现在连命也搭进去,大输。
2 回复 湖滨 2011-6-18 02:47
楼主脑子有问题!崔的做法同相不相信“西方法制”有什么相干!利用法律知识搞欺诈是不法犯分子常用的犯罪方式之一,东西方没什么差别。崔的悲剧只在于他代表了中国人的一种普遍思维,即能骗就骗,能赖就赖,蔑视他人的权益,唯我独尊。中国政府是这样对老百姓,老百姓相互之间也这样;在国内是那样,出了国还是那样!
3 回复 三Y老豆 2011-6-18 02:49
杜是湖南人?怪不得穷则思变,过头了
2 回复 雪花儿 2011-6-18 02:52
考虑自己的同时也为对方着想,特别是处于优势地位的时候,千万别欺负人,别占人家便宜。---  顶你, 说的好.
1 回复 有禾信望 2011-6-18 02:57
好文!考虑自己的同时也为对方着想!能化解许多矛盾!
2 回复 ruthrose 2011-6-18 03:07
崔的恃强凌弱,断送了所拥有的“优势”,让无辜的家人,一起成了恃强凌弱的牺牲品。
2 回复 潇湘妃 2011-6-18 03:42
贪的结果。
3 回复 赌博客 2011-6-18 04:31
湖滨: 楼主脑子有问题!崔的做法同相不相信“西方法制”有什么相干!利用法律知识搞欺诈是不法犯分子常用的犯罪方式之一,东西方没什么差别。崔的悲剧只在于他代表了中 ...
觉得还是你脑子有问题。
3 回复 ala 2011-6-18 04:31
聪明反被聪明误,把别人逼的无路可走,那只能是死路一条了。
2 回复 射塌天 2011-6-18 04:44
此文立论不通,逻辑也有些问题。
这不是什么“西方法治”和“东方伦理”之间的冲突,是一个人的欺诈行为激怒了另一个人,后者为报复而行凶谋杀的案件,东西方都普遍存在的。“西方法治”和“东方法制”实质上没有不同——现代东方法制是效仿西方的,只不过还没有臻于完善,没有完成“接轨”。而“东方伦理”与“西方伦理”在大是大非上也十分接近,两者都痛恨欺诈,也绝不赞成谋杀。倒是中国民间文化上有些关于复仇的古老传统,反映于古代小说的,诸如“武松杀嫂”,“血溅鸳鸯楼”,“血洗”这个,“血洗”那个,在中国人心里有些地位。倘说有“冲突”,是非法行为与法律之间的冲突——非法行为也包括运用奸狡手段钻法律的空子,“合法”地欺诈和剥削他人。文中主张的“为对方也想一想”,事实上居心行骗的人们是做不到的,逻辑上应该是“想想这么做对自己会有什么危险后果?——逼急了对方可不得了。”
《红楼梦》里暗咏王熙凤诗里的两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对那个死去的上海女人倒很贴切。中国人的古老智慧早用非常精辟的警句把“占小便宜吃大亏”的事从不同角度说透了——什么“自欺欺人”,“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什么“偷鸡不着蚀把米”…… 等等等等。这件事是个人以个人为对手的欺骗与谋杀,冤冤相报显得血腥而逼真。国内的大贪大盗,大毒大杀,众多“个人”以社会为对手的那种,反而“稀释”得看不清,断不明,给人一种严酷的法律与厚重的麻木相“碰撞”的感觉......
123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31 02:46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