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杰律师
刚听到此案,十分震惊,目睹妻子被奸无动于衷、只哭哭啼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细细想来,没那么简单。
近日,发生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一间出租屋内的惨烈一幕让周围群众愤怒不已。杨武说,他每月只挣1000多元,日子过得非常紧巴,还常受人欺负。10月
23日晚上,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维稳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他们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杨武的妻子王娟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杨武躲在
隔壁,胆小怕事的杨武迟迟不敢靠近,歹徒杨喜利说自己是联防队员,天天跟警察在一起,跟警察是铁哥们。
杨武亲耳听见妻子被奸,“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杨武想到自己还要在这里打工生活,只能忍气吞声,不然会被疯狂报复。杨武还说,家里有4个小孩
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最后,过了一个小时才鼓起勇气报警。据了解,案发地旁边不到
几米就是河东社区警务室。现在,联防队称案犯系临聘人员已被开除。
下面是几点困惑:
困惑一、假设杨武真的把强奸自己妻子的歹徒劈死了,那么,他真的会被认定是正当防卫,无罪开释吗?我看未必。尽管《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
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
责任”。理论上如此,可是现实中活生生的案例是办案机关认定案件无罪或不承担责任的少之又少,定罪的罪名千篇一律是以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来定罪量刑的。
特别是路人遇到陌生女遭受强奸、抢劫的时侯,出手相救,致歹徒伤亡的,几乎都被判有罪。义士出手与穷凶极恶的歹徒相搏,需要付出很大的勇气与力气,往往是
你死我活的。可是,幸存下来的勇士除了伤痛,就是心痛,生活让这些有担当的人付出了双重的代价。所以,现在见义勇为之人越来越少,隔岸观火的人越来越多。
这与个别法院不能明断是非,判决不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关,在价值取向上给民众误导,两害相权取其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近期,沸沸扬扬的救人反而被
判民事赔偿的“彭宇案”也是如此结局。
困惑二、杨武作为安分守己的穷人,不敢找事,害怕出事,偏偏有人找事。穷人打架,自己伤了住不起医院,打伤别人了没钱给人看病。公安局告诉你可以
罚款可以拘留的,没钱就把你拘留了,因为你交不起罚款。叫嚣我爸是李刚,我爸是李江的都是富二代,自以为没有摆不平的事,大不了赔几个钱吗?
穷人那敢如此造次,杨武念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小本生意,只有苟安活于当世,学会韩信忍胯下之辱。当下,生活的重担把男人逼得学会了低声下气,学会了如此的退一步海阔天空。杨武辛酸的眼泪是为自己流也是为这个社会而流。
困惑三、按理说,联防队员是保护社会治安的,自然要求品行比常人要高一些,严把入口关吗。联防队在发现此人劣迹斑斑时没有开除,理由称
无法送达开除通知,任其欺男霸女,现在出事了用临时工来堵天下百姓悠悠之口。用这样的托词来考验民众的智商,实在荒唐。请问临时工还需要开除吗?这跟把人
刑讯逼供死亡了说是躲猫猫死没什么两样。试问?我们的执法还有多少在固定的“临时”着?
案发地出租屋几米开外就是警务室,歹徒在出租屋打砸一个小时居然听不到,这样形同虚设的警务室不要也罢;如果联防队这般“维稳”治安,不要也罢,太可怕了,因为它本身就是治安的对象!
最后,借用罗伯斯庇尔的话作为结语:“我们希望在我们国内以道义代替自私,以正直代替名声,以原则代替习惯,以责任代
替体面,以理智的权力代替时髦的暴政,以轻视恶习代替轻视不幸,以高尚代替无耻,以胸襟宽宏代替虚荣心,以热爱荣誉代替热爱金钱,以好人代替排场,以功绩
代替阴谋,以才能代替乖巧,以老实代替浮华,以幸福的魔力代替淫荡无度,以人民伟大代替贵族的渺小,以高尚的、强大的、幸福的人民代替荒淫的、轻率的、不
幸的人民”。