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个:南京 惨烈车祸(照片血腥,慎入··)

作者:东方邪  于 2010-5-7 12:2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6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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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说明:
这个帖子,是在我的QQ空间的好友动态上看见的。 本来是要转载到我自己的空间里的,因为人家最后一句话是,“看了不转载死全家” 所以,我做了全文转载。在这里转载。

我转载的理由,不是国家干部撞死了孕妇以及为出生的胎儿。 我不认可的是,执法人员对于尸体以及未出生的儿童缺乏最基本的人道尊重。

原文的内容,其余的我一字不改。 我相信这些照片是真的。  故此转载。

  之前一直特别关注南京630车祸事件 尤其是那名孕妇和他丈夫以及他们未出世孩子的惨死… 肇事司机等死好了 他都不配挨骂了… 肇事车主王云刚现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名副处级干部 他知道车祸后说“不就是赔钱么 在南 京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儿” 如果大家看了视频 一定会记得民警向仍牲畜一样的对待尸体… 这就是我们的国家执法机关:公 检 法!!

**********************请看我们的畜生执法人 员***************************






第一张:很明显骨头都已经撞出来了。



第二张:看到几位警察抬手抬脚将当场撞死的孕妇抬到车上,一不小心,撞开的肚皮里面的婴儿 掉到了地下,还连着脐带 。


第三张:看到了皮卡车厢里面就这样随意丢着的两具成人的尸体,外加那刚掉出来的婴儿尸体,太惨不忍睹了。



第四张:关上后备箱,准备开车离开 。

*********************** 死者同事写的祭文: 今天是几号了?我们都模糊了 早上到单位,看见你办公室的门,再也不敢踏进去了 时间好像就永远定格在6月30号了 记得那天下班,我们一起等电梯,下来一辆满载的电梯 胖子你说,让我来上,我最瘦! 引起大家嘻笑一阵 然后我们这拨人,硬是拖着胖胖的你,走下了十楼 我们跟你说,多走楼梯好,减肥~ 然后就是微笑着说,明天见! 没想到一别就是永别,那晚你是牵着嫂子,带着还未出世的儿子去散步了吧 我们都是这样想的 因为你疼老婆,是我们公认的 ,还记得我们去采草莓吗 ,一路上,你一直牵着嫂子的手, 我们笑言,牵这么多年,还怕嫂子跑了呀 你们依然十指紧扣, 没想到,你们就这样牵手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我记得,你在我们面前说着幸福的牢骚 ,你说,“我家大肚子现在馋的要死,夜里要吃草莓,非要让我去,只有满大街去找” 我记得,那次我出差 ,你说,“能不能帮我带点新鲜的海鲜过来,我家大肚子爱吃” 。。。。。 没法回想了,没法写了 你们幸福的一家三口,就这样被一个不负责任的醉鬼,夺去了生命 还能用什么样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对肇事者的憎恨呢 ,你粉碎了幸福的一家三口 ,残忍的让一个还差一天就满七个月的婴儿早早的离开了母体 ,就这样随着他的爸爸,妈妈一同离开了这个世界 ,胖子、嫂子、宝宝, 当我们从心里唤起你们,想起你们的时候 ,你们却带着那么重的冲击和伤害离开了我们, 留下一间空空的房子, 留下四位年迈的老人, 留下了我们这群朋友, 胖子、嫂子、宝宝, 我们能够为你做什么呢 祈祷、祈祷、再祈祷 ,祈祷天堂里在没有车来车往, 祈祷你们一家三口能够在天堂延续幸福!!! 在这神奇的土地上,我们这些平民只能追求合理的不公平!!!!!!!!!难道我们的命就这么不值钱,让当官的肆意蹂躏, 我们这些平民为国家养了成千上万的畜牲!!!
 
亲爱的朋友,看完请转载或复制到你空间,用我们微薄的力量来向社会呐喊,让正义长存!!!
 正义和在啊  看了不转死全家!!!!!

贝克村网友的说明:

  • 事实是: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不是国家干部,名叫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 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8点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他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 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五十上下的王云刚现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名副处级干部。按照王云刚的说法,酿成惨剧的“杀人轿车”别克君越,是他去年7月份按揭买的,当时以优惠价花了 23万多,再办齐了所有的上路手续,总共是花了27万多,其中,保险是7月21日上的。开了两个多月,还不到4000公里,中间没一次违章记录,就把车按 原价27万多卖掉了,买主就是他的朋友,肇事司机张明宝

    王云刚感到委屈,当时9点多,车祸不久,自己根本不知道情况,不知道已经有了死伤,不知多严重,一家报纸记者找到王云刚,问肇事司机是不是要赔钱,王云刚 就随口说,肯定要赔的,他是做生意的,应该能赔得起。结果这句话在网上被骂得狗血喷头
    “本来,我已经和张明宝约定,这个周四去办过户,没想到在前两天出了这么大的事!”就因晚了这两天过户,作为“杀人轿车”的主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副处级 干部王云刚如今不但面临连带责任赔偿,还要面对外界如潮的猜疑与愤怒。

    肇事车主张明宝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楼主转载时,最好核实一下。

解滨 17分钟前
百度了一下, 车主(检察院干部)确实在肇事后说了“不就是赔钱嘛”这样的话,并声称自己是检察院的。 详见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88%9A。 这是国内的网站。 有的人千方百计为国内的贼官袒护, 那是人吗? 那孩子是可以抢救的。 为什么起码连个医护人员都不在现场检查一下? 爱中共干部也不是这么个爱法。 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毛泽东时代就不是判处什么徒刑了,而是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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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5 个评论)

0 回复 东方邪 2010-5-7 12:30
如果吏治如此混乱的发展下去。 中国的未来真是堪忧。 中国治安人员的素养,整个国家民众的素养,真的是令人无语。 看客与麻木。
2 回复 解滨 2010-5-7 12:37
当时医护人员可以抢救那个婴儿的。 中国还是鲁迅笔下描写的那个麻木不仁的中国。
1 回复 东方邪 2010-5-7 12:41
解滨: 当时医护人员可以抢救那个婴儿的。 中国还是鲁迅笔下描写的那个麻木不仁的中国。
看了照片, 还是非常震惊,震惊于中国人的麻木和残忍。 有时候,冷漠和麻木,就是一种残忍,尽管作者的题目有些诅咒人。
2 回复 homepeace 2010-5-7 12:53
事实是: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不是国家干部,名叫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8点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他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五十上下的王云刚现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名副处级干部。按照王云刚的说法,酿成惨剧的“杀人轿车”别克君越,是他去年7月份按揭买的,当时以优惠价花了23万多,再办齐了所有的上路手续,总共是花了27万多,其中,保险是7月21日上的。开了两个多月,还不到4000公里,中间没一次违章记录,就把车按原价27万多卖掉了,买主就是他的朋友,肇事司机张明宝

王云刚感到委屈,当时9点多,车祸不久,自己根本不知道情况,不知道已经有了死伤,不知多严重,一家报纸记者找到王云刚,问肇事司机是不是要赔钱,王云刚就随口说,肯定要赔的,他是做生意的,应该能赔得起。结果这句话在网上被骂得狗血喷头
“本来,我已经和张明宝约定,这个周四去办过户,没想到在前两天出了这么大的事!”就因晚了这两天过户,作为“杀人轿车”的主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副处级干部王云刚如今不但面临连带责任赔偿,还要面对外界如潮的猜疑与愤怒。

肇事车主张明宝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楼主转载时,最好核实一下。
0 回复 东方邪 2010-5-7 12:57
homepeace: 事实是: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不是国家干部,名叫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
谢谢,把你的文章,放在转载的后面。
2 回复 goodoctor 2010-5-7 13:05
不知具体情况,不过这样对待逝去同类的尸体,甚至包括婴儿,畜牲不如!
1 回复 homepeace 2010-5-7 13:08
东方邪: 谢谢,把你的文章,放在转载的后面。
0 回复 ManCreatedGod 2010-5-7 13:08
1 回复 解滨 2010-5-7 13:18
百度了一下, 车主(检察院干部)确实在肇事后说了“不就是赔钱嘛”这样的话,并声称自己是检察院的。 详见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88%9A。 这是国内的网站。 有的人千方百计为国内的贼官袒护, 那是人吗? 那孩子是可以抢救的。 为什么起码连个医护人员都不在现场检查一下? 爱中共干部也不是这么个爱法。 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毛泽东时代就不是判处什么徒刑了,而是枪毙!
1 回复 东方邪 2010-5-7 13:26
goodoctor: 不知具体情况,不过这样对待逝去同类的尸体,甚至包括婴儿,畜牲不如!
是,我是不认可这么对待尸体尤其是孕妇和婴儿. 对死者应该有起码的尊重, 这么扔来扔去,感觉特别的冷血.
2 回复 东方邪 2010-5-7 13:27
解滨: 百度了一下, 车主(检察院干部)确实在肇事后说了“不就是赔钱嘛”这样的话,并声称自己是检察院的。 详见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
谢谢你,我这就去看看.
1 回复 解滨 2010-5-7 13:30
东方邪: 谢谢你,我这就去看看.
随便百度或谷歌一下“王云刚”,可以找到一大堆资料,而且全是国内的
1 回复 goodoctor 2010-5-7 13:30
解滨: 当时医护人员可以抢救那个婴儿的。 中国还是鲁迅笔下描写的那个麻木不仁的中国。
不知具体情况,不过人们(包括官员和旁观者)就是这么对待生命和逝去的同类,让人欲哭无泪。

宣布受害者死亡,难道不是医生的责任吗?为什么怎么草率?

这是为什么在美国有医生执照的中国医生,很少有“海龟”的。
1 回复 东方邪 2010-5-7 13:30
解滨: 百度了一下, 车主(检察院干部)确实在肇事后说了“不就是赔钱嘛”这样的话,并声称自己是检察院的。 详见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
这种新闻,CCTV肯定不会播放的. 所以,CCTV越来越娱乐化了.  在国外,这该算重大新闻事件吧.
2 回复 解滨 2010-5-7 13:37
goodoctor: 不知具体情况,不过人们(包括官员和旁观者)就是这么对待生命和逝去的同类,让人欲哭无泪。

宣布受害者死亡,难道不是医生的责任吗?为什么怎么草率?

这是为什
是的,麻木不仁就是国人的特征。 过去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 一个冷血的民族。
1 回复 玮哥 2010-5-7 14:16
很久前就见过这些照片,看了晚上睡不着
0 回复 老太爷 2010-5-7 15:36
东方邪: 这种新闻,CCTV肯定不会播放的. 所以,CCTV越来越娱乐化了.  在国外,这该算重大新闻事件吧.
cctv播了。在法制栏目里。肇事者是个包工头,酒后驾车,不知为何没被判死刑。
1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5-7 16:25
太可怜了
1 回复 magicthinkpad 2010-5-7 16:33
homepeace“本来,我已经和张明宝约定,这个周四去办过户,没想到在前两天出了这么大的事!”就因晚了这两天过户
很巧哦。
1 回复 阳关 2010-5-7 17:08
严重扭曲,黑白颠倒的社会价值观: 1 开车的是大爷, 车越好就越是大爷;都给我闪开点, 走路的小百姓更是快让开;2,喝酒照开车, 男子汉岂能让一杯马尿放倒,太没面子; 3,车撞死人不用怕, 爷们现在有钱了,不是像从前那样拿几十元钱过紧巴日子了。 一切都可以摆平搞定, 钱就是万能的; 4,现场死了人赶紧搬走处理掉,不能影响市容。人死如灯灭, 没有什么尊严不尊严。十几亿人都要争个尊严,哪里顾得过来?还有没有个尊卑秩序了?
把尸体抬上车厢见过。那是在这里秋天的狩鹿季节。人们抬着中枪死亡的鹿,扔进了车厢。难道,一个号称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大国的执法者和围观者,对待死难母子不应该“文明地”有别于对待一个动物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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